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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基本知识学习问答题

2017-01-11 06:36:44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工会基础知识学习问答

工会基础知识学习问答

1、中国工会的性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

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2、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时,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提出哪些新的要求和发挥工会的什么作用

要求:一是要求我国工人阶级成为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

二是要求我国工人阶级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

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把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3、中国工会十五大的报告中提出的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推动科学发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 ”为载体,广泛开展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更加充分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促进社会和谐,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手段,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共享,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为重点,健全完善维权机制,不断增强维权实效;加强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以职代会为基本制度,扩大有序参与,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激发组织活力,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为着力点,提高领导机关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水平,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以职工为本,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 5、“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是在什么条件下提出来的

2004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是在正确认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当前职工队伍发展现状和特点,全面分析国内外工会运动变化的形势和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工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工会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和工会理论创新的崭新成果,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充分反映。

6、上级工会在组建基层工会工作中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7、基层工会怎样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配备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

8、工会组织如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1)必须依法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2)必须注重机制建设;

(3)必须注重多为职工办实事。

9、工会如何更好地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推动送温暖工程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2)积极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和政策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利益;

(3)监督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

(4)督促并协助政府将所有特困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5)努力形成预防、预警机制。10、入会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为会员。

11、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方面

权利包括:(1)工会的代表权;(2)工会的维护权;(3)工会的参与权;(4)工会的监督权;

(5)工会的协商谈判权。

义务包括:(1)维护国家政权,支持协助企事业行政工作;(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3)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

12、职工加入工会的程序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按照这一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要自愿申请,都可以吸收其为工会会员。职工加入工会的具体程序是:

39、增选或补选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程序

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协商一致后推荐的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可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不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增补其为委员,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和主席或副主席职务同时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在全委会上选举产生的委员职务应在下一次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予以确认。

40、基层工会主席的职级和待遇规定

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分别享受本单位党政副职和中层正职干部的同等待遇。

41、如何考核、评议工会干部

(一)建立由工会会员代表评议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工会下级组织评议上级组织的制度,至少每年评议一次。评议对象、评议者范围,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

(二)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工会干部,上级工会应给予一定的荣誉和物质奖励。有严重缺点和问题的,要限期改正。对连续二年评议中不合格的工会领导干部,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上级工会批准,免去其领导职务。

42、基层工会的任期

我国《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第九条第二至三款规定:“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43、基层工会换届改选的有关规定

(一)《中国工会章程》要求,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选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委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44、乡镇(街道)工会的组织形式

目前,各地乡镇(街道)工会一般有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总工会等几种组织形式,2009年底河北省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总工会。

45、工会干部的定义

工会干部是指从事工会工作的干部,它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从事工会工作的一切干部,包括在工会各级领导机关从事工人运动和工会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工会所属的新闻、宣传、出版、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从事工会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及工运研究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工会基层组织中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而狭义则是指在各级工会组织中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干部。

46、工会干部的配备

《工会法》第十三条规定,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按照程序、民主选举产生。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3‰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协商确定。

47、工会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⑴思想道德素质:要有坚定的阶级立场、较高的政策水平、过硬的思想作风、良好的道德素养。

⑵专业知识素质:必须具有系统的社会科学和工会专业知识。

⑶能力素质:要有参与、组织、协调、激励公关能力等技能。

⑷身心体力素质:要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和比一般人较强的心理调节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总之,工会干部要做到王兆国同志要求的工会领导干部要努力成为“三家”(具有较高判断形势能力、适应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服务大局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

48、工会干部应具备哪些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

工会于部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良好作风: (1)实事求是的作风。

(2)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作风。

(3)民主的作风。

(4)团结互助友爱的作风。 工会干部具备的工作能力有:

一是联系群众的能力。

二是组织群众开展活动的能力。

三是调查研究能力。

四是调节各种矛盾的能力。 五是创新思维的能力。

49、工会干部常用的工作方法有哪些

(1)说服、吸引和诱导的方法。

(2)以身作则的方法。 (3)激励群体的方法。

(4)谈心的方法。

50、如何选拔培养工会干部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51、工会干部保护

首先,按照《工会法》关于“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和中央关于基层工会主席配备的规定,配备同级党政副职级的干部担任工会主席。其次,严格执行《工会法》关于“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委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的规定,确保工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履行工会职责的需要。第三,按照《工会法》第18条关于工会干部自任职之日起,自动延长劳动合同的规定,依法维护工会干部

