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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

2017-03-11 06:40:0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

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

2012年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1?13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0号)精神以及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巩固2011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内部管理,突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改进医疗质量,树立典型,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提高患者和社会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液中心(站)和急救中心。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深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医院能够以多种渠道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门诊服务台预约及自助预约机等)。建立完善的预约诊疗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及管理人员;设计科学合理的预约诊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8小时以上的预约诊疗服务,患者预约信息完整、翔实。加强预约诊疗服务专业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实行预约诊疗服务的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预约号源动态调配,医院根据预约情况科学安排预约出诊医师、诊室等医疗资源;信息系统能够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开展情况的数据统计信息。到2012年底,三级医院门诊普通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号源开放预约率≥50%,医院患者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努力缩短预约时间与实际就诊时间间隔。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继续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院、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导医服务和即时结算服务等,积极探索、

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探索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措施,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 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全面深化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加强护理内涵建设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全国所有三级医院至少在6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卫生部规定的优质护理服务标准;二级医院中,至少60%的地市级医院和至少3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结合科室实际,充分体现专科特色,并探索在门诊、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医院对患者进行回访并提供延续护理服务。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完善并落实临床护理专业人员配备、岗位管理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的分工协作,提高覆盖面,方

便群众就近就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规范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努力提高居民知晓率和感受度。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开展主动服务,探索签约服务模式。

7.探索设立医院社会工作者,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按照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医院社会工作者制度。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将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8.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每所城市三级医院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三级医院可采取合作、托管、选派院长、团队支援、接收进修等方式,重点帮助县级医院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县级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落实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向每个受援县级医院派驻医务人员不少于5名,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可半年轮换一次)。落实三级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

9.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要认真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着力解决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人防、技防措施,确保医务人员的

人身权利;建立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要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投诉管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全覆盖;健全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实现调解工作信息化。

10.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建立由机构领导、价格管理部门和有关药物采供部门组成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以及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重点临床专业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

篇二:区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2014?**号

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民生办、医管办、区妇幼保健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14年***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6月4日

2014年***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巩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树立***卫生系统良好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现将活动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抓好行风、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医疗卫生队伍和事业建设四个方面,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二、活动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活动内容

(一)优化各项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注重患者就医感受,做到“服务好”。

1、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服务好”创新点和突破点,认真梳理诊疗过程中可以优化的流程、可以改进的服务,通过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入、出院流程,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切实做到合理安排、流程顺畅、服务热情。

2、转变医务人员思想,改善服务态度。以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为重点,通过学习教育、梳理查摆、整改提高,认真解决影响医患关系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医疗服务意识,引导广大医务人员争做职业道德标兵,使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率更上一个台阶。

3、深入开展志愿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的生活工作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咨询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机构服务方式的转变。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签约式服务。

4、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投诉管理,畅通投诉路径,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严格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医院内涵建设,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查房、交接班制等。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和用药行为。认真落实《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以规范抗生素使用为重点,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门诊日志,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及时、有效干预,切实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3、加强医疗设备应用管理。建立完善医疗设备应用管理制度,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检测,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操作。

(三)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做到“医德好”。

1、加大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力度。结合群众路线活动,坚持正反面对比教育,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对不尽职履责、服务态度恶劣、患者投诉较多的,经查实的进行通报批评,违法乱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全面推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医师执业道德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变更考核内容。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滥检查、收受 “红包”、回扣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通报批评的警示作用,推动制度完善,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环境。

(四)实行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做到“群众满意”。

1、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结合医改要求,重点公开医疗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患者投诉机制、投诉电话、药品价格等,另一方面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形成社会、患者、职工全方位参与的监督体系,推动行风的持续改善。

2、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机制。结合医德考评制度,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3、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传统观念基础上,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激发医院员工人文关怀,为患者提供更人性化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单位要明确主要领导负责制

篇三: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3年工作方案

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3年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0号)以及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安排,结合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巩固前两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扩面提标,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内部管理,突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力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树立典型,弘扬高尚职业道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群众感受,提高群众和社会满意度,保

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液中心(站)

和急救中心(站),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具体工作内容

(一)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二级以上医院

(1)深化预约诊疗服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各地各医院积极推动区域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方便患者预约就诊。医院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约诊疗管理制度,着力加强预约号源的科学管理、第三方协助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的规范管理及预约投诉管理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提高医院预约诊疗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信息系统标识,实现预约号源统一号池管理与动态调配,测算医师应诊耗时,科学管理预约时间。三级医院提供现场预

