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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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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许三观卖血记》,从中午到下午再到晚上,用了大半天的时间阅读,已毕。这样专心致志的阅读经典,让人觉得安心。最主要的是在读经典的过程中,会发现,经典之所以被称为经典,根本原因在于经典文学作品本身所具有的魅力,是一般作品无法比拟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一】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个平凡家庭的生存之路。它既是一个人的一生,也是一个时代的缩影。通过主人公一次次为生活、家人去卖血的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艰苦、心酸与无奈。看到了底层人民为了活着所做的努力和牺牲。

  ??从饥荒年代,许三观用嘴为家里每个人炒的一盘菜、许玉兰被批斗,许三观冒风险为许玉兰送的一碗藏着红烧肉的米饭、一乐二乐三乐的兄弟情……感受到了生活的温馨与美好。看到了他们相依为命,不离不弃,相互扶持,共同度过了生活的一次次惊涛骇浪。好在最后结局圆满,许三观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

  ??善良、有担当、有责任心的许三观;体贴、能干、居安思危的许玉兰;懂事、孝顺的一乐……余华笔下的他们都是一个个饱满立体的人物形象。还有方铁匠、来喜、来顺、以及那个时代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从他们身上都令我看到了那个时代人们淳朴、善良的品质。

  ——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x——

  ??第一次卖血:许三观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盲目跟着阿方和根龙去卖血,并且从他们那里学到,卖血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一定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做为对自己卖血的补偿,有时候也更像是一种仪式感。许三观不知道用卖血的35元钱做什么,最后想到了结婚,娶了许玉兰为妻。

  ??第二次卖血: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为了替一乐还医药费,赎回家具而卖血。

  (许玉兰对于卖血的态度:许玉兰仍然响亮地说着:“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就是卖祖宗,许三观,你把祖宗给卖啦。”)。

  ??第三次卖血:许三观为了报复许玉兰,与初恋情人林芬芳出轨。为了报答林芬芳去卖血。(用卖血的钱为林芬芳买肉骨头,买黄豆、绿豆和菊花)。

  ??第四次卖血: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而卖血。

  ??第五次卖血:一乐下乡回家休息了十天,瘦骨如柴,身体虚弱,为了给一乐二乐补补身体,逢年过节给生产队长送点礼,好让他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不再这么累而卖血。

  ??第六次卖血:距离上次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长进城,为了请二乐生产队长吃饭,争取让二乐早日回到城里而卖血。

  (许玉兰对卖血的态度:许玉兰哭诉着转回身来,对坐在屋里的许三观说:“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卖一次血了。”)。

  (许三观得知:阿方喝的水太多,尿肚子撑破了,身体败掉了。根龙突发脑溢血最后死亡。曾经他骄傲的称卖血是身体健康的象征,身上的血就像是一颗摇钱树,现在看到两位昔日的同伴这样的结局,他怕了,他怕自己最后也是这样的结局。)。

  ??第七次卖血——临浦:一乐得了肝炎,需要送往x治病,许三观去x一路卖血筹钱为一乐治病。(许三观在林浦的医院卖了血,又在林浦的饭店里吃了一盘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卖血后状态:他觉得棉袄里的身体一下子变冷了,他知道这是卖了血的缘故,他把身上的热气卖掉了。)。

  ??第八次卖血——百里:三天后,许三观到百里医院卖血。(卖血后状态:这一天下午,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了血以后,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有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住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地抖着,然后枯枝折断似的,他的两条腿一弯,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第九次卖血——松林:(卖血前状态:“四天以后,许三观来到了松林,这时候的许三观面黄肌瘦,四肢无力,头晕脑涨,眼睛发昏,耳朵里始终有着嗡嗡的声响,身上的骨头又酸又疼,两条腿迈出去时似乎是在飘动。”);(卖血后状态:“一个戴着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了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了就倒在了地上。”)这次卖血许三观休克(差一点死掉),医院于是把许三观刚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又输到了他的血管里。而且还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松林的医院收了许三观七百毫升血的钱,再加上急诊室的费用,许三观两次卖血挣来的钱,一次就付了出去。

  ??第十次卖血——黄店:许三观结识了运送蚕茧的来喜、来顺兄弟。教他们卖血:卖血前要多喝水(八碗水),卖血后要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又是一个轮回的开始。(他们三个都是O型血)。(卖血后状态:许三观说话时身体有些哆嗦)。

  ?七里堡医院“买”血:来喜说他们身上的血比许三观的浓,为了帮助朋友,让许三观买他们的血。卖血后许三观劝来喜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来喜摇摇头说:“不去了,才卖了一碗血,舍不得吃炒猪肝,也舍不得喝黄酒。”七里堡许三观与来喜、来顺兄弟分别。

