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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整改,报告

2016-10-16 18:07:20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财政票据检查整改报告

关于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中国地质调查局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中地调办发[2012]17号)文件要求,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单位有关

人员认真学习财政票据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了清理自查,现

将我中心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单位领购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 有效,是否存在自理非税收入项目、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现象。

(二) 时都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1. 是否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 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2. 财政票据各栏目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完整,票据填开 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是否一致;

3. 是都存在财政票据相互船用或混用行为;

4. 是都存在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 政票据行为;

5. 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时都按顺序整理票据存根,并 按规定妥善保管;

6. 是都存在丢失损毁票据行为,如有丢失,是否及时申明 作废,并向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备案。

(三) 是都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四) 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是都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

支两条线”管理。

(五) 是否存在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其 他行为。篇二:财务中心检查整改报告财务中心检查整改报告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

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xxx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认真、全面地开展了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活动,形成了《欣旺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 2011年8月,公司开始对《自查报告》中列示的问题及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完善,逐项落

实整改措施。现公司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将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情 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公司对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

地进行,具体开展情况如下:1、2011年6月25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小组,

并对此次专项活动的前期工作做了相关部署。 2、2011年6月26日~8月15日,财务中心

和各子公司财务中心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活动,并对自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及

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出具自查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在此期间,

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财务中心和各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自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到人。 3、2011年8月16日~20日,自查整改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对财务中心各岗位及子公

司财务中心的整改情况以现场检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内部检查和落实。4、2011 年 8 月 31 日,出具整改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整改方案,公司对《自查报告》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包括财务人 员和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一)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1、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际实行定期轮换,会计人员任用实际采取了回避,但未形成书

面制度。

整改情况:公司已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换,规定

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每2年轮岗;明确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制度,如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公

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

得在公司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1、会计档案调阅手续未严格按相应规定办理。 整改情况: 加强了会计档案调阅的管理,拟订了《会计档案调阅申请单》, 会计档案调阅和复印时申请人填制申请单,履行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 手续。

(三)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1、未对支票购买、注销进行记录。整改情况:加强了对票据的管理,出纳已建立支票登记簿,对支票购买、注 销进行了登记记录。

(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没有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整改情况: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追加了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在内的追究责任条款。

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暂无明文规定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 程序,暂无明文规定会计重大差错更正、预计负债等或有事项、资产减值的确认流程、

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修订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审批

程序,明确会计重大差错更正、预计负债等或有事项、资产减值的确认流程、审批程序。

三、本次专项自查活动工作总结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活动工作为起点,继续认

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意识,继

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财务 会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了财务人员基本素质和财务管

理水平,巩固此次活动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奠定

坚实的基础。

xxx公司

董事会

2012年 9 月 9日篇三:财政检查工作报告 财政检查工作报告县财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沿纪通【2010】23号文件安排,第二检查组于2010年8月23日---9月9日分别对

县林业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供水公司、沙子镇政府、沙子中学

和一完小共8个单位在厉行节约工作落实情况、强农慧农项目实施及资金运行情况、“小金库”

治理情况方面采取听单位领导汇报,查看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账簿和票据凭证的方式进行

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县林业局:

一、 厉行节约方面的检查情况。 2009年公用事业性支出:办公费97827.00元;印刷费11437.00元;水电费3459.00元;

邮电费60019.16元;交通费:14180.00元;差旅费41660.40元;培训费7044.00元;招待

费497851.00元;福利费228676.00元;专项工作经费50229.00元:其他43464.00元。全

年累计支出1055846.56元。

2010年元---7月公用事业性支出:办公费47869.35 元;邮电费33712.00元;交通费:54769.84元;差旅费17205.00元;会议费597.00