在履行劳动合同方面的权益,解除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第四,根据需要由地方工会筹集资金,建立工会干部权益保护基金,基层工会干部的权益受到侵犯或出现其他自身难以解决的特殊困难时,对工会干部给予必要的帮助。

52、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概念

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指基层工会组织有效地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而有效的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平台,是综合考核、评价基层工会工作的主要载体。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是基层工会本身和上级工会努力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53、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特征是什么

(1)综合性。所谓综合性是指建家活动包含了工会多方面的工作,而不是工会的单项工作。它具有丰富的工作内容,是对工会工作的整体推进。

(2)广泛性。所谓广泛性是指建家活动不仅仅是从事工会工作的同志在做,同时要动员

篇二:工会基础知识学习问答

工会基础知识学习问答

1、中国工会的性质 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2、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时,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提出哪些新的要求和发挥工会的什么作用

要求:一是要求我国工人阶级成为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

二是要求我国工人阶级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

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把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3、中国工会十五大的报告中提出的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推动科学发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 ”为载体,广泛开展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更加充分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促进社会和谐,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手段,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共享,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为重点,健全完善维权机制,不断增强维权实效;加强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以职代会为基本制度,扩大有序参与,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激发组织活力,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为着力点,提高领导机关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水平,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以职工为本,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

5、“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是在什么条件下提出来的

2004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是在正确认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当前职工队伍发展现状和特点,全面分析国内外工会运动变化的形势和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工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工会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和工会理论创新的崭新成果,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充分反映。

6、上级工会在组建基层工会工作中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7、基层工会怎样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配备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

8、工会组织如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1)必须依法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2)必须注重机制建设;

(3)必须注重多为职工办实事。

9、工会如何更好地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推动送温暖工程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2)积极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和政策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利益;

(3)监督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

(4)督促并协助政府将所有特困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5)努力形成预防、预警机制。

10、入会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为会员。

11、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方面

权利包括:(1)工会的代表权;(2)工会的维护权;(3)工会的参与权;(4)工会的监督权;

(5)工会的协商谈判权。

义务包括:(1)维护国家政权,支持协助企事业行政工作;(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3)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

12、职工加入工会的程序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按照这一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要自愿申请,都可以吸收其为工会会员。职工加入工会的具体程序是:

(一)本人自愿申请

(二)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目前,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就业流动分散,基层工会应简化职工入会手续,采取集体登记入会、劳动力市场入会、街道和社区直接吸收职工入会等方式,最广泛、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13、如何组织和吸引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

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相关工会要采取灵活方式,尽快把本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吸纳到工会中来,尤其要抓紧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建筑、采掘、商贸等重点行业的工会组建工作。特别是针对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流动分散的特点,基层工会可简化入会手续,采取集体登记入会、劳动力市场入会、街道和社区工会直接吸收人入会等方式,最广泛、最大限度地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

进城务工人员绝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事苦脏累险工作,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不仅不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甚至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户籍关系在哪里,不论在何种所有制企业,不论工作时间长短,都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基层工会要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并组织入会的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各项活动和享受会员的优惠待遇,以增强工会的吸引力。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入会的多种组织形式,逐步建立健全“双向维护机制”。进城务工人员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都要采取积极措施,共同承担起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职责。输出地工会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工会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和自身的权利义务,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并主动与输入地工会取得联系;输入地工会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分布情况,从公有制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特点出发,探索多种组织形式,及时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入会,并认真做好会员会籍关系接转工作,切实承担起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主要职责。

14 、劳务派遣工加入哪个工会组织

劳务派遣人员一般是指通过派遣单位(劳务中介组织)雇佣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派往用人单位劳动,工资由用人单位转交派遣单位支付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 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由于劳务派遣工用工关系和劳动关系分离的特点,使得劳务派遣工会员往往存在难以参加派遣单位的工会活动、而派遣单位工会也难以对劳务派遣工会员实施管理的情况。为此,即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劳务派遣单位工会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责任与义务。

关于劳务派遣工会员的工会经费来源,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经费应由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

