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关于我县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汇报提纲 正文 本文移动端:关于我县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汇报提纲

关于我县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汇报提纲

2019-08-02 00:36:27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关于我县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汇报提纲

  为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推进扶贫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和责任落实,根据安排,由我来给大家就目前全县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扶贫政策做一些简单的汇报。
 
  一、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201x年确定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村39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783人,贫困发生率28.09%。201x年确定深度贫困村14个。经过多轮的动态调整,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168户89616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16815人,分别占xx市的1/4、1/3。201x年脱贫2653户8246人;2015年脱贫2555户8017人;2016年脱贫5157户15829人,出列11个贫困村;201x年脱贫5501户17000人,出列8个贫困村。目前,存量贫困村20个,贫困人口15302户40524人,贫困发生率11.99%,计划2019年全县“摘帽”脱贫。
 
  今年我县计划脱贫出列1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17103人,将贫困发生率降至7.94%。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9414人目标任务。力争精准扶贫实绩考核再进一步,为2019年整县“摘帽”脱贫打牢基础。
 
  二、贫困人口识别、退出及贫困村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符合条件对象纳入标准及程序
 
  1.符合条件对象纳入标准
 
  识别贫困户采用“该户年人均纯收入”+“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多维核定的标准确定,不能简单地以人均纯收入数据为认定对象贫困或不贫困、退出或不退出的标准,要结合实际,在算好贫困人口收入账的同时,综合考虑农户产业、住房、因学、因病、因灾等影响家庭开支的重要因素,更加突出“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程度衡量指标。
 
  2.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程序
 
  贫困人口识别(新增、返贫):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即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初选——“村两委”和工作队入户核查、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大数据比对——县级媒体进行公告。
 
  (二)贫困户脱贫标准及程序
 
  1.户脱贫验收标准
 
  贫困户脱贫以“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达标为主。
 
  2.贫困人口退出程序
 
  贫困人口退出:“村两委”与驻村工作队根据年度脱贫计划拟定贫困人口脱贫名单——“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查——拟脱贫户认可——村民主评议、村内公示——乡镇初核——县级审批——县级媒体公告。
 
  (三)贫困村出列标准及程序
 
  1.贫困村出列验收标准
 
  贫困村出列验收标准以综合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以内,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村出列九有:有主导产业,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有保障兜底措施,有坚强的基层组织,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减贫成效,有脱贫验收档案。
 
  2.贫困村出列验收程序
 
  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对计划出列村进行调查、摸底,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 所在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县级媒体公告。
 
  三、几个重要指标
 
  (一)“两不愁”
 
  “两不愁”指农户吃饭和穿衣有保障,能够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主要评判依据:
 
  1.“不愁吃”,指根据居住地饮食习惯,农户有能力通过自产或自购,满足口粮需求及补充一定的肉、蛋、豆制品等必要营养食物;饮水安全有保障。
 
  2.“不愁穿”,指根据居住地环境,农户有能力自主购买或通过亲属购买,做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有换洗衣服。穿衣主要靠社会捐赠、接济的,不属于穿衣有保障。
 
  (二)“三保障”
 
  “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安全保障。
 
  1.义务教育有保障
 
  农户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贫困户家庭中,没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辍学的,认定为义务教育有保障(因自身身体原因不宜上学的除外)。
 
  2.基本医疗有保障
 
  (1)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健康扶贫政策实现全覆盖,能够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2)患重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得到了补助报销。
 
  3.住房安全有保障
 
  农户居住房屋达到住建部门规定的A、B级标准的,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
 
  没有房屋的农户,长期居住在子女家、亲戚朋友家或敬(养)老院及稳定租房居住的,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人均纯收入
 
  脱贫销号验收时,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视为达标。
 
  (四)负债
 
  农户因易地扶贫搬迁负债超过1万元的或因危房改造发生大额负债的,不能作为脱贫处理。
 
  (五)“三率一度”
 
  贫困县摘帽指标要求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均要低于2%,群众认可度达到90%以上。
 
  四、我县精准扶贫政策介绍
 
  (一)产业发展“以奖代补”政策
 
  1.享受对象:2016年、201x年第一批产业发展扶持的贫困户及201x年起当年脱贫销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业经营主体。
 
  2.具体内容:一是对于通过发展一年生种植业、养殖业的,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以奖代补扶持到户;二是已脱贫销号的贫困户,在下年度继续发展产业的可享受本政策以外的其他产业扶持政策。
 
  (二)健康扶贫政策
 
  1.关键词:
 
  (1)四位一体:我县目前实行的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资金兜底保障“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2)先诊疗后付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入院手续,只需交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无需缴纳住院押金。
 
  (3)住院起付线:农村贫困人口中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的,取消住院起付线。其他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起付线标准在城乡居民住院起付线标准基础上减半,即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50元,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从第2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再减半。
 
  (4)大病起付标准:5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农村贫困人口多次住院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
 
  2.核心指标:
 
