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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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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x年以来,县委始终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支持县监委依法履职,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提供坚强保障。在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
 
  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扶贫领域“x+X”专项治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强化对脱贫攻坚“五四零”“十个坚决不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明目”行动,督促主责部门全面清理x年以来立项建设的便民路建设、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发现并整改问题x个;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这个点”,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紧盯专项资金审批、工程项目建设和微腐败共性问题,张贴“廉心明白卡”x万余份,建立村级微信群x余个,制定脱贫攻坚“三盯三公开”监督曝光模板,全面公开公示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政策落实等,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x件,处分x人,给予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x期x起。x年,县监委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二是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制定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清单》,明确x项x个具体监督内容,督促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推动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对惠民富民和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扶贫项目资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将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纳入“挂图作战”重点监督内容,严肃查处项目建设邀标、议标过程中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乡村建设领域腐败问题。x年以来,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问题x起、处理x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x期x起。
 
  (二)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组织专题研究案件侦办对策,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组织协调政法机关、线索核查中心加强案件线索转递核查,实现信息及时互通。坚持扫黑除恶“五同步”工作机制,做到同步移送线索、同步处置线索、同步调查案件、同步运用措施、同步运用结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以来,共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x次,与政法机关相互移送问题线索x条。
 
  二是着力“打伞破网”。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扎实开展案件“回头看”、逐案筛查等工作,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斗争以来,共摸排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x条,立案审查调查x件,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其中涉及“保护伞”案件x件x人。重点彻查“x”恶势力集团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x年度,县监委扫黑除恶专案组负责同志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x年度,县监委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三是深化以案促改。梳理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以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为契机,召开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x场次,督促公安、法院等系统全面开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剖析“x”案件的特点、原因、教训启示以及存在的制度机制缺陷,持续完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核查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双查”联动协作、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五同步”等x余项有效打击和遏制黑恶势力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恶势力滋生蔓延。
 
  (三)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专项整治,查处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案件x件,处分x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x期x起。开展涉农保险保费补贴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鼓励敦促x人主动说清问题,清退收缴款物x万余元。集中整治“窗口腐败”突出问题,扎实推动欠薪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工作。加强“室组地”联动和片区协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露头就打。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x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x期x起。
 
  二是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加强村改后“小微权力”监督,借助信息化平台,探索制定“一张清单”、实施“双向治理”、开展“三方监督”“四个公开”的“x”工作举措,不断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栏、惠民惠农大数据监察平台和“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等作用,做到全面公开。创新电视公开,通过开设“清廉x”频道,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通过电视遥控板按键,一键查询惠民惠农政策、办事流程、各项资金发放等,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全省x个试点县之一,推广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通过编制x个流程、做实x项工作、创新x项举措,全面公开村级行权、办事流程、惠民惠农资金补贴等事项,搭建起集小微权力公开、群众投诉举报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把公开和监督送到群众手中。截至目前,已录入x余项x万余条公开公示数据,收到群众投诉x件,已全部办结。
 
  三是探索实施清廉x建设。以市监委“廉安”工程为统揽,结合“亮山亮水亮文化”,推进清廉x建设,依托红色文化园、高家院子等,集中展示书岩文化、红岩文化、民俗文化等廉洁因子,让廉洁文化浸润人心。在长滩寺河流域打造清廉建设示范带,推动廉洁机关、廉洁村居、廉洁学校、廉洁医院、廉洁家庭、廉洁企业、廉洁项目等“廉洁细胞”建设,做靓“廉安”工程“水清嘉陵”子品牌。组织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月、“廉洁就在我身边”“百日教育”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正反教育。通过印发典型案例通报、拍摄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忏悔实录》心得体会、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廉洁教育基地、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以及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警示教育干部职工x万余人次。更新清廉x网站信息x余条、微信x余期,发送廉洁短信x余万条,崇廉尚洁氛围更加浓厚。
 
  (四)深化整治“四风”顽瘴痼疾
 
  一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三公”经费使用、津贴补贴发放和差旅费报销等重点,加大暗访抽查、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公款旅游、收送红包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隐形变异问题x个,处分x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x期x起。认真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x年全县“三公经费”相比x年同比下降x%。
 
  二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精文减会、减少督查考核事项、过度留痕、宣传口号散滥、清理责任清单等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紧盯不担当、不作为、不研究、不落实“四不问题”,扎实开展干部执行力建设,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积极性。查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x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x期x起。
 
  三是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紧盯老问题、瞄准新动向,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赌博敛财、吃公函、假培训真旅游等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查处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典型案件x件,收缴款物x万元;查处赌博敛财典型案件x件,处分x人;扎实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查处典型案件x件,收缴款物x万元。督促公职人员严格遵守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相关规定,干部大操大办类信访量同比大幅下降。注重正面典型培塑,评选x县首届“勤廉示范岗”x人,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x场。
 