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并拨付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属于应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按规定比例上缴。用工单位工会接受委托管理劳务派遣工会员的,工会经费留用部分由用工单位工会使用或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和用工单位工会协商确定。

15、工会会员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以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16、工会会员须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17、会员在什么情况下被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最后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18、用人单位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如何实施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要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施行。

19、职工(代表)应从哪些方面评议领导干部

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单位领导干部,主要从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评议。

20、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怎样产生的

按照《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的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22、什么是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一般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经上级工会批准,建立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是中国工会最基本的环节。

23、基层工会组织形式

(一)工会工作委员会。是上级工会派出的基层工会组织。

(二)工会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三)基层工会联合会。是指由若干个企业、事业单位,在各自成立基层工会组织并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区域或行业范围内,按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建立的区域或行业基层工会组织。基层工会联合会的委员由其下属基层工会的主席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组成。

(四)联合基层工会。一般是指两个以上单位由于各自会员人数少,不能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而联合建立起来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其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可各自以单位建立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

(五)组织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24、乡镇(街道)总工会的职能是什么

(1)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团结和组织职工为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2)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3)建立与政府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研究制定;

(4)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制度;

(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

篇三:工会基本知识问答

工会基本知识问答

1.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答: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性质的基本特点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2.中国工会是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答: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自由和权利,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工会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工会教育并组织职工维护宪法、法律,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政权。

(3)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4)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在民主管理、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工会时间与休息时间、劳动争议等方面有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而确立了工会作为职工代表者的法律地位。

(5)工会是对职工进行教育的学校。工会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使职工成为“四有”劳动者。

3.工会为什么具有法人资格?

答:我国民法规定,得到法律承认,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社会组织就是法人。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民事权利主体,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是以人的生命存在为基础的公民个人,而是依照一定法律程序成立的,具有独立财产和组织机构,能以本组织名义进行独立活动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14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1997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拔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基层工会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报上级工会批准成立,即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其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4.工会取得法人资格有什么作用?

答:主要是使工会取得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以便从事必要的民事活动。工会取得法人资格后,一是通过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研究起草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国家和经济组织的行政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国家机关的活动实行社会监督等方式,组织职工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二是通过与行

政签订集体合同,在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会可以接受职工委托,作为职工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保护工会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当有关方面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对工会的义务,当工会经费、财产受到侵犯时,工会可以独立民事主体的资格诉诸法律,请求保护。

5.什么是工会的根本活动准则?

答:《工会法》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这一规定的实质,就是工会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工会的光荣传统,也是工会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同时,《工会法》还明确规定:“工会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因为工会只有在法律的规范下创造性地独立自主地工作,才能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广大职工的意愿结合起来。

6.工会与党的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总结国际工会运动的历史,就工会与党的关系而言存在着两种错误的倾向:一是否认工人阶级政党对工会的领导作用,试图使工会摆脱党的领导;另一种是抹杀工会的独立自主性,把工会当做党组织的一个下属工作机构。这都给工会运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所以工会与党的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工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党要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7.党组织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答:在认识上,党组织要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放到党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高度来认识;在工作上,要及时研究工会提请党委讨论的问题,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领导方式上,应当通过工会内党组织的活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党的主张经过工会的民主程序,变成自己组织的决议和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并得到贯彻落实。

8.工会要接受党的领导,为什么还要强调工会的独立自主性?

答:工会的独立自主性,首先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它是一个群众组织,不是党的组成部分和下属机构。党对工会的领导不是自己组织系统内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党组织没有必要对工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直接的干预。

其次,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工会发挥组织作用的前提和条件。实践证明,工会如不能依据职工群众的意愿来开展工作,真正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必然会脱离群众,失去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其结果仍然会脱离党的领导。因此,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也是党对工会的迫切要求。

9.工会遇到哪些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党讨论?

