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国旗护卫队章程与考核办法
一.队训:政治思想强,作风纪律严,学习成绩优,完成任务好
二.口号:旗帜在前,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国护在前
三.选拔制度
1.每年从大一年级学生中进行公开选拔,要求服从管理,思想进步,学习态度端正,个人作风严谨;
2.报名要求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和遗传病),五官端正,身高体重达标(男生:身高180cm—185cm体重60kg—80kg;女生:身高168cm—173cm体重50kg—65kg);
3.学习成绩优异,学期末成绩状况符合队内具体考核要求
四.条例
1.公共场合下,严禁队员以国旗护卫队名义聚众吸烟、酗酒、打架、闹事。时刻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学院及国旗护卫队的荣誉。
2.队员男生不得留长发、染发、烫发、蓄须,女生不得染烫怪异发型、发色,训练和执行任务时不得佩戴任何饰物;
3.队员要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参加训练,严格遵守队列纪律,服从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4.要求队员每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0%,有学习成绩挂一科者,予以警告处理;挂两科者,予以留队查看处理;挂两科以上者,予以劝退处理。(学习成绩挂科数累积,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队伍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
5.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提前一天向班长请假说明原因,由班长逐级汇报,批准后方可生效。(越级请假者不予批准认可)
五.考核标准
为提高国旗护卫队整体纪律性,使各项机制规范化发展,根据队内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制度。
1.每周一至周五为日常训练时间,如遇重大节日或活动需要,进行临时集中训练。
2.队员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考核评比根据班级量化考核表和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表综合评定,每月进行一次。
3.每学期第8周、第16周进行总结,并根据日常训练、思想汇报等进行评优,并进行队内表彰;考核不合格者给予相应惩处。
4.每学期期末召开期末总结大会,各部门汇报本学期工作总结,并表彰学期优秀个人(队内前5%);
5.队员在队期为两年,在队期满的优秀队员、队内任职者可以继续申请服役,由队务委员会商议决定后方可继续留队。
六.奖惩内容及要求
奖励项目:
(1)优秀队员 (2)优秀班长 (3)优秀个人
1、每学期末总结大会,评选表彰优秀队员、优秀班长,要求思想上进,态度认真,无迟到现象,日常训练表现优秀。
2、优秀个人要求思想上进,日常训练表现良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认真负责。
惩处项目:
(1)警告 (2)记过 (3)劝退 (4)除名
每学期期末总结大会公布犯错误队员的处分决定,并说明原因。
《学生国旗护卫队章程与考核办法》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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