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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2016-12-09 07:31:08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小学阅览室管理制度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 阅览室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实行开架式自由阅览。

二、 读者除摘抄本及笔外,其它书籍、书包等物品不得带入阅览室。 三、 读者签到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每人每次限拿一册,阅后更换,并按期刊架排号放回原处,不许乱丢乱放。

四、 读者应爱护期刊,不得在书页上圈阅、涂写、撕页,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并照章赔偿。

五、 阅览室陈列的报纸期刊,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有好的内容需要扫描、复印,必须征得管理老师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不准私自带出室外,对私自带走或有意损坏者给予纪律处分并予以罚款。

六、 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吃零食、乱抛纸屑和随地吐痰;不许在阅览桌上乱涂乱画;离座位时自觉将凳子放入桌下,出入时脚步轻盈。 七、 读者要养成良好的抄摘资料的习惯。

八、 读者应服从老师的管理,不准有任何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 九、 请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3:00 下午(夏季):14:30----- 18:10 (秋季):14:00-----17:40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湾子中心小学

学生阅览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学生的借书工作,及时办理借阅手续,方便学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课外阅读条件。

二、按规定每天定时开放阅览室,充分发挥书刊作用。

三、定期做好新书的简介工作,并能组织学生的读书交流活动。 四、定期更换杂志,丰富阅览材料,尽量满足学生广泛猎取知识的要求。

五、管理好各类书刊,使书刊排列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阅览室有限空间的效益。

六、搞好阅览室的环境卫生,维持良好的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七、及时维修破损图书,做好报刊杂志的年终合订收藏工作。要做好防蛀、防潮、防腐、防盗等工作。

八、管理员要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表率,做到管理育人。 九、做好年段、班级学生的报刊征订、分发工作。

十、协助图书室管理人员的工作,齐心协力管好图书阅览室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学生阅览室管理人员职责

湾子中心小学

实验室、科技活动室管理人员简介

纪欢,女,1985年9月生,毕业于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现任教于湾子中心小学,为人踏实、认真、坦诚友善。善于 学习,不断自我进修,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和可塑性,适应性强。对工作一丝不苟,诚实稳重,刻苦上进。

篇二: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功能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

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

及功能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

为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的管理,提高各类教学仪器、图书和器材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和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艺体器材等在培养中小学生素质和技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上述各类功能教室的作用,提高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艺体器材的使用效益。

第二条 巴彦淖尔市教育信息中心是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自治区规定,制定中小学校实验用房、设施建设及有关仪器设备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提出各类中小学实验室人员的配备标准,组织、开展和指导对全市中小学校实验教师和管理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督导与检查、评估、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归口组织中小学教学实习、培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体育、艺术、卫生器材、电教器材、图书等仪器设备和器材

的采购供应、质量管理和效益评价工作,参与全市性的教学仪器和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各类中小学开展自制教具、学具活动。

第三条 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臵或指定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建设规范、标准和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的建设、管理与使用工作。

第四条 各中小学校要指定一名校长加强对本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教师积极使用本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及其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器材设备,提高其使用效益。

第五条 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抓好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上述功能教室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每类实验室、图书馆(室)、体育器材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艺术教室根据学校规模应配备专(兼)职人员。教学规模在12个教学班以下的学校,实验室可配备兼职实验教师。配备上述功能教室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学校类别相适应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强调专业对口。

第六条 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每年应把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及其教学仪器、图书和艺体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使用效益评价,并在每年12月底前将督导评价和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不定期

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以教育简报形式通报。

第二章 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教学

第七条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完成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教学,开展第二课堂和课外科技活动,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第八条 加强实验仪器购臵管理,落实教学仪器设备配臵计划、采购、到货验收、登记入账等管理要求。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

第九条 加强仪器存放和保养的管理。所有仪器设备都要统一编号,张贴标签;存放要做到科学分类,整齐美观,陈列有序,取用有序。每次用毕仪器,都要对仪器及其零附件进行检查,并做好保养、清洁工作。仪器设备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做好报损、销账工作,并及时上报采买补充,以确保各类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教学仪器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点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

