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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分数线

2016-10-12 12:30:33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2014年九大美院录取分数线

美术生和美术爱好者必上的网站中央美术学院

中国画:按文化课排名:文化课相对成绩104.425分;按专业课排名:文化课484分。

书法专业:按专业课排名:文化课468分。

造型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排名:文化相对成绩108.436分;按专业课排名:文化课494分。

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排名:文化课相对成绩106.549分(文), 111.169分(理);按专业课排名:文化课569分(文),516分(理)。

建筑学专业:按文化课排名:其他省(除北京):文化课相对成绩103.915分(文),102.281分(理)。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其他省(除北京)文化课476分。

以上专业要求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影像设计专业:第一志愿:①造型艺术专业469分;②艺术设计专业(文)454分。兼报志愿:①造型艺术专业466分。②艺术设计专业(文)485分。

信息设计专业:第一志愿:艺术设计专业(文)533分。兼报志愿:①艺术设计专业(文)442分。②造型艺术专业471分。

产品设计专业:第一志愿: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487分。②建筑学专业(文)427分。兼报志愿: ①造型艺术专业460分。②艺术设计专业(文)438分。③建筑学专业(文)438分。

空间设计专业:第一志愿:建筑学专业(文)460分。兼报志愿:①造型艺术专业404分。②建筑学专业(文)461分。

家居产品设计专业:第一志愿:中国画专业465分;造型艺术专业443分;设计专业(文)579分;设计专业(理)430分;建筑学专业(文)474分。建筑学专业(理)511分。兼报志愿:中国画专业561分。造型艺术专业452分。设计专业(文)532分。设计专业(理)451分。建筑学专业(文)497分。建筑学专业(理)549分。

以上专业均按专业排名,依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要求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美术学专业:其他省(除北京、山东),文化课相对成绩98.932分。(对单科无要求)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 理)一批线 ×100

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美术教育专业:文化课分数:350分。专业课:236分

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文化课分数:528分,单科外语:80分。专业课:200分。

美术生和美术爱好者必上的网站其他各美术类专业:文化课分数:360分,单科外语:65分(专业课260分及以上,外语55分)。专业课:235分。

鲁迅美术学院

书法 284.46 国画 231.9版画 231.6水彩 231.75油画 238.95雕塑 241.69

摄影 239.4影视摄影 233.8环艺 273.46城规 267.43服装 267.15

染织 267.56 纤维 266.82工业 267.82美术学 490文化传播与管理 485

视觉传达 255.92工艺美术 253.44数字媒体 253.6动画 252.04

中日合作 兼报647 单报571.2

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外语单科65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外语单科65分,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外语单科65分,语文单科90分,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省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综合分:287.4 单科:英语60分,语文80分。

动画(中外联合办学):综合分:277

书法类:综合分:350.8 单科:英语60分,语文80分。

美术理论类:文化分:415 单科:英语65分,语文85分。

综合分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

书法、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天津美术学院

中国画 72.8油画 73.3版画 69.3雕塑 71.5摄影 68.4书法学 72.2

综合绘画 69.5 视觉传达设计 75.1 工艺美术 72.6 环境设计 75.4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73.3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71.8 壁画 69.5

产品设计 74.2数字媒体艺术 72.6动画 71.5动画(移动媒体艺术)70.3

以上专业均要求单科英语:50分。

美术史论 445 艺术设计学 476

美术生和美术爱好者必上的网站以上专业均要求单科语文:100分,英语:90分。

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72

综合分折算方式: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画(1) 69.0277中国画(2) 72.1497书法学(书法与篆刻)71.0062

造型艺术类70.0574设计艺术类70.9364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71.2923

建筑学类(4年制)71.2646录音艺术63.5969工业造型设计66.3692

染织与服装设计66.7682城市景观造型艺术66.7949平面设计68.3272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69.7908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67.9241多媒体与网页设计68.1138

以上专业综合分折算方式: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并要求单科成绩:语文85分,英语(中国画及书法学)75分,英语(其他)70分。

建筑学类(5年制)74.0436

以上专业综合分折算方式: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72.1333

以上专业综合分折算方式: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100

并要求单科成绩:语文100分,英语90分。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设计学类: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前35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6.86即予录取;其他专业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其他省(除北京、广东)不低于195.45即予录取。单科:语文90分,外语90分。

美术学类: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0.00,其他省(除广东)不低于562.5分即予录取。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学(史论):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其他省(除北京、重庆)不低于112.26(其中江苏省要求两门选修测试科目要求达到A)即予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省入围线53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篇二:2015年九大美院录取分数线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录取分数线

一、 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市不低于207.55、山东省不低于200.88、其他省不低于199.26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5人,其他省生源145人。

二、 美术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0.80,专业课成绩北京市不低于512.5分(专业并列512.5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4.97)、广东省不低于550分(专业并列550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2.02)、其他省不低于537.5分(专业并列537.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91.79)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 艺术史论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文史类本科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市不低于113.13(655分)、新疆不低于124.28(604分),其他省不低于118.82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其他省生源14人。

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5/北京入围线475+

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

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我院本科《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7月15日寄出

一、中国画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86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5名。并列1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2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57名。并列15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4分。 四、实验艺术: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51名。并列5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4分。 五、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601分。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9分。

六、建筑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9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855分。 ②其他省:录取3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1.821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985分。②其他省:录取3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039分。

七、美术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582分;

2、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431分。

八、影像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31名,并列23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4分。

②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2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8名。并列1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3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70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4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其文化分数录至420分。

③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名,并列5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8名。并列1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2分。

九、信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8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8名,并列38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0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9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6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7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1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5名。并列12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8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29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96名。并列3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9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

分,单科:语

篇三:2014年全国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

2014年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查询 2013高考录取分数线

2012高考录取分数线

省份

总分

一批

二批

一批

二批

一批

二批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北京

750分

565分

543分

507分

495分

549分

550分

494分

505分

495分

477分

446分

433分

天津

523分 516分 462分 439分 533分 521分 474分 436分 549分 530分 489分 440分 河北 750分 563分 573分 513分 503分 561分 538分 478分 478分 572分 564分 529分 509分 浙江 810分 621分 597分 —— —— 619分 617分 —— —— 606分

—— —— 广西 750分 550分 520分 463分 407分 541分 510分 467分 413分 544分 528分 473分 444分 贵州 750分 569分 484分 489分 382分 522分 449分 446分 360分 539分 470分 461分 390分 甘肃 750分 543分 516分 499分 459分 503分

451分 430分 533分 517分 485分 462分 吉林 750分 560分 555分 459分 445分 510分 535分 401分 420分 529分 515分 435分 412分 四川 750分 551分 540分 500分 475分 567分 562分 505分 492分 516分 518分 454分 445分 宁夏 750分 517分

486分 440分 484分 455分 450分 417分 489分 440分 453分 401分 江西 750分 524分 526分 479分 471分 532分 517分 484分 456分 570分 547分 523分 486分 重庆 750分 555分 514分 507分 455分 556分 520分 499分 462分 554分 522分 49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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