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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业排名

2016-12-23 06:24:04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业】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网站-黑龙江东方学院分数线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业】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网站-黑龙江东方学院分数线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考生投档成绩和投档次序,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参考其报考专业所侧重的单科成绩录取。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加分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以高考文化课总分为准。第十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方向培养,具体为:英语专业按英法双语方向培养;俄语专业分别按俄英双语、商务俄语方向培养;日语专业分别按日英双语、商务日语方向培养;朝鲜语专业按商务韩语方向培养;市场营销专业分别按市场营销、商务策划方向培养;财务管理专业分别按财务管理、会计方向培养;应用化学专业按能源化学与精细化工方向培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分别按机械电子工程、模具设计及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方向培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分别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梯工程方向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分别按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方向培养;建筑学专业分别按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方向培养;土木工程专业分别按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工程管理与造价管理方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方向、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方向培养;环境工程专业按水污染控制工程方向培养;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分别按食品质量与安全、粮油食品工程、食品机械维护方向培养;生物工程专业分别按食品酿造、生物制药方向培养。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以高考总分为准,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成绩110分以上。第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第十九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接收调剂考生。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理工类选测科目:物理、化学;文史类选测科目:历史、政治)的等级要求是C和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是测试合格。

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同分情况下,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黑龙江东方学院重点专业:

黑龙江东方学院全景地图:

黑龙江东方学院历年分数线:

黑龙江东方学院报考指南: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计划:

黑龙江东方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篇二:黑龙江东方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20140922(正式上网稿)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哈尔滨

目 录

黑龙江东方学院简介 ······································································· 1

2015年食品工程专业招生简介 ·························································· 3

2015年国际商务专业招生简介 ·························································· 3

研究生报考说明 ············································································· 3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8

报考问答······················································································· 9

黑龙江东方学院简介

黑龙江东方学院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 是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由我省一批离退休教育家创办的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高校。1993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招收专科学生;2003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高校之一。200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资格的5所民办院校之一。学院始终坚持社会公益性办学方向。在2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始终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办学宗旨,依法治校,勤俭办学,努力改善学院的办学条件。为激励学生成长成才,学院设立本科生、研究生奖助学金。 学院现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设臵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36个本科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127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20万册,电子图书48万册,现有在校生11594人。2014年6月,学院首届食品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并获专业硕士学位,他们的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均达100%。一些人被飞鹤乳业、贝因美乳业、沈阳辉山乳业、青岛圣元乳业、青岛新希望乳业、恒大冰泉、福建明一乳业等国内知名企业聘用。

学院实行“教育家办学、教授治教”的办学体制。每个专业聘任一名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为专业的主任教授,实行主任教授负责制。主任教授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教学改革措施,遴选任课教师,检查和监督教学质量,指导培养青年教师。院和学部两级都建立了以主任教授为核心的学术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审委员会及教学评估专家组等。赋予他们在学术问题上的话语权和实质性的决策权,把教授治教和学术权力落到实处。

学院经过多年不懈地探索,逐步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法人治理结构,这就是行政系统、党委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系统和学术系统有机融合、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民主监督。在法人治理框架的基础上制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为建立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学院创建了以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为导向的“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建设。为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了数以万计的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有社会责任感,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高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2010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学院“应用性、

术大学联盟35个成员单位之一。

黑龙江东方学院把毕业生质量和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建立了“全程把关、全员参与、全方位服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毕业生以其专业与社会需求紧密接轨,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够较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始终名列我省普通高校的前列。2009年,荣获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黑龙江东方学院抓住哈尔滨市建设“哈南工业新城”的历史性机遇,在哈南新区内建设黑龙江东方学院新校区。新校区占地近6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新校区的建成,学院的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的改善,进一步密切和现代大企业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体制和模式,打造联合建立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教育平台,进而推动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提升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5年食品工程专业招生简介

学院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应用性办学道路,注重特色内涵发展,实行产学研联合办学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2011]69号)我院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使我校成为首批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2015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食品工程专业领域,乳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机械三个方向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5人左右。