  (五)深入推进“人民阅卷·广安行动”
 
  一是做实“三项机制”。持续深化“x+N”干部联系群众、“面对面”接访、村头(街头)问政“坝坝会”三项机制,组织x余名包联干部,全覆盖包联x万余户群众,召开“面对面”接访x余场,召开村头(街头)问政“坝坝会”x余场,为群众办实事x万余件。深化运用“监察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模式,开播“阳光问廉”节目x期,曝光问题x个,处分x人,问责领导干部x人次。x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指数逐年上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
 
  二是扎实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x件事”。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房地产“办证难”、群众“饮水难”、城区“停车难”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x件事”。建立健全县级领导牵头抓,相关牵头部门具体抓的“x”集中整治工作体系,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制”,进一步明确时间表,细化作战图,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x万余个,新增学位x余个,新增停车位x余个,拆除违章建筑面积x平方米,查处“三车”违法行为x起,实现x个乡镇全域公交,全域供水和全域供气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通过“专班式”推进、“滚动式”突击、“自发式”拓展工作模式,推动“x”系统治理和交通、水务、经信、人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查处。共立案x件,处分x人,留置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立案侦查围标犯罪x件,追回、收缴款物x万元,主动说清问题x人,主动上缴x万元,督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x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关键环节监督的八条措施》及实施细则,对政府性投资x万以上重大项目招标条件及评标办法设置、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实施监督,共开展项目备查x个,提出意见建议x条,节约财政资金x余万元;督促办理信访x件,没收弄虚作假投标保证金x万元。重大项目关键环节监督八条措施得到市监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转发全市,招投标领域工作做法被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报刊发,水务暨砂石领域系统治理工作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
 
  四是持续优化投资兴业、干事创业环境。搭建监委、企业“连心桥”,发放《致全县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张贴《服务企业廉心监督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x个,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x件x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为x名干部容错免责减责,x名处分期满且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激发。探索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扎实开展诬告陷害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依法处置诬告陷害行为x起,通报曝光x起,为x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问题
 
  全县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根本在于市委、市监委的统筹指导和县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整治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指示,为工作开展提供根本遵循。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主体作用,充分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行动中,始终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责定位、展现担当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心下移、监督下沉,发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深入推进、持续整治群众关心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增强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三)必须贯彻法治思维。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意识,以严密的监督治病救人,以严格的调查彰显法治,以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在整治工作中,我们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集中统一。
 
  (四)必须强化系统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表现多样、成因复杂,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方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监督执法的高质量保障整治工作的高质量。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因时因势调整工作重点,以小切口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以上率下发挥系统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提质增效。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依然易发多发。一是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任重道远。“微腐败”点多面广,侵害群众利益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乡镇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履职上还不到位、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导致个别专项整治聚焦不够,成效不明显。三是监督的系统性实效性有待提升。大数据技术手段在监督中的运用还不够,监督质效不高;基层监察组织建设还需加强,个别监察干部对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行业领域知识储备不够,发现问题能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这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必将有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县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现代化x建设新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监督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监委作为政治机关的职能作用,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对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开展政治监督,持续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突出问题。聚焦“挂图作战”重点项目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持续深化政治生态监测预警机制,做实“政治画像”,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切实提升监察监督效能。加强“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推动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内循环”,探索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统计监督“外循环”,强化与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委工作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用、力量协同、成果共享等联动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充分发挥“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试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等作用,探索推进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推动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落地。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法法衔接,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持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持续加大整治力度,让群众获得感更加充盈。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坚决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假培训真旅游、窗口腐败、吃公函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大操大办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持续涵养新风正气。全面推行“一张清单”“双向治理”“三方监督”“四个公开”,切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扎实开展粮食购销、工程招投标、经信、人社等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做到反腐为民、反腐惠民。持续深化“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围绕“x”工作思路,扎实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x件事”,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严格执行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深化拓展优化营商环境“四个一”行动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持续优化投资兴业、干事创业环境。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铁军。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查监督执法不规范行为,持续整治“灯下黑”。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力度,以实战导向深化全员培训,学习贯彻《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严守广安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七严禁”,“零容忍”清除“害群之马”,对通风报信、抹问题抹线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执法违法的监察干部从重从严查处。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在干部执行力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突出关心关爱,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和内外交流,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监察铁军。
 
  县监委将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担当作为、守正创新,着力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更大成效,持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奋力走在川渝合作示范区发展沿、加快建成x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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