答:它一般包括:(1)贯彻党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工会重要决议的意见;(2)召开本单位会员代表大会的方案、工作报告和主要领导人的

推荐人选等重要事宜;(3)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本单位全局性的工会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4)工会建设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5)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处理意见。党委应对工会提交的重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给予答复。

10.工会相对于行政的独立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工会和行政虽然同处于一个单位,但是它们的性质、任务、领导体制、工作方法不同。因此,二者是两个独立的组织系统,它们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也没有上下级之分。工会在建立组织、设置机构、选举领导、开展活动、管理财务上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11.如何看待工会与行政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

答: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是工会与行政亲密合作的基础,而平等相待是建立亲密合作关系的保证。工会与行政的平等关系不是权力大小的比较,而是指在法律面前,劳动关系主体关系主体代表身份的平等;就思想认识而言,是双方相互尊重。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协商合作,进而形成互相理解和支持的默契配合。

12.加入工会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凡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13.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会员享有以下六项权利:

(1)在工会的会议和工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的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应尽的六项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阶级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按月交纳会费。

14.为什么要建立工会?

答:中国工人最初建立工会是为适应工人运动的需要,维护工人利益和提高工人的工资,缩短劳动时间和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工人之间的团结。在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工会不仅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且是国家政权和重要社会支柱。在我们国家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同职工的具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总体利益同具体利益之间,这部分群众同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之间也有可能产生某些矛盾。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必然侵害群众的利益。在一些新经济组织内,工人的权益还需要工会进一步地去合法维护。因此,广大职工需要通过工会组织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具体利益,党和政府也需要工会经常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所以要建立工会。

15.什么是工会基层组织?

答:工会基层组织,主要指基层工会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有会员25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选举组织员一人,邻近的或性质相近的若干单位的组织员可以联合组成工会基层委员会。”章程还规定:“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车间(科室)建立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即分工会,并且可以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是工会组织的细胞。

16.工会小组应如何发挥作用?

答:工会小组是工会组织的细胞,是工会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环节,是工会一切活动的基础。

(1)认真做好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小组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技术、文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2)动员群众以工人阶级主人翁的态度,参加管理和改革,组织技术互助,推广先进操作经验,以保证小组生产、工作计划的完成,为实现各项经济指标而共同努力。

(3)热心为职工办实事,经常进行家访、谈心,对生病同志进行慰问,开展小组的经济、劳力、生活互助活动。

(4)加强工会小组自身建设,定期开好工会小组生活会。传达上级工会决议,讨论小组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会员权利、义务教育,不断提高工会小组的工作水平。

17.什么是基层工会专门工作委员会?

答:基层工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是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工会基层委员会和车间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或各种专门小组。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聘工会积极分子组成,设主任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人。专门工会委员会主任通常由分管此工作的工会

委员兼任。

18.工会基层委员会一般应设立哪些专门工作委员会?

答:工会基层委员会和车间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种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一般可设立组织工作委员会、宣传工作委员会、群众生产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劳动保护工作委员会、女职工工作委员会、财务工作委员会、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等。

19.江泽民同志关于坚持“依靠”方针谈了哪四句话?

答:江泽民同志在多次讲话中都强调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必须要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

20.“三育人”“树、创、献”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育人”工作是教育工会的传统工作,“三育人”即: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1996年,全国教育工会提出,在继承、发扬“三育人”活动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广泛开展“树师德形象,创文明校风,为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做贡献”(即树、创、献)活动。这一活动具有更鲜明的时代性、群体性和社会性,是“三育人”活动在新时期的深化和发展。开展“树、创、献”活动的切入点和着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师表形象。

21.省教育工会就推进校务公开提出的原则有哪些?

答:从1999年开始,省教育工会着手在全省教育系统推行校务公开,并提出了以下原则,即,在思路上要做到:紧紧依靠地方和学校党组织,服从地方工会的统一安排,工会主动地开展工作;操作上要做到:按照程序,依靠文件,符合实际,利于工作;方法上要做到:与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结合、与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与行政的中心工作结合、与解决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结合。

22.什么是工会法?

答:工会法是关于职工群众组织建立工会的宗旨、原则、程序及确立工会组织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和会员资格等问题的法律规范。新中国一成立便于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新《工会法》包括《总则》、《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的经费和财产》、《附则》第六章42条款。

《工会法》对于保障工会独立自主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起着重要的作用。

23.什么是工会的职能?工会有哪些基本的社会职能?

答:工会的职能是指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工会活动的基本内容,通俗地说即是工会应该干什么。工会应该干什么是客观的,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而随意规定的,因为工会的性质和历史任务是客观的。工会的性质就要求工会必须以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作为自己一切工作和活动的出发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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