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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筑牢教师廉洁底线

2019-05-28 22:55:41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不忘初心 筑牢教师廉洁底线

  今年2月的“德州教辅资料事件”、去年的“万达红领巾事件”传出后,舆论一片哗然,这不禁让我们教育工作者深思。曾几何时,在我们的校园环境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在班级中有个好座次,会找到各种各样的关系去给老师打招呼;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会请客送礼发红包;有的老师为了点蝇头小利,借集体活动统一活动道具,赚取差价;有的教师采取各种隐蔽方式办特长班,搞有偿家教;有的老师为了评职称处处造假,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修改档案资料等等现象,这些都是非常现实而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是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相悖的。由此可见,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的同时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我们随时都有可能被“糖衣炮弹”打倒,廉洁自律的防线也随时都会被突破,这能说反腐倡廉离我们很遥远吗?

  《监察法》的出台既是当前新形势下反腐斗争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的重大举措。它有力地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了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了不想腐的自觉,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证。   我们应该时刻谨记《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使《监察法》真正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以此引导我们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牢记使命担当,积极履职尽责,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虽然没有一官半职,但我们有教育系统的规章制度,有人民教师的言行规范,要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作为教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神圣的使命感主动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始终保持教师的高尚情操,不忘初心,廉洁从教,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只有甘于清贫,洁身自好,能闯过金钱设下的险关。今年,我班上一名学生家长,在送完孩子后,提着一包水果递给我说“老师,我孩子自立能力差,学东西慢,你多照顾......”我严肃地说道“我会对每个孩子都认真负责,教育好孩子是我的职业操守,我会关注每一个孩子,让所有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请放心,也请你尊重我。”紧接着,家长羞红了脸并收回了那包水果。我想,这就是廉洁从教,这就是洁身自好。在我们身边,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老师,他们像春蚕、像蜡烛,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来捍卫这个职业的圣洁。我所在的齐河特教中心,就有不少这样的好老师。她们凭着对教育事业矢志不渝的爱,温暖着每一个残疾孩子。

  廉洁从教,是教师岗位的职业道德要求,是人民教师应该具有的崇尚风范。那么,如何做一名廉洁从教的人民教师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去做好:

  坚守职业道德。教师从事的教育教学是教师职业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不能以自己的劳动向学生索取经济利益的回报。因为教师的工作,国家、人民政府都给予了工作报酬,所以教师就必须自觉地上好课教好学,以高尚的情操来教书育人,用教师的道德规范去影响学生,熏陶学生,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良性发展。

  发扬奉献精神。在课上在课下,在校内在校外,在工作时间在业余时间都要去关注学生、教育学生、影响学生、熏陶学生,珍视本职所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以志为贵,崇尚品德;不思索取,以教为荣。为残疾孩子最终能自食其力而奋斗。

  绝不谋私取利。面对社会上许多“花红柳绿”的拜金现象,我们教师应该解决好心理不平衡的问题障碍,不能被短暂的社会腐败现象所蒙蔽,应该看到党和国家的治腐力度和决心。绝不参与有偿家教;绝对参与教辅征订;公平对待每名学生,绝不接受家长礼物、宴请等以职谋取私利的行为。

  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就应当勤于职守,爱岗敬业,自觉地把教书育人作为光荣使命,努力塑造好教师的光辉形象,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教,遵纪守法,为特殊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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