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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5篇

2017-01-07 06:26:57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 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以分管政法工作副主任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团委、妇联、劳动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二、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3.严格实行落实排查、走访制度。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三、创新管理教育方法,提高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质量

1、创新教育矫正方式。坚持教育矫正为主的原则,强

化分类管理、科学矫治理念,重视发挥心理矫正、恢复性矫正的特殊功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和时政教育,促使其认罪悔过、弃恶自新。

2、拓宽教育工作载体。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

等部门协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鼓励其自谋职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和不安定因素。

3、探索社会化管理模式。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及

社会各界,凝聚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帮助社区服刑人

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4、建立完善分析排查制度。通过定期分析排查,掌握

辖区内那些情绪反常、不遵守监管规定、蓄意去省进京上访、日常行动异常的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实施重点分析、重点管控、重点转化。

5、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监

狱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严肃查处脱、漏管矫正对象,逐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证体系。

6、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篇二:2016年3月司法行政部个人工作计划

2016年3月司法行政部个人工作计划

一、立足本县实际,抓住重点,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机关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为地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以重点人教育监控为着眼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在两劳帮教工作中,第一要完善帮教组织建设,确保每个帮教对象有独立的帮教小组、有完整的帮教档案,制定帮教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因漏帮、漏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第二要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项环节,加强与公安机关、监狱及劳教所的沟通联系,在两劳人员释放、解教前,提前着手做好接收准备工作。第三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接茬帮教的衔接工作。另外,发动社会力量加大对帮教对象的教育、监管力度,将帮教组织成员名单、帮教对象情况等内容录入到计算机,建立信息库。并将安置工作与市场接轨,推广旧县镇把建雄集团作为安置基地的做法,建立帮教对象安置工作长效机制,使帮教工作逐步实现“社会化、信息化、市场化、法制化”。

二、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1、依据我县“四五”普法规划,扎实有序地开展“四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一是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开展5年来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自查工作,总结出我县“四五”普法的主要成就、特色工作和典型经验。在自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使“四五”普法工作有更大的收获。二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积极筹备好县委中心组法制学习讲座,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做好“四五”普法验收的迎查工作,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进行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工作,加强载体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四五”普法验收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以法律知识竞赛为载体,开创法宣工作新格局。在全县各乡镇推广康庄镇“村级法律知识竞赛”的成功经验,促进农民学法、用法活动广泛开展,并将此做法大范围延伸,开展乡镇(社区)、全县的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同时,挖掘、创新更多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宣传形式和载体,推进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利用“专业法宣一条街”、“普法广场”“流动法律宣传站”等有形宣传阵地,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宣传阵地,以贴近百姓生活的涉法问题作为我局普法宣传的切入点,做好我县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辅之各类型知识竞赛的形式,认真组织好第五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篇三: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壶关县2010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学习和实施《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和《长治市社区矫正工作方案》、《长治市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办法》等省、市文件精神,加大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力度,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社区矫正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工作政策法规性强,社会关注度大,对全县政法机关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按照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部署,迅速健全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按照“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为主,部门联动,

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运作机制,完善由公、检、法、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利用多种会议以及社会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逐步形成广泛参与的格局,不断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关心与支持。

(四)整合资源,规范运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法各部门,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作为司法行政实施部门做到通力协作,建立高效协调运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在衔接管理上下功夫,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使社区矫正不留空白和肓点。

(五)勇于探索,开拓创新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矫正工作方法和措施,培植先进典型,查找不足,不断改变工作方法,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计划

(一)1月份—2月份,(1)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会议,布置本年度全县社区矫正工作;(2)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一次业务培训,全面掌握这项新工作。

(二)3月份,(1)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排查指导;

(2)完善工作人员。

(三)4-5月份,召开一次司法所长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会议,对全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进行完善、细化和落实,适当机会县局举办业务培训。

(四)6月份,与公、检、法积极协调,全面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五)7月份,对各所开展一次基层各类业务台帐建设检查与指导,重点抓好各所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情况,尤其是台帐、档案资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六)8-9月份,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各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配合与支持。与检察院监管科协调,联合开展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活动。排出好中差,实行科学分类指导。

(七)10-11月份,(1)督促各社区矫正工作站,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完善台帐、档案管理工作;(2)各矫正工作站对一年中的矫正工作情况和建议进行信息反馈。

(八)12月份,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上报相关年度报表。

二○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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