元;培训费8430.00元;招待费533587.00元;其他55350.00元。元---7月累计支出751520.19

元。

同期比较,2010年元---7月比2009年元---7月公用事业性支出增长135610.19元。主

要原因是涉农项目实施工作量大,工作费用增加;上级检查工作频繁,各级审计等监督检查

机关多次审计,接待费大幅度增长。

二、涉农项目实施及资金运行情况。 林业局实施的涉农项目有2个,即巩固腿耕还林成果和天保工程。2007--2008年两个涉

农项目累计到位资金3741.7万元,累计拨付资金2713.59万元,尚有1028.11万元项目资金

没有拨付的原因是工程由多部门实施,工程进度缓慢,工程未完工,没有结算;2009年两个

涉农项目累计到位资金489.49万元,累计拨付资金233.6万元,尚有255.89万元项目资金

正在组织兑现17个乡镇的退耕还林户。2009年11月30日14号凭证拨入的1189900.00生

态补偿资金,年终结转专项结余,2010年3月31日47号凭证拨入工作经费60000.00未列

支。 县审计局2009年在对县林业局退耕还林资金审计发现挤占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

15952.00元,县林业局已将15952.00元退耕还林专款归还到退耕还林专户,但还未兑现到

退耕还林户,检查组要求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检查组。

三、“小金库”检查情况。检查组对林业局育林基金、罚没性项目收入和支出账务进行了认真核查,育林基金、罚

没性项目收入均使用财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据,其资金全额上缴财政,没有发现“小

金库”的存在。

规划建设局:

一、 厉行节约方面的检查情况。 2009年公用事业性支出:办公费85773.30元;水电费11045.00元;邮电费19768.00

元;会议费:109078.00元;差旅费77741.50元;招待费704665.00元;交通费19768.00

元。全年累计支出723717.04元。2010年元---6月公用事业性支出:办公费50769.20元;水电费8752.00元;邮电费

6021.00元;会议费:6116.00元;差旅费30524.00元;招待费645460.00元; 交通费41848.00元。元---6月累计支出789490.00元。同期比较,2010年元---6月比2009年元---6月公用事业性支出增长427631.50元。主

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大,特别是乌江山峡风景名胜区申报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垃圾填埋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的实施,增加了大量的工作经费。

二、涉农项目实施及资金运行情况。 规划建设局实施的涉农项目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2009年共实施2542户,分两期实施。

第期实施875户,第二期实施1252户。第一期改造资金1010万元和第二期改造资金508.50

万元及时拨付到有危房改造任务的乡镇。2010年第一批改造任务1023户,共需补助资金1820

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到位571.15万元,地级补助资金未到位,县级补助资金到位305.93

万元,到位的839.42万元基本拨付到了19个任务乡镇,尚有板场、思渠两个乡镇共38.38

万元未拨(其中板场21.32万元),规划建设局拟将这两个乡镇共38.38万元危房改造资金返

还县财政。

三、“小金库”检查情况。 检查组对规划建设局2007年以来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账务及凭证、票据进行了认真核对,

收支入帐登记清楚,经济往来明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没有发现“小金库”的存在。县国土资源局:

一、 厉行节约方面的检查情况。 2009年公用事业性支出:办公费98836.80元;印刷费69903.50元;水电费24738.00

元;邮电费86130.00元;交通费:640006.38元(其中燃料费111700.00元,维修费319906.00,

保险费56556.32,其他151843.50元);差旅费540741.70元;培训费20562.00元;招待费

335301.00元;会议费48138.00元;业务费289622.10元:宣传费:569239.20元,其他

706068.80元。全年累计支出3917496.97元。 2010年元---7月公用事业性支出:办公费43858.00元;印刷费30694.00元;水电费

19656.00元;邮电费22677.00元;交通费262828.00元(其中燃料费83280.00元,维修费

132628.00,保险费26390.00,其他20530.00元);差旅费146221.00元;招待费320310.00

元;会议篇四:财务整改报告财务部整改报告

集团公司领导:

2008年,aaaa财务部在工作中发生一些错误,均因工作人员能力有限,导致错误后果,

经过集团公司财务部检查及我公司财务部人员自查,有许多内容不符合规定并有重大纰漏,

需要立即整改,在集团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督察下,我部门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

