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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问责等相关制度合集

2020-10-19 13:58:01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公务接待、问责等相关制度合集

  XX县XX局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是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群关系的有效形式,也是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之举,长期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1.领导干部每人要明确一镇区办或一个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

  2.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部门的特点,选准一个有代表性的地方或单位。

  3.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充分考虑区域、岗位、工作性质等因素,注意广泛性。特别是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区域业建立联系点。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领导干部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所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了解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2.宣传服务。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群众答疑解难,解决政策梗塞问题,为经济快速发展,创建和谐文明社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3.具体指导。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联系点实际,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

  4.解决难题。领导干部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明原因。

  5.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6.以点带面。要以联系点为基础,认真解剖麻雀,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真正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三、联系形式

  1.上党课。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到联系点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理想、讲信念,讲党的宗旨、党的观念、党的优良传统。

  2.举办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优秀党员分别作专题报告。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点增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能力。

  3.开展谈心活动。领导干部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4.参加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要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5.走访座谈。领导干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民情民意,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四、6.在发放调查表。定期在联系点发放调查表,实行计名或不计名两种形式,征求联系点群众对XX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统计、梳理和反馈工作。

  五、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一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或通过电话、网络或书信的方式保持联系。

  2.领导干部每人要建立一套有关联系情况的档案。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3.领导干部每年原则上要为联系点办5件以上的实事。要真正关心群众的疾苦,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生活难题,要突出重点及时疏导,采取具体帮扶措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建立帮扶计划,实现帮扶目标。

  4.领导干部与联系点要形成情况通报制度。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5.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的党员树立榜样。

  五、组织实施

  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包括人员、地点的选定,联系点制度各项内容的落实,并对领导干部在联系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检查开核。

  XX县XX局公务接待制度

  为规范县XX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XX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

  1、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2、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3、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县XX局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

  2、各镇区办XX所工作人员请示汇报工作及开会的工作人员需接待的。

  3、经领导批准确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由承办科(室)处、所经办人签字,签单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和时间。

  1、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科(室)处、所应及时向局长汇报,办公室根据局长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2、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科(室)处、所应事先征得局长意,办公室根据局长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各镇区办XX所工作人员时,由相关科(室)处、所分管领导向局长汇报,局长同意后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4、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分管领导应向局长汇报,并负责做好接待工作。

  5、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市局长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组织接待的科(室)处、所的工作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四、接待标准

  不准安排到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性场所活动。无派出单位公函的一律不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用餐应当供应地方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工作餐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严禁超标接待。

  五、其他事项

  (一)接待任务完成后,由办公室按照领导签批的接待内容,对接待处室提交的有关票据或发生的支出事项逐一进行审核、登记后,经主任签字后由财务报销。凡超出接待内容以外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二)接待费开支使用情况定期向领导成员通报,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XX县XX局工作问责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制,促使工作主要负责人恪尽职守、严格依法行政,尽量减少和避免过错,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责任问责制,是指XX局工作政责任问责的对象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行政工作,造成工作损失,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前款所称不履行法定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工作责任问责的对象为县XX局全体人员及首问人员。

  第四条工作责任问责制,按照局机关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科、室、处、所、中心主要负责人及首问人员负责制的工作规则,坚持实事求是、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工作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工作问责对象应当主动纠正错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五条各科、室、处、所、中心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和“三定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服从全局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第六条任何科室和个人均有权向局机关报告或举报工作问责对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或本科室应履行的职责的情况。

  第七条工作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

  (一)由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市XX局等上级机关安排部署,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

  (二)经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或一个时期内县XX行政工作应由其承担和完成的任务,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

  (三)未认真执行局里的决定、决策及交办的工作任务,影响政令畅通和局机关整体工作部署的。

  (四)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提出的提案不认真办理、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

  (五)未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全局工作的。

  (六)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给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造成损失的。

  (七)重大工作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八)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

  (九)管理不严,对下属部门或人员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其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对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包庇、袒护、纵容的。

  (十)在发生各种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等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推诿塞责,不按有关规定和上级部署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十一)对本部门发生严重腐败现象及违法、违纪行为和失职、渎职等情形,负有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的。

  (十二)依照有关规定,应由局机关对工作问责对象问责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工作问责对象所管辖的部门或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行政责任:

  (一)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案件或者因决策不当、措施不力,引发大范围聚众群体性上访事件,干扰和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及社会稳定的。

  (二)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无法定依据或超越法定权限违规办理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者不予办理,违法收取费用,以及因其他违反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造成行政工作秩序混乱、贻误工作以及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的。

  (三)在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未按法定职责、权限程序和事实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擅自改变检查范围、处罚幅度,以及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侵害其合法权益的。

  (四)在实施行政复议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复议申请拒绝受理或者不予答复,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或徇私舞弊的。

  (五)不受理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政行为不进行处理的。

  (六)应当追究工作问责对象的其他过错行为。

  第九条对工作问责对象的问责,由局领导班子提出,经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议决定,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进行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向报告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由局机关作出责任追究处理决定。工作责任问责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工作问责对象应当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工作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包括: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给予行政处分;

