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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2016-11-18 17:05:06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案例-物体打击事故

案例

“11.11”物体打击事故

事故类别:物体打击

伤亡情况: 死亡1人

事故经过:

1998年11月11日,在某单位承建施工的成都市树德巷楼房施工中,因使用扒杆起吊的砖斗车与四楼缷货平台碰撞造成运砖斗车倾翻,砖从斗车落下,砸伤正从扒杆下行走未戴安全帽的1名工人,造成当场死亡。 直接原因:

1、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违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规则,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的规定。

2、违反卷扬机、吊笼下方作业过程中不得有人操作和通过的规定。 间接原因:

使用扒杆作业,没派专人指挥,拉缆绳的人员在所吊重物没到位时,又擅自松绳,系违章作业。

因此,这是一起因个人违章作业和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完善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认定:

1、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违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规则,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按要求戴好安全帽,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应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未按要求报监,应对此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篇二: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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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打击事故案例(二)

一、事故概况:

2002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某建筑公司总包、某建筑有限公司分包的某高层工地,分包单位外墙粉刷班为图操作方便,经班长同意后,拆除机房东侧外脚手架顶排朝下第四步围档密目网,搭设了操作小平台。在10时50分左右,粉刷工张某在取用粉刷材料时,觉得小平台上料口空档过大,就拿来了一块180×20×5公分的木板,准备放置在小平台空档上。在放置时,因木板后段绑着一根20#铁丝钩住了脚手架密目网,张某想用力甩掉铁丝的钩扎,不料用力太大而失手,木板从100米高度坠落,正好击中运送建筑垃圾至工地东北角建筑垃圾堆场途中的普工杨某脑部。事故发生后,现场立即将杨某送往医院抢救,终因杨某伤势过重,经医院全力救治无效于8月29日7时30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粉刷工在小平台上放置180×20×5公分木板时,因用力过大失手,导致木板从100米高度坠落,击中底层推车的清扫普工杨某,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间接原因

(1)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按施工实际情况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作业班组擅自搭设不符规范的操作平台。

(2) 缺乏对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教育和现场管理不力。

(3)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严,对现场的动态管理检查不力。

3、 事故主要原因

外墙粉刷班长为图操作方便,擅自同意作业人员拆除脚手架密目网,违章在脚手架外侧搭设操作小平台。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

1、 分包单位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并进行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教育,重申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建立相互监督检查制度,牢记血的教训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2、 分包单位决定清退肇事班组,其所在分队列为今年下半年C档队伍,半年内停止参加公司内部任务招投标。

3、 总包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并重申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条线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

4、 总包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项目部要结合装饰装潢施工特点,安全员要组织好专(兼)职安全监控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巡视和执法力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四、事故处理结果:

1、 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7.8万元。

2、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总、分包单位发文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1) 分包单位粉刷工张某,不慎将木板坠落,造成事故,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公告除名,并处以罚款。

(2) 分包单位粉刷班长丁某,违章操作,事发后又安排作业人员擅自拆除操作小平台,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决定给予公告除名,并处以罚款。

(3) 分包单位项目施工负责人高某,默认施工班组违章搭设操作小平台,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以罚款。

(4)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高某,平时缺乏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5) 分包单位公司副经理金某,对项目管理缺乏安全生产的考核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6) 总包单位项目部关砌卫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7) 总包单位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张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其作出公开检查,并处以罚款。

(8) 总包单位项目部副经理孙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其作出公开检查,并处以罚款。

篇三: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 俄罗斯项目“10.3”物体打击事故

一、事故单位简介

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太平洋原油管道工程从西伯利亚东部

的泰舍特通往太平洋港口纳霍德卡,全长4000公里,管径为1220毫米。管道三公司承担2396-2443段47km的管线施工任务,其中管穿越公路1处,长度24米;穿越大型河流(英格拉河)1处,长度470米;阴保站3座;岸边阀室2座;线路截断阀室3座;清管站1座。

管道三公司第四工程处承担了该项目施工任务。该工程处现有员工78人,其中71人参与俄罗斯远东—太平洋管道的施工建设。

二、事故经过

10月3日上午9点05分(北京时间),三公司挖掘机手王

震在清理作业带时,用斗铲钩住中一棵砍伐后的树木根部,从坡下钩到坡上(该树长8.7米,树根的直径为270 mm,树梢直径为120 mm)。这时,树梢突然弹出,刚好击中赶到现场来通知他转场的朱XX面部,后送涅留恩格里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 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挖掘机操作手正专注作业,没有看到来通知他的朱XX。