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内容

1、

2、 收购期间票据审核不严,发生收款人在付款书上未签字现象。 价格或者扣杂有变动,

对原始磅单未加变更,而直接在付款环节进行变动,致使地磅室台帐与财务结算吨位及金额

都发生差异。 3、

4、 成品库房入库数量不准确,经过实物盘点发现账实不符。 地磅室汇总台帐漏计一车

原料,单据号码为702#。

二、事件发生原因

1、 工作态度不够严谨,不能严格认真的执行财务制度,未能仔细谨慎的审核财务票据,

加之劳动强度超过负荷,付款业务过程和手续繁琐,金额小,客户多,而工作人员只有出票

人及付款人,没有专职的开发票人员及审核人员,集团和公司都曾经考虑过聘请银行专业人

员付款或者招聘财务人员一名,本部门考虑费用加大原因,决定自己克服困难努力办理,结

果出票人出具错误结算单,而付款人未能认真审核便直接付款,忙乱中出错误,事后又未能

在开具发票和账务处理中复查原始票据,导致未能及时发现 失误而失去最佳纠错时机。

2、 价格和扣杂发生变化,由于时间问题未能在第一时间到地磅室修改磅单,但是均由

康大公司领导签字认可,事后修改磅单当事人不在,失去了修改的客观条件及意义。

3、 成品库房产成品入库不准原因很复杂,主要因为库管员缺乏工作经验,入库计数管

理流程不明确,而本部门负责人虽然多次指导,但未能对库管员的实际操作进行严格监督、

检查和督促,当然也不能排除生产收购期日常具体业务缠身削弱了对下属工作的监督职能的

执行。

三、给公司造成的后果

1、因出票人轻率出票及付款人缺乏详细认真的审核致使公司给农户多付款项为8287.47

元。

2、没有及时修改磅单,对账务检查带来诸多不便,给公司没有造成其它实际经济利益影

响,也没实际损失。

3、库管员所报入库数据和实际实物数据相差较大,导致公司会计对存货资产无法正确计

量,失去资产管理及控制的实际意义。为达到资产管理目的,公司不得不多次组织人力、物

力、财力盘点实物,又给公司增加了一定的不该发生的费用。

4、地磅单据没有统计入台帐,是因为司磅员疏忽漏计,而报表报至财务部,当时对磅单

的号码的连续性没有及时确认。

四、整改结果

1、 未签字票据已经全部找到当事人履行了签字的手续。

2、 磅单和付款单据不符部分,已经全部查找出原因,进行备注说明,并另行制作了调

节表,并与其它相关资料装订在一起,以备随时查阅。

3、 多付款部分,分别都找到了收款人。目前正在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4、 库房盘点已经全部结束,针对该问题,公司制定了产成品出库的补充细则,并已经

开始实施新的补充细则,实行双人出库。目前进展顺利。另根据员工能力及特点,对库管员

进行了调整:由赵青俊接替库管工作,负责存货的计量和收发;原库管马艳萍因熟悉存货分

布状况,以库房协管员身份继续协助赵青俊管理存货。

5、 漏计的购入原料,经过查证得到落实,原料已经入库,货款已经支付,并已经改正

原始台帐记录。

6、

7、 对账实不符部分已经做了据实调整。 全厂于2008年11月25日完成资产复查和补

盘工作,现正在进行资料整理。

五、整改后的反思及建议:

1、 部门负责人要尽自己所能对下属员工定期检查、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下属的工作能力,及时发现错误,并力争给每个岗位配备适合的工作人员,从而

提高工作质量,降低发错几率。

2、 对本部门工作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发生失误和错误争取在第一时间弥补、挽回和改正。

3、 为避免发生失误,减少损失,并利于部门负责人加强对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改进,建议在下一个生产收购期考虑以下方案:(1)增加稽核会计一