  (四)责令辞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前款规定的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给予行政处分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工作问责对象有违反法律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XX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工作责任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有关工作人员与工作问责对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对工作问责对象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处理决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工作问责对象对行政处分有异议,或者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起30日内向局机关申请复核,局机关应在2个月作出复核决定,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复核期限延长不超过2个月。

  第十五条在复核期间,行政处分一般不停止执行。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县XX局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

  2.学习时间,除上级另有规定外,每周五下午为集中整治、业务学习时间;政治学习由政治处具体负责实施,业务学习由业务科室负责实施。

  3.全体党员(含离退老党员)每月第一个周的周三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党章、支部生活、党员干部之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文件等内容。

  4.建立集中学习点到制度,按出席、缺席、病假、事假、公差、休假、迟到、早退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事先经科室处所负责人向主持会议的分管局长请假,并由政治处负责登记,每季度公布一次,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按缺勤一天处理。

  5.建立学习笔记制度。学习内容要做笔记,讨论发言应当要写发言稿或发言提纲,笔记要组织检查、讲评。

  XX县XX局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局里的所有经费由局长签批。一次性开支金额5000元以上的,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实行会签制度。凡支出事项需先申报审批,经办人员签字后,报科室负责人签字,报分管负责人签字,报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公务接待,不准安排到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性场所活动。无派出单位公函的一律不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用餐应当供应地方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4.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元/人天):

  住宿费150,伙食费100,其他费用50,合计300.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6.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名单、定点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

  7.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8.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其中到省内其他市(县、区)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到市内县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到本县乡镇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执行。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有接待单位收取人出具收取证明。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公务接待费开支。

  9.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如下: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10.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其中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县、区)出差的,每人每天80包干使用;到市内县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到本县乡镇出差的,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有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收取人出具收取证明。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收取的交通费用用于抵顶交通费开支。

  11.出差人员应当住单间或标准间,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12.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船票、车票、住宿发票等凭证。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和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返回巨野城区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13.财务人员应加强票据、凭证、印章、账目的保管,收据领发、收交应严格手续,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并定期核对账目。

  14.财务人员按规定认真做好各种报表,及时上报,每半年公开有关财务账目,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等各项财务检查工作。

  XX县XX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较好地保证局机关工作用车,规范用车秩序,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的管理

  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车辆管理坚持优先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兼顾科室工作用车。派车坚持先急后缓。

  四、车辆使用

  (一)因公在县城范围内用车的,由办公室直接派遣。

  (二)须去乡镇或外地办理公务的,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派遣。

  (三)机关车辆使用实行审批制,用车人按照要求填写用车审批单,说明用车事由、去何地方、用车时间等事项,送交办公室,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通知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审批单出车,紧急出车时,用车人须事后尽快填补用车单。

  (四)对假公济私用车,说近跑远用车等行为,驾驶员在坚决抵制的同时,向办公室汇报,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四、车辆维修及保养

  (一)驾驶员应刻苦钻研技术,爱惜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如车辆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办公室,需修理应填写车辆修理审批表,在指定地点修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在全局通报批评。

  (二)所有车辆统一定点维修、保险、加油和洗车,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其手续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XX县XX局公文处理的若干规定

  为规范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如下工作规定。

  一、来文处理

  1.凡属于本单位的文件往来一律经办公室收发登记。

  2.要认真、及时办理来件处理,及时拆阅、登记,并速交办公室主任阅读拟办。做好文件的分发传递,亲启件直接送收件人;绝密件、特急件直接送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局长处理,并注意保密。

  3.办公室负责文件的拟办、催办和督办工作;对涉及全局和比较重要的文件,送局长阅批;对一般性业务文件,可直接送分管局长阅批;对于急办件,如分管局长公出时,可按急事急办的原则发各科室处所办理,再由各科室处所呈送分管局长阅批,并汇报办理情况。

  4.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对全局文件处理的催办、督办,并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回、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发文处理

  1.凡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先由主办科室处所拟稿,办公室核稿,主办科室处所分管局长签发,重要或涉及全局性文件须经局长签发,然后再由办公室登记,办公室盖章,印发后留存3份文件和底稿存档备查。

  2.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有关文件或有关上报材料,属综合性的,由办公室拟稿,分管局长审核;涉及专业性、业务性文件由相关科室处所拟稿;涉及多个业务科室,由局长确定主要业务科室处所统稿,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发。印发后办公室留存3份存档备查。

  3.不需以局名义发出的函件等,其办文程序由各科室处所自行办理。

  4.局领导签发文件,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时间;经领导审批过的文稿,如需作实质性内容修改,需报原审批领导复审。

  三、文件归档

  1.凡签收、登记、分发的文件都要严格管理,符合保管规定的应定期清理归档。

  2.文书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催交工作。局领导、各科室处所人员要增强档案意识,凡需存档的文件资料,都应移交办公室,统一管理,杜绝截留文件现象。

  3.文件资料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工作由档案人员负责,所有文件每年年终整理一次,需要存档的应立卷归档,不需要存档的应保密处理。4.文件存档后,需借阅的,要办理借阅手续,认真保管,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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