  ??第十一次卖血——长宁:许三观坐船来到长宁,在长宁卖了四百毫升的血以后,为了快些见到一乐和许玉兰,他不再坐船了,而是上了汽车。

  ??许三观见到一乐好多了,脸色也不发灰了,说话声音也响了,看上去有精神了,开心的哭了。

  (注:从第七次卖血到第十一次卖血,许三观为了得了肝炎的一乐治病筹钱,一路卖血到x。)。

  ??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于是,许三观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今天反过来了,今天是为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许三观为自己卖血)。

  ??沈血头不让许三观卖血,说他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他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他的血……”(他想着四十年来,今天是第一次,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这次他开始哭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二】

  是从《活着》这部作品接触到余华先生的,从他的作品里读到了真实以及真挚的情感,让我能从这个繁复的现实中得到一些内心的抚慰,因此便续读了这部《许三观卖血记》。余华也曾坦言: "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在这部书里通过许三观一生命运的描写将历史也就是时代的印记融入普通人的生活从而揭示出来。

  文章一开头便展现出主人公许三观的身份是丝厂里的送茧工,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也许对于他来说他的一生是平淡的,唯一的壮举就是卖血,而且卖了十二次血,一次用在娶妻,七次为一乐,一次为二乐,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最后一次未卖成的是为自己,一次次都是带着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感,在不断的重复中,将小说的情感一步步推进,最后达到顶峰引人遐想。

  卖血之于农村来说是身体健康的象征,仿佛每年卖一次血才可以证明你的身体强壮;可在城里,卖血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只有穷困潦倒,走投无路才会去卖血,因为对于人来说,卖血就是在卖自己的命。许三观对卖血的认知在不断变化,但在他的一生中,卖血撑起了他的命同时又缩减了他的命。

  其实许三观这一生也算过得快活,娶到了一个“油条西施”做媳妇,生了两个亲生儿子,也还有一个他最喜欢的却不是亲生的大儿子一乐。在那样一个年代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生了孩子自然是羞耻的,是让人抬不起头的,许三观也总说自己当了乌龟,为别人养了一辈子的儿子,在别人看来也是可笑的。可许一乐却是许三观最喜欢最在乎的儿子,许一乐也最喜欢和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父亲待在一起。虽然在面对许一乐闯祸或是遭遇饥荒的时候,许三观对待许一乐有些过分,让一个懵懂的孩子去承受家长的过失,让许一乐回到他的亲生父亲也就是何小勇的身边并且何小勇还对许一乐十分唾弃时,对孩子来说不免是心灵的伤害,那时,我觉得一乐是可怜的。可也令我十分感动的是,许三观愿意卖血还债抵掉一乐闯的祸,也可见许三观内心也是十分爱一乐的。从许三观十二次卖血经历来说,卖掉原因最多的还是为了一乐,一乐虽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他待一乐却视如己出。当一乐患肝炎时,家中没有钱,许三观四处借债为一乐治病,可他深知这点钱是不够的,他竟拖着早不如从前的虚弱的身子去卖血,令我印象尤其深刻的便是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病在不同的地方卖血,卖血之前需要喝大量的水,在一个叫做林浦的地方,“他从包裹里拿出了一只碗,将河面上的水刮到一旁,舀起一碗下面的河水,他看到林浦的河东在碗里有些发绿,他喝了一口,冰冷刺骨的河水进入胃里时,使他浑身哆嗦。他用袖子抹了抹嘴巴后,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了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儿,觉得胃里的温暖慢慢地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河水,再次一口喝了下去,接着他再次抱住自己抖动起来。”这一连串的动作描写让我不由自主身临其境般地经历许三观的行动,让我为这样一个伟大的父爱而感动。最后一乐病愈之于这一家来说也是幸福的结局。

  文章对许三观的两个亲生儿子描写的笔墨倒不是很多,二儿子许二乐就像妈妈许玉兰,喜欢聊八卦,许三观也曾一次为了让二乐早点从乡下回到家里卖过血。三儿子小时候总是被父母嫌弃,总喜欢对他说让他走一边去,三乐也只好一个人玩。但文章最后许三观在暮年之时想再回味一下曾经卖血的情景时,他的血却被医院的血头嫌弃了,因为他的血已经没人愿意要了,许三观只好伤心地在桥上哭,三个儿子闻讯赶到却也只是在一旁数落着许三观,叫他别在外面丢脸,也只有跟着他生活了几十年的许玉兰一心想着他。当许玉兰声泪俱下骂他们那三个儿子时,才感到这位平凡却又伟大的父亲对三个儿子奉献了一生的爱与责任。可这时也让我感叹孩子们对父母的爱的缺乏,孩子们应该更体谅父母,就像网络上曾流行的那句话,父母在你幼时不厌其烦地为你答疑解惑,牵着你的小手走过大街小巷,可当父母年老时,你愿意像他们曾经牵着你一样再牵起他们的手吗?我想这个问句问到了很多人,问到了他们的内心,也许这个才是作为年轻一代的我们该认真思考的。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最缺少不了的便是他的妻子许玉兰。许玉兰一个能干的女人,一个能撑起整个家的女人,其实我认为她也应该被爱,她独立,她自信,她有容貌,她生了孩子依旧保持着以前的身材,不像曾经漂亮如今却成为了整个镇上最胖的女人的林芬芳。但许玉兰最大的缺点但也可能是那个年代几乎很多女人都会有的缺点,喜欢对着别人哭诉自己的不满与不幸。而许三观最讨厌的也便是看着许玉兰边哭边坐在门槛上撒泼,引得街坊领居都来看家中的笑话。但我却欣赏许玉兰的果断与坚强,自从她跟许三观结婚后就再也不去想何小勇,在文革时期,她被泼脏水,被人贴大字报,污蔑她是妓女,给她剃阴阳头,让她在街上挂着牌子站上一整天,这些对于女人来说是何等羞耻的事情啊,可她都挺过来了。许玉兰的一生也都奉献给了他们这一整个五口之家,她也平凡她也伟大,她就是一个母亲。

