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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

2016-10-12 12:31:01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篇二: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录取分数线

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录取分数线 (一)2013年北京电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北京电影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无分省计划,文理兼招。2013年2月份进行了专业招生考试,并确定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涉及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港澳台华侨)。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2月份的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依据艺术类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专业考试成绩前6名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405分数线后,优先被录取;其余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 91.10 。

2.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 专业考试成绩前6名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397分数线后,优先被录取;其余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2.22。

3.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电影导演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剪辑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 表演专业(表演创作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方向A类) 专业考试成绩前8名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371分数线后,优先被录取;其余专业合格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89.30。

7.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方向B类)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该专业方向女生招生人数不超过2名。最终比值为男102.07,女113.09。

8. 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方向)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后:①专业考试成绩男前7名,女前7名的考生,优先被录取;②其余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

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84.12,女生91.30。

9.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制作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321分,理科328分)后:①专业考试成绩男前4名,女前4名的考生,优先被录取;②其余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71.15,女生81.12。

10.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1.67。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7名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375分数线后,优先被录取;其余专业合格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76.35。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特技设计方向)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7名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305分数线后,优先被录取;其余专业合格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65.79。

1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人物造型设计方向) 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6名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318分数线后,优先被录取;其余专业合格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67.02。

1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6名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381分数线后,优先被录取;其余专业合格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77.59。

15.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 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6名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342分数线后,优先被录取;其余专业合格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67.72。

16.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

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88.63,女生90.94。

17.文化产业管理(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81.60,女生92.24。

18.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84.18。

19.摄影专业(商业摄影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78.69。

20.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北京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文科439分,理科44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分别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3名(总排名,不分男、女)的考生,给予高考成绩总分加50分。

21.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北京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文科439分,理科44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分别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3名(总排名,不分男、女)的考生,给予高考成绩总分加50分。

22.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74.76,女生91.05。

23.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76.47,女生79.65。

2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动漫策划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男生84.21,女生89.65。

25.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数字电影技术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6.73。

分数比值公式=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文化课所有科目的考试,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我院录取考生,依据各省报送考生所填报志愿为准。由于考生误报、漏报志愿等原因,造成无法被我院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二)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录取原则

一、招生对象:使用汉语言考试的各族考生

二、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47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方向):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48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为新疆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协作计划录取原则

一、招生对象:民考汉、双语班、民考民的各族考生

二、录取原则:

1.电影制作: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15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电影录音: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00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电影美术设计: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93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电影(电视)广告导演: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85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动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432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篇三:2015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电影表演创作考研分数线及复试指导

2015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电影表演创作考研分数线

及复试指导

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

试录取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结合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艺术学”门类各学科(学术学位)、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总分不低于325分,政治理论、外国语不低于34分,业务课均不低于51分。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总分不低于160分,英语二不低于4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80分。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我校根据考生生源质量、初试成绩等,按研究方向确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具体分数线请参照附件中各研究方向的复试安排。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查看我校发布的一志愿复试名单。请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4日至26日期间,使用本人考生编号和身份证号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在“选报导师”栏内选报导师并提交。

港澳台考生须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在资格审查时填写《考生选报导师意向表》,无需提前登录系统选报导师。

我校已接收的推免生也需登录系统选报导师。

复试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2日,复试地点为北京电影学院,请考生查看附件中我校公布的复试安排。

无论何种原因,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调剂生由相关院系在研招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进行确认。对于未按时参加复试的

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比例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各院系、各研究方向复试安排见附件。

4.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具体见各院系复试安排。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随面试一同考核); (2)笔试 (3)实践能力测试 (4)面试

政审: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北京电影学院报考攻读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须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 =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0.2×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

6.信息公布

考生可登陆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最新招生信息。

7.调剂工作程序

教育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15年3月18日至4月30日。未进入我校复试的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登陆调剂系统,查询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

同时,我校将于近期在“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1)校内调剂

校内跨院系、跨专业调剂的考生也需要登录调剂系统。 (2)校外调剂

校外所有调剂考生(含调入、调出)请登陆“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之前须到各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本人的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和《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并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领取《北京市2015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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