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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实习心得(精选4篇)

2017-05-29 11:37:04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大四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大四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发挥更大作用。大四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就为您介绍到这类,望对您有所帮助!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

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 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

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

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 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篇二:2014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

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一)

今年暑期,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总结。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 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 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二)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14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

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 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三)

实习是大学学习中最重要的实践之一,在实习中将大学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管对于什么专业的大学生,实习都是非常重要的。律师事务所对于法学院大学生的实习经历非常看重,律师不仅需要考取相关的证书,更需要有相关的实习经验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大学一般是学习法学的理论知识,对于实践方面很是欠缺,所以为了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社会实践成为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学习过程。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方向一般是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生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律师事务所会为实习生提供很多的工作,如案件整理、案件的调查分析、搜集资料等等。在律师事务所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地提高实习生处理问题的能力,让实习生在校园里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

纸上得来终觉浅,在校园里学习的专业知识如果不能与实践相结合,那么所学的知识始终是肤浅的,即使在学校里学的非常优秀,实际运用操作的时候也会觉得所学的知识只是庐山一角。

总而言之,律师事务所是法学专业学生实习锻炼的重要场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习虽短但是将会是法学专业学生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桥梁。

篇三:律师事务所实习心得

篇一:律所实习总结

律所

实习总结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

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

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

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

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一)整理卷宗熟

悉律师办案流程

进入律所的第一步

就是整理卷宗,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

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

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

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

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二)撰写法律文

书,培养法律实务的思维

一份合格的法律文

书属于公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精、准、透,

这体现着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在实习中我尝试撰写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与被

代理人的谈话笔录等多种文书。例如撰写辩护意见书的初期,由于知识运用的不熟悉,一开

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

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基于对案情的了解,我写出了人生中的第一

份辩护意见书。

(三)接触实务,

学习法律技巧

在律所实习的这段

时间我获得了多位律师的帮助,游走于不同律师的办案风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存在的不足

以及需要提高的能力,如在分析证据,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显不够。为了弥补自己的不

足,这段期间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师文摘,经常中午在会议室朗读法律文书,以不断

完善自己。同时,也会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

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

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四)旁听案件,

注重司法程序

经过此阶段对案件

的旁听与学习,我才知道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

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们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

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

活的一面。

(四)紧随实习脚

步,深化实习印象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

和实事求是,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辩证。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

着手解决。在实习中我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回到住处都习惯将当天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

之后,坚持阅读相关法律书籍。与这些优质律所接触后,我更加体会到律师应该是通才,例

如做建筑案件就需要学习建筑结构工程承包等相关知识,仅仅凭借法律知识是办不了案件的。

法律代表了公平正

义,律师是法律职业者之一,律师的职业道德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作为自由职业者,在得到

自由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所获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业务努

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

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我所学的都是大法或者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

但在具体实务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实是部门规章或者某个具体规定。法律是上层建筑,实

务性很强,每年两会过后都有新法产生,各部门各行业都在摸索

- 1 -

中不断改革。律师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终得保持着高度自觉。在接受之后,又需要将文

件上的与实际情况相协调,寻找平衡点和漏洞点。

千里之行,始于足

下,这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让我了解到书本之外的法律。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学校

之外的社会。周围不再是清一色的学生,而是有着各个年龄、各个职业、各种素质间利益的

纠葛。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律师们看多了都有点麻木。

律师在执业中要注重保护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事的态

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

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认定自己的

职业选择。

- 2 -

篇二:律师事务所实习小结十篇

律师

事务所实习小结十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

(一)

“天下之事,闻者

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

白了这个道理。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

是位于浦东的三石律师事务所,主跟江律师实习工作。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

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江律师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而

其他律师也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

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

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

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过这次

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作为大二刚毕业的学生,实习工作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次炎

炎夏日,连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对我来说还真是考验呢。抛开法律版块的知识不谈,在这次

实习中,每天的上下班对我就是一种锻炼了。我体会的金钱的来之不易,父母每日为生活奔

波的辛劳。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起来,时常帮着父母打扫卫生,准备饭菜。

我感觉不仅大脑充实了,身体得到了锻炼,也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

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

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

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

我们会为一点小事,

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

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

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

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

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

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江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

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

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

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

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

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

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

起来。

其实作为律师,在

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

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

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

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

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

律师事务所实习

(二)

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

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

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

江律师去咨询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

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

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

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这和案件聚

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 电视里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

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

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

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

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

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

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

想到这些,我也不

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

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

来年的寒假,我还会找一份实习工作,因为知识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得来的,

相互促进,相互依存。

以上就是我对这次的实习工作的总结

律师事务所实习

(三)

一、实习目的

1. 通过实习,培养

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通过实习,树立

职业意识,增强敬业精神,提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通过实习,进一

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4. 通过实习,提高

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 通过实习,将学

到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 通过实习,学习

一些办案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二、实习单位及岗

位介绍

xxxx律师事务所

是二○○一年经xx省司法厅批准的临沂市首家市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由具有较高学术

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以为大中型企业服务为重点,以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

电力、涉外业务、公司法律实务、企业改制等业务为专长。该所现为xx兰陵集团、临沂电业

局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承办了许多在知识产权、涉及业务、经济合同、非诉

讼法律实务等方面在全国及省内有影响的案件。 律师所将以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起点

篇三:律师事务所实习心得

律师

事务所实习心得

经过在校期间的理

论学习,我对法律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一定的理解,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

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

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

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

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

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俗话说,“实践出真知”,为了能将我所学到的理论

应用到实践当中去,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的认知和掌握,我选择了到律师事务所中锻炼自己。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

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

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

些新知识,是提高动手能力的好地方。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

习,我收获良多。

其次,在实习期间,

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档并归类装订(2)书写基本的法律文书(3)熟悉律师办案的流

程(4)了解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开庭审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让我了解律师整个办

案流程和司法程序;并且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积累了实践

经验,同时也注重了写作技能问题。

这次实习过程中,

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

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

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

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

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

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

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

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

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

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

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

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此外,我还跟随律

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

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

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

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第三,通过实习,

我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离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远,自身存在

着诸多的不足,比如我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够翔实、细致。很多具体的小细节根本就

不知道。课本知识和实践操作完全是两码事!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

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

的专业知识的匮乏。

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

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

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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