  (1)“90%、80%、5000元”:经过“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保障后,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费用提高到80%,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2)“90%、80%”:指在县域内住院治疗,基本医保(不含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80%。
 
  (3)“60%、70%、80%”:指大病报销比例,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累计金额,5000元-3万(含)以下部分报销60%,3万-10万(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以上部分报销80%。农村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5万元。
 
  (三)教育扶贫政策
 
  1.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每年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1)具体内容及享受对象
 
  “两免”指免学杂费、免教材费。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在籍学生。
 
  “一补”是指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寄宿生,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补尽补。
 
  (2)资助标准
 
  现行的“一补”基本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特校学生按初中生标准执行。
 
  3.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包括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标准
 
  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1)资助对象
 
  我县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补尽补。
 
  (2)资助标准
 
  一等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每生每年1500元三个档次标准。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
 
  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资助标准
 
  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6.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1)资助对象
 
  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含县城)。
 
  (2)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7.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1)享受对象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专、本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经村委会(居委会)认定,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
 
  (2)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8.雨露计划
 
  (1)享受对象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且未备案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扶贫政策”的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都可以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分期申请发放,春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元,秋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元。
 
  (四)残疾人救助政策
 
  1、享受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五)安全饮水政策
 
  安全饮水是户销号“不愁吃”的重要内容,要求贫困户“有干净饮用水”。
 
  目前我县安全饮水建设主要分为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集中供水由专业施工企业按设计要求施工,管网入户,入户管槽由受益户自行开挖后施工单位统一安装。分散供水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具体标准为蓄水池1m3补助200元,最高补助金额不得突破4000元,水罐3m3以内(含3m3)每个补助800元,3m3以上每个补助1000元。输水管道以实物给予补助,管槽由农户自行开挖,验收合格后补助到位,管材型号为管径20的PE管,每户最多补助200m,安装由受益户负责。
 
  (六)兜底保障政策
 
  1.城乡低保政策
 
  (1)享受对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县内常住户口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公布的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具体内容
 
  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440元,5280元/年。符合条件的家庭,不论其家庭户中人数有多少,都要全员纳入保障范围。除生活困难、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且未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单人纳入外,其它凡是符合低保政策的家庭一律整户纳入,做到“按户保障”。
 
  2.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1)享受对象
 
  对县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通过个人申请,并经规定程序纳入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已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经伤残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视为无劳动能力。
 
  个人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
 
  家庭财产认定标准按照低保对象财产认定标准执行。
 
  (2)具体标准
 
  我县五保供养标准为每月880元,10560元/年。
 
  (七)小额扶贫信贷政策
 
  1.享受对象
 
  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对象为达到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户借户还。
 
  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一是年龄在18岁到60岁(申报农商银行贷款的可以放宽至65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是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四是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2.单户扶贫小额信贷额度及贷款期限
 
  单户扶贫小额信贷额度不超过10万元。信贷期限按项目生产周期、脱贫周期综合确定,最长不超过三年,最短不低于一年。
 
  (八)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1.搬迁对象及条件
 
  一是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属于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农村人口;三是自愿搬迁。
 
  2.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投入标准
 
  按照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人均5.7万元的标准投资概算,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自筹建房资金按人均0.25万元标准筹集,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鳏寡孤独残等特殊人群可不自筹。
 
  3.易地搬迁对象住房建设面积
 
  政策规定住房面积严格按照人均25平方米以内建设。搬迁对象在稳定脱贫后(经过脱贫验收销号)可自主决定是否扩建。目前按照省统一要求,2020年之前,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均不得自行加(扩)建。
 
  4.建新拆旧
 
  所有搬迁户必须建新房拆旧房,建档立卡搬迁对象新房产权办理与旧房拆除挂钩,搬进新房后允许有过渡期,但不超过一年。对于旧房拆除的,按人均0.25万元标准进行奖励,每户最高奖励一万元。搬迁腾退出来的原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复垦,优先用于补充耕地资源。
 
  (九)“消危减土”政策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残疾户4类危改户按C级维修加固每户1万元标准予以补助,D级拆除新建按每户1.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附属设施不计入建设面积。
 
  2.对易地扶贫搬迁户,严格实施搬新拆旧,按照易迁相关政策落实;
 
  3.对移民避险解困搬新拆旧的,按移民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4.除以上三类外的土坯房(含非贫困户):是唯一住房的,拆除新建户每户补助8000元;维修加固户每户补助4000元。鼓励一户多居农户拆除土坯房,凡拆除一栋可每户补助1500—2500元,其中正房三开间(含三开间)以上每户补助2500元,两开间以下(含两开间)每户补助1500元。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县上下正按照县委关于脱贫攻坚“五个必须”的要求,狠抓“五个紧扣”,进一步做实“1156”模式,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县扶贫攻坚办迅速研究出台《全县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方案》,确保全县脱贫“摘帽”工作稳步推进。
 
  最后,我想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段重要论述来结束这次汇报。201x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成都召开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这是我们人生之大幸,让我们共同为脱贫攻坚战助力。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关于我县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汇报提纲》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96208.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