2、伐倒树木的树杈插入泥土和灌木中,因受外力,突然弹出伤人。

(二)间接原因

朱XX往从坡底往坡上走,看不到作业现场。

(三)管理原因

1、对林区作业带扫线的风险识别不够。

2、单机作业,现场没有监护人员。

3、缺乏林区伐木和清扫作业带的经验。

四、事故处理

(一) 对俄罗斯项目部和责任人的处罚

1、给予俄罗斯项目部通报批评。

2、责令该项目经理向局做出深刻检查,由局长对其进行告诫谈话,同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给予10.88万元的经济处罚。

3、给予俄罗斯项目QHSE经理关雪涛1000美元的罚款。

(二) 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

1、按照管道局2007年经营责任制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扣减三公司5%的效益工资,全额扣减党政正职缴纳的风险抵押金。

五、事故教训

1、部分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麻痹思想,缺乏应有的自我防护意识。

2、员工素质亟待提高。经过实际锻炼的安全人员缺乏,

现场管理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有经验的管理人员,疏于管理 。

3、“强三基、反三违”工作不扎实。安全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机组和机组长,但目前现场HSE员受机组长领导,无法检查和处理机组长的违章违规行为。安全工作应首先从机组抓起。

4、国际项目前期调研不够,对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估计不足,给施工带来压力。

5、部分领导没有真正把安全环保放在第一位,平时讲、忙时忘,会上讲、会下忘。班前喊话不能很好地深入人心。

6、抓安全,质量是基础。必须深刻认识到,安全出了事,反映的其实都是质量问题,没有优良的工作质量,就没有可靠的安全保证。

7、全员培训计划缺乏实用性、针对性,特别是处臵各种紧急状况的培训不到位,面对突发事件,员工往往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应对。

六、防范措施

1、现场相邻两台施工设备的摆放距离不得小于1.2米;在大于10度的斜坡上停放设备时,应加掩木将设备掩牢固,防止溜坡。

2、若相邻两台施工设备摆放间距必须小于1.2米时,在设备之间必须有专人监护并设臵警示标志或者警示带,严禁作业人员从中穿行通过。

3、坚持班前喊话制度。严禁疲劳作业。坚持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且中间必须安排小休。

4、设备停止时应挂空档,用手制动将车刹牢,严禁挂档位停车;设备移动时应先观察、鸣笛,后启动、运行。

5、布管时,布管人员应掌握布管地形地貌,并具有良好的视野。溜绳人员严禁倒行;施工设备一般情况下,严禁倒开。

6、实行作业许可制,有限空间作业许可时,有现场HSE

监督人员签署作业许可并且地面必须设专职监护人员。

7、施工作业时,已经焊接好没有下沟的管子要防止因环境温度变化,发生窜管、滚管伤及人员和设备。

8、设备和管子在已经挖好的管沟边摆放应至少保持大于1米的安全距离,防止管沟塌方。

9、管子堆放时,严禁堆放在人口稠密地区、交通要道、河流低洼地带,且按规范标准堆放,一般不得高于三层,堆放好的管子应掩放牢固,设臵警示标志,防止滚管,禁止人员攀爬。

10、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合理安排员工的饮食,为员工提供防暑降温的饮品,防止中暑。

11、在低温环境下作业,为员工提供符合防寒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为员工提供寒冷条件下的饮用水。

(二)、临时用电管理

一是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的规范要求。

二是电气作业必须由有资质的电工进行操作。三是电工操作必须有人监护,禁止单人作业。

四是在潮湿作业环境下进行带电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绝缘防护措施。

五是从事带电作业时,必须办理作业票,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六是定期对绝缘工具进行校验。确保固定用电设施的接地良好。对手持电动工具加漏电保护器。

(三)、林区作业施工

一是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臵安全警戒标志。 二是加强现场施工组织和监护,特别是单机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

三是清理作业带时,要防止设备下滑、侧滑,滚石以及伐倒树木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害。

四是加强林区防火,严格火种管理。作业时禁止吸烟;在火险等级较高时,设备、车辆必须加装防火帽。

五是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侵害。

六是严格劳动纪律,必须在指定作业区内作业,不得单人外出。

“3.25”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3月25日9:35左右,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起重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07年3月25日上午,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作业,大约9:30分,大港运输公司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操作车牌号为冀J-13117的轮式起重机进行钻台右前角梯子吊卸下放过程中,与放臵在地面上的另一梯子护栏刮碰,钢丝绳套从梯子吊装耳板上脱出,梯子迅速砸下,将站在现场进行辅助作业的钻工梅仁虎砸伤,当场死亡。

大港运输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在吊装过程中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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