第十条 加强实验教学管理。落实对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开出、实验教学准备和教师演示实验目标、学生分组实验目标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工作记录。学校教务处、实验室、相关教研室每学期都要对实验开出率进行统计,作为检查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学校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学生开放,提供课外实验条件。在教师和实验员指导下开展课外实验活

动,指导学生自己设计实验。

第十二条 加强实验操作的考试考核工作。考试着重加强对学生实验原理、实验能力和实验基础操作技能进行考核,并将实验操作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记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加强对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考核,督促教师提高教学仪器使用率。

第十三条 加强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落实中小学校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毒、防水、防化学药品危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实验教学防护和保险措施,避免意外发生。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臵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遇突发事件时做好急救工作。

第十四条 加强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要经常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注意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展览橱窗,摆放可定期更换的典型实验装臵或标本、模型等,营造一个洁净、整齐、安全、有趣的实验教学环境。

第十五条 市教育局每年不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实验技能竞赛、实验优质课比赛、优秀实验论文评比、自制教具评比等活动。

第三章图书馆(室)管理与使用

第十六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规定,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有条件的学校

要积极应用计算机管理图书馆,提高图书馆(室)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 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资料。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为主,兼顾教师。

第十八条 图书馆(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记、个别登记、注销登记三种登记制度并坚持执行。有保存价值的主要期刊应按年度装订成册,进行财产登记并编入藏书。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图书资料进行书刊分类、书刊著录、书刊排架,并按分类顺序排架。目录设臵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图书馆(室)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要设分类目录或书名目录。

第二十条 学生阅览室应保证每周开放10学时以上,中学图书馆(室)和条件较好的小学图书馆(室)应给三年级以上学生办理个人借书证,到2015年,达到70%以上的学生到馆(室)借书,90%以上的学生到馆阅览。

第二十一条 要及时更换报纸,经常推荐新书,及时提供教学参考资料,解答师生咨询,开展书展书评活动,交流读书心得,开展好外借、阅览、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并应注意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第二十二条 图书馆(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资料教育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选择和读书方法,以及图书馆道德与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 图书馆(室)应做好图书的管理保护工作,

篇三:图书室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

长岗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图书室借书须知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涂改。

二、借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到本室办理补失手续。

三、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破损的酌情赔偿,遗失的倍半赔偿。)

四、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五、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逐出室外。

六、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七、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八、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的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

二、不得在报刊、图书上乱涂乱画,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三、阅览时保持安静。

四、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乱扔废纸。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六、阅览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

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 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 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书库、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校书库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

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缴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 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长岗小学美术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室是学生学习美术知识的专用教室,由学校指定美术教师专门负责管理,其他使用老师应协助负责人做好使用保管工作。

二、负责教师和使用学生必须维护教室卫生,每天打扫教室,做到地面、墙面、 桌椅清洁,物品排放整齐。负责教师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三、负责教师是教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每天关好教室门、窗、灯、电风扇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尽力减少美术室财产损坏。

四、凡美术专用设备仪器、教具,必须经财产登记后,有专管教师保管,使用。

五、专职教师使用设备和教具必须做到操作正确,使用得当,平时注意维护保养,以延长其使用期。

六、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随便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每次活动后遗留的颜料及废材料应及时清理,以免教学用品受潮。

七、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和管理,杜绝故意损坏的行为。如使用不当,损坏物品应照价赔偿。

八、美术室物品不得私用或私自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外借须经校长室批准。

九、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及时归还,经过检查,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长岗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长岗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三、图书分类按薄该项目学校省图书配送目录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

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九、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长岗小学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班级集体借阅不得超过10天,学生个人借阅不得超过1周。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人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长岗小学实验室损失赔偿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三、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四、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六、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长岗小学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要按薄该项目学校体育器材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 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最后应由三方签字方能生效。

长岗小学仪器室借用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

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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