人,也可以考虑长期录用,费用全年应该约2万元。(2)收购期可以仿效其他单位,聘请银

行付款,安全便捷,但是手续费略微较高,按照付款金额5‰---8‰。

4、 完善管理流程和作业指导书,明确产品待检、分级、入库计数、 码垛分类等的标准方法。

以上是本财务部对此次财务整改的整体情况汇报,敬请公司领导审查验收。 aaa公司财务部篇五:票据管理和使用自查报告 长宁县双河中学校

篇二: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报 告

市财政局: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的整改

通知》(川财库[2012]4号)文件精神,我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财政专户整改工作,再次对财政专户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扎实开展清理。根据全市财政专户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做统一部署。二是分步骤扎实推进。自5月初全面启动清理整改工作后,局内各股室通力配合。首先在股室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对本股室涉及专户对照八点问题逐一检查,提出意见上报国库;其次国库对各股室上报情况严格梳理审查,提出汇总意见上报领导小组;最后由领导小组下达整改意见,各股室贯彻执行。三是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形成各个环节、各个工作岗位之间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建立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截止目前,我县财政专户保留21户,其中非税收入5户、社保基金户4户、国库存款户1户、专项支出11户。去年7月至今共销户19户,其中社保基金户4户,国库存款户1户、专项支出14户。

二、针对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对照省财厅关于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整改工作提出的八个方面的问题,我县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一)专项支出专户开设过多、过乱的问题

我县从去年开始对凡是无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正式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进行撤销;对于中央文件已废止或政策已不执行,但省政府及省财政厅文件仍保留的专户,包括国债转贷资金、消化粮食挂账资金、国家储备粮油资金专户等全部按规定撤销。到目前为止,共撤并上述问题专户8个。

(二)违规开设不符合基本条件专户的问题

对尚保留的垃圾污水处理建设资金账户进行了撤销处理,无其他违规开设不符合基本条件现象。

(三)社会保险基金多头、重复开户的问题

严格执行一家商业银行只开设一个社保基金专户的规定,在2011年撤销了4个社保基金专户,现一家商行保持只有一个社保专户。因有一个社保基金在银行存有定期未到期,所以暂时保留4个。

(四)非税收入专户管理的问题

切实做到非税收入专户在一家商业银行只开设一个专户的规定,同时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五)财政专户归口管理的问题

我县自2011年来就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到国库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逐步完善归口管理后各股室职责分工,业务股室继续负责并加强相关业务管理,国库主要负责专户资金管理,逐步形成财政内部“管事”与“管钱”分离的制约机制。

(六)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与管理规范的问题 在专户开户银行的选择上,综合考虑了银行资质、内部控制水平、服务水平等因素,与开户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

(七)国库资金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调入财政专户的问题

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消除除财政补助社保基金的资金,以及粮食风险基金等国家另有规定的专项支出资金外,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的做法;同时加强了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杜绝将将非专户管理的资金调入财政专户。

(八)财政专户管理基础工作的问题

通过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我们对财政专户管理基础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制定了《珙县专项资金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财政专户档案管理制度》、《财政专户定期报告制度》、《财政专户定期检查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岗位,继续完善信息系统控制体系,建立了全面对账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此次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在专户清理整顿整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尚有一个社保户未能及时撤销;二是制度建设及专户信息系统管理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是要继续加大财政专户的撤并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整改。二是要以财政专户清理整顿为契机,加强乡镇及县级预算单位专户的清理整顿。三是加强专户制度的建设,强化内控制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完善国库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四是严格控制新设财政专户。

主题词:财政 专户 管理 报告

抄送:

珙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8日印

篇三:整改报告范文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2015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

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

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

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

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

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

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

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

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

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

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13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

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

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

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

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4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

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

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

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

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

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

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

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

单位12个,2012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 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

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

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

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

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

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

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

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

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

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至

2012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

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

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

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3年10月起,市级国

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

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

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

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

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

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

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

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

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2013年结

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

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

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

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

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

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

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

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

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

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

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

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

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

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篇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2006-12-12——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

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

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

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

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

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

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

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

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

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

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

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

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

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

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

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

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

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

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

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

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

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

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

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

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

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

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

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

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

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月

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

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

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

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

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

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

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

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

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

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

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

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

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

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03年以前

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

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

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

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

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

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

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

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

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

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

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

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

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

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

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

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

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

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

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

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

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

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

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

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

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

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

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

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

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

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

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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