一、培养目标

食品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为我国食品工程领域内的乳品行业及企业培养精通生产技术、注重质量安全、善于经营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专门人才。强调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系统的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及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事新产品开发设计的能力、生产工艺设计及实施的能力、生产设备管理及使用维修的能力、产品质量管理与控制的能力,并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能够承担乳品行业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

三、培养环节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五段式项目带教学”培养模式,即认知实践、理论、深入实践、再理论、项目实践五个阶段,以项目带教学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包括生产认知实习、学位课理论学习、深入实践提出项目、选修课理论学习及项目实施(即学位论文形成)五个培养环节。理论学习在校内及国乳中心完成,生产认知实习,深入实践和项目实施在合作乳品企业完成,学位论文可在校内或乳品企业完成。

(2)采取学校、乳品行业和企业联合培养方式。黑龙江东方学院与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成立了黑龙江东方学院联合乳品学院,同时与国内优秀的乳品企业建立了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并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共同作为学生培养主体,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联合乳品学院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的联合实体,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教学及学生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其中,国乳中心还要为研究生培养提供行业研究项目,并进行专业指导。企业主要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企业研究项目、实践场所及技术指导。

(3)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即由学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乳品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和乳品行业或企业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共同担任导师,联合指导。双导师共同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程负责。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并检查督促研究生的生产实践、理论学习、项目实施和论文研究工

篇三:黑龙江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办法

黑龙江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

办法

根据2014年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的要求,从2014年4月1日起,全国普通高校开始直接向教育部研发的就业预警系统、就业派遣系统、就业跟踪系统录入毕业生(含研究生)数据,并实现每个学校招生数据、学籍数据、就业数据一体化,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规章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有效,同时要求全国所有普通高校在2014年年底开始,每年都必须向教育部申报本校各学部、各专业《毕业生年度质量报告》。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结合当前我校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我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规范相关单位统计数据的使用与发布工作程序,针对统计数据使用发布过程的特点及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牵头负责毕业生统计数据的使用和发布工作,其它部门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毕业生统计数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须请示主管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对外提供相关信息。

二、统计数据实行逐级负责制。各项统计调查报表数据,由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部经办人初审、学部负责人复审后,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心负责人报主管领导审签,重要数据送院长审定。在上报或对外发布的同时送一套纸介质和电子版给主管院长,同时在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学校向教育厅和教育部申报的月报、季报、年报等定期报表或抽样调查等一次性统计调查数据,须要经经办人签字,学部负责人审

核后,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上报或印发。重要统计调查数据,须在认真做好质量评估基础上,由主管领导提请学校院务会议审定。

四、对外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统计调查数据在每月公布之前,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对外提供。必须对外发布的统计调查数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的管理规定,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通过学校规定程序方可对外发布。

五、外单位来校查询统计调查数据,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正式公函,统一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待,履行学校有关工作程序后方可给予调查方数据资料。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要严格管理相关的统计数据,要对毕业生的统计调查数据负责。

六、《毕业生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由各学部于每年11月份前负责本学部内容的编写。11月份后,由学校院办、教务处、学务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共同梳理学部材料,整理汇编成学校整体内容之后,经由学院研究确定,向教育部申报。

七、报表、数据审批程序

1、上报部分:学部工作人员汇总提供→学部负责人审核→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整理→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复审→主管领导签发→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上报并存档→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在学校存档。

2、内部对外提供部分:就业指导中心整理资料→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部提供资料→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综合资料→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院长复审同意→对外提供→同时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存档→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在学校存档。

八、责任要求

1、任何部门不得拖延数据统计上报时间。不得虚报、瞒报、伪报。

2、职能部门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数据统计核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到学部和学校。

3、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出现重大问题,一经发现,学校严肃处理,取消当年该部门评优和个人评奖资格。

4、各学部如果上报数据出现严重问题,取消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和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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