约、诊间预约服务,鼓励开展医学检查集中平台预约。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继续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院、出院服务流程、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和结算服务、导医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

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探索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措施,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

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全面深化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加强护理内涵建设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优质护理服务结合科室实际,充分体现专科特色,并探索在门诊、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有条

件的医院对患者提供延伸护理服务。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完善并落实临床护理专业人员

配备、岗位管理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和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发〔2006〕157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

患者就诊费用。

(6)探索设立医院社会工作者,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按照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医院社会工作者制度。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将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

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城市三级医院应当针对受援医院的具体情况,协助受援医院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级医院和受援医院要实行管理人员双向挂职,通过手术示范、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三级医院根据受援医院近三年县外转诊率前4位的病种和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20种重大疾病,结合医院发展需求,采用“团队帮扶”的模式,以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受援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鼓励三级医院与受援医院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托管等形式,形成纵向联合体和责任共同体,增强农村群众对县级医院的认可度,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流动下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充分利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

管理系统,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

(8)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服务体系内部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并完善区域医疗联合体,发展构筑以区域性医疗联合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通过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形成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相对紧密的分工协作机制,使得疾病康复和延伸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逐步形成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提高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效率,降低群众医疗费用;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人才、技术、

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力争使县域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9)深入推进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加大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力度,完善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成果。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管理,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确保医患人身安全得到保护。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能力,做好

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努力将医患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大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科学规范发展,探索实施医疗意外险。

(10)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药价格行为管理,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实行住院和门诊病人费用清单制度;实行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制;强化医疗机构物价管理队伍的建设;建立医疗机构物价人员的责任制。

2.乡镇卫生院

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部门的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卫生管理职责,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科学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全员聘用、院长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

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工作人员考核和激励制度。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的分工协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开展主动服务,推进签约服务。

4.妇幼保健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妇幼文化创建,开展医学人文素养教育,提高医德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覆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保健服务和健康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业务规划,规范科室设置,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做好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同时,深化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流程,深化优质护理,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精细化管理工作。提高婚前保健水平、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以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

率。加强爱婴医院管理,提高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5.疾控机构

实行24小时值守和卫生防病咨询服务。有需求、具备条件的疾控机构在对外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和信箱,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便民服务,充实预防接种门诊等力量,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约服务,延长服务时间。所有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进行专业指导,包括现场培训、调查、现场采样检测、疫情或事件处置、督导、检查等形式。开展疾控服务进社区、农村、企业、校园活动,以常见病、慢性病、卫生知识宣传、公共卫生状况调查、疾病防治培训行动为载体,对不良生活方式及行为、环境进行积极干预,增加群众自我预防和自我保健技能。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发布防病信息提示。

6.卫生监督机构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服务水平。卫生行政许可做到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流程简洁清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卫生监督执法做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实行人性化执法,尊重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把执法重点放在纠正卫生违法行为和

指导管理相对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上。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医疗技术指导中心管理规范》,推进重点临床专业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政事分开的医疗质量监管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规定,建立健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在高值耗材的采购、登记、保管、发放、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建立健

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购入渠道和临床应用管理。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

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5)逐步建立控费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日间手术、建立多学科会诊中心、延伸护理服务等方式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医药费用。广泛使用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成本核算与控制,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医务人

员绩效考核,促使医务人员自觉控费。强化医院外部监管,抓好控费关键环节。加强对关键环节和费用较高病种的监测,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完善药品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大型医疗设备和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高风险、高费用技术的准入管理。同时以支付方式改革为引领,促进医疗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协调发展,促使公立医院转变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有效控制医药费用,

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6)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及管理工作。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和献血者招募工作力度,建立区域内血液应急保障机制,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保证血液安全。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血指导、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稳步推行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

(7)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每年至少选派一名技术骨干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可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以规范和提升临

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定期开展学习培训。

(8)加强绩效考核力度。乡镇卫生院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按有利公益和效率原则,灵活设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强绩效考核,实行激励性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的控制等作为绩

效考核的重点。

(9)巩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完善投入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强机构内涵建设。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规

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2.妇幼保健机构

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均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成立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当年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机构内部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及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订对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和培训制度,制订辖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规范、高危筛查技术规范、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严格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爱婴医院实施《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畅通产科急救绿色通道,提高辖区孕产妇系统管

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3.疾控机构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成立质控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质控工作。认真履行

疾控基本职责,落实传染病监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4.卫生监督机构

坚持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保证卫生行政许可质量,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卫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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