  《许三观卖血记》我读了两遍,在这一次回味中我才慢慢品读到了字里行间的意义,每一个塑造的角色的人生经历所带给我的启迪,这部作品中的父子情,兄弟情,夫妻情等等都让人体会到了真实,让人在这个情感信手拈来,来的快去的也快的时代感受到了一丝温情。许三观用卖血筑起也撑起了这一个完整的家,将自己的血与肉与命与这个家庭紧紧联系到一起。我敬佩他,一个平凡之中却伟大的人,过着平淡却又永远值得铭记的一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三】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文革批斗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四】

  人性与爱

  书的名字叫做《许三观卖血记》,故事是以许三观卖血而展开的。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那红与黑映入眼帘,这不禁让我产生疑问,这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它又讲述了怎样的故事?

  文化大革命。“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文化大革命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批斗,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批斗,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一点一滴都已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对人性的批判,对正义的赞美,让我坚信好人有好报。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去赞扬。我希望人们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把“做人要有良心”和“人命关天”这几个字放在心头,做一个正义的人。常对生活保持乐观、热情,不对困难、挫折低头,相x光总在风雨后,一定会有彩虹。用自己心中的爱去感染他人,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爱传递下去。正如中文版自序所写: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Www.850500.CoM转载请注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五】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六】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x……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主人公许三观活得简单而直接,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和磨难,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许三观卖血记》用冷静朴素、极具控制力的寥寥数笔,勾勒了一个有着顽强坚韧的生命力、面对苦难从容执着的人生态度,以及有着不同常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维这三个独特维度的许三观。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小说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来呈现,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

  故事情节看似荒诞可笑,跳跃性极强,但其实作者用不经意的笔墨表现了苦难重压下民间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主义。比如过生日时,许三观用嘴帮家人每人炒了一道菜,让大家用耳朵听着吃,到最后屋里的口水声响成一片。小说与现实的距离被拉到最为接近的方位,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人民表现出独立面对苦难的本色。作者在书中尝试用类喜剧的方式去解释痛苦、消解痛苦,于是选择用重复来制造这样一种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的机械化得以彰显,从而引发一种近似于自嘲的、笑着流泪的效果,读者透过重复的苦难看到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也露出了悲凉的底色。

  许三观是卑微的,只是“想吃一盘炒猪肝,我想喝二两黄酒,我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陷,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七】

  2月4日读忘玩余华的《许三观血记》。是晚上大概7点多的时候读的,因为那是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联播。说实话,一点都不觉得累,完全被他吸引了,便一口气读到了凌晨两点多,想到明天还有事做,只能作罢!意柔未尽,今早早早起床一口气把剩下的全读完了。

  感觉不到这是小说,活脱脱的就是叙诉一个现实生活的家庭!许三观就是人民大众中的普通一员,他从小无父无母,孤苦零丁的长大,偶然间的一次卖血,让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家里的一次次危机,都是通过他去度过的,足见他的责任与担当!虽然他也犯过错,把别的女人干了后还愚蠢的送一大堆东西过去!但也说明了他是个有情有意的男人!一个合格的丈夫!一个优秀的人父!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内人,因有几分姿色令许多男人垂涎,只因一次意外,就让许三观做了乌龟,这还是从孩子身上的特征看出来的,真是世事弄人!她的形象是一个辣妇,一个疯疯颠颠,敢说敢做的女人。

  三个儿子中,大儿子一乐的描写最多,因为他的是另一个男人和自己的母亲的孩子,因此偶尔会受到父亲的不平等对待,相信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文中很明显的看到,许父对他是最好的。二乐三乐的描写就少了,适合时出场就行了。

  文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但又在意料之中,是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吃猪肝和黄酒,又回到了他卖血后的情形,只是这次的气氛显得悲凉——想卖血都没人要了!最后想说的是,不知道这部小说能不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之类的,心中充满期待!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本参考【八】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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