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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

2021-12-02 11:33:2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通过此次座谈会,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廉洁司法思想防线,时刻保持思想上的纯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一】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再次,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判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审判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hjt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法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二、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提出来,在客观上应当认识到它存在的意义,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开展审判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树立审判权威的前提条件。审判方式改革首先是理念的变革,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理念对其进行指导,容易导致改革的盲目性,理念的匮乏会造成思想的混乱、信仰的缺失,仅靠口号和群众运动式的动员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一)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廉洁、高效

  司法的独立性是裁判公正的前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预。司法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秉公办案,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严格执法。同时,人民法院的裁判权事关生杀予夺,更必须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秉公用之,谨慎用之。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尤其要注意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权,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方面,必须牢牢抓住这个根本。忘记了这一点,就忘记了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来源,就会丧失正确的权力观。而牢记这一点,就可以有效抵御各种不正常的干扰,真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的廉洁性是指司法审判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受各种利益的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司法的廉洁只是公正的保障,裁判人员不廉洁,不可能作出公正的裁判,但廉洁的法官也不一定作出公正的裁判,因为裁判的公正还取决于法官的业务素质,是否遵循程序等多方面因素。司法的高效性是指司法审

  判人员在裁判活动中必须讲究效率,尽量便民利民、努力消除各种不必要的延误

  (二)确保裁判结果公正

  裁判公正是指裁判客观真实,合情、合理、合法。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对审理的案件,能够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裁决。裁判是终结诉讼程序、启动执行程序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司法活动。因而,裁判是否公正,在整个司法公正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和深远影响。结果的公正是裁判活动应有的要求,也是诉讼当事人的期望所在。党的xx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只有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要实现裁判公正必须做到:1、认定事实客观真实。事实客观真实,是裁判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事实失实,则无公正裁判可言。因而,我们在认定事实时,一定要依据证据判断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力争使裁判事实客观真实,要坚决杜绝主观臆断,虚构甚至歪曲事实的现象发生。2、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是裁判的依据,是判断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一般来说,适用法律正确则裁判公正,适用法律错误,则裁判不公。适用法律正确,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都适用正确。3、自由裁量合情合理。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能否做到合情、合理,也是判断裁判是否公正的一个标准。在很多案件中,由于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较大,自由裁判选择不当也往往造成裁判不公。因而,审判人员一定要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争使裁判合情合理。要坚决杜绝假借自由裁量权,进行不公正的裁判。

  三、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建立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和法官现代化,是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法治理念现代化是法官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官职业本身的要求。

  在百姓的眼里,法官是国家和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法官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审判工作的规律性和特殊性,要求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必须具有独特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和丰富的痉?/a〉经验,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知识背景和教育经历,接受统一的职业训练。这样才能使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不出现偏差,才能保证司法公正。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可以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坚定的法治信仰、良好的专业训练、娴熟的司法技能、优秀的职业素养以及高尚的职业道德的整体,从而形成特有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近年来,我国许多学者、专家呼吁法官队伍应当由“社会精英”组成,要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这是因为法官肩负着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案件的重任。这不仅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关系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法官必须加强修养,使自己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法官如果不加强自身修养,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法的法官。

  要达到这一目标,法官必须坚持学习科学理论,即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dxp理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用辩正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观察事物、办理案件,正确、适当、合理地处理严格依法办案和“三个有利于”的关系,力求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实践证明,要做到这一点,法官只具有深厚的法律修养、司法技能和良好的品行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三是法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这里所说的品行,不是特指法官职业道德,而是指法官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个人品质和道德操守。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作一名好的公民。实践证明,一名好公民,不一定可以成为一名法官;但一名法官必须是一名好公民。法官只有在日常生活和处理个人事务以及社会关系中,模范地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才能得到公众的尊敬,才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进而树立法官的个人魅力和权威,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需要。

  当前司法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增强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官的信赖。近年来,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极少数司法人员甚至徇私枉法,这与法官队伍素质不高有直接关系。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关键在于全面启动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以培育一支具有很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精湛的专业技能的法官队伍。只有全面提高法官素质,才能唤起人们对法官的高度尊重,才能赢得更高的社会公信力,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也才能使“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真正得以实现。

  (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司法权威,保障法官司法独立的需要。

  不难设想,法官的职业化有利于保障法官中立和独立的审判地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在现代法治国家,法官是维系国家法治的特殊群体,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的实现程度,对法律功能的发挥起着很大的作用。法官职业化的重要尺度在于审判的中立和独立程度,因为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审判越独立,法官职业的专门化程度也越高;相反,法官的职业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审判独立和公正。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地对法官提出严格的职业化要求,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这是一条必由之路。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二】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再次,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判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审判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hjt同志为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法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二、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提出来,在客观上应当认识到它存在的意义,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开展审判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树立审判权威的前提条件。审判方式改革首先是理念的变革,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理念对其进行指导,容易导致改革的盲目性,理念的匮乏会造成思想的混乱、信仰的缺失,仅靠口号和群众运动式的动员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一)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廉洁、高效

  司法的独立性是裁判公正的前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预。司法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秉公办案,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严格执法。同时,人民法院的裁判权事关生杀予夺,更必须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秉公用之,谨慎用之。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尤其要注意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权,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方面,必须牢牢抓住这个根本。忘记了这一点,就忘记了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来源,就会丧失正确的权力观。而牢记这一点,就可以有效抵御各种不正常的干扰,真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的廉洁性是指司法审判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受各种利益的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

  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司法的廉洁只是公正的保障,裁判人员不廉洁,不可能作出公正的裁判,但廉洁的法官也不一定作出公正的裁判,因为裁判的公正还取决于法官的业务素质,是否遵循程序等多方面因素。司法的高效性是指司法审

  判人员在裁判活动中必须讲究效率,尽量便民利民、努力消除各种不必要的延误

  (二)确保裁判结果公正

  裁判公正是指裁判客观真实,合情、合理、合法。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对审理的案件,能够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裁决。裁判是终结诉讼程序、启动执行程序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司法活动。因而,裁判是否公正,在整个司法公正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和深远影响。结果的公正是裁判活动应有的要求,也是诉讼当事人的期望所在。党的xx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只有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要实现裁判公正必须做到:1、认定事实客观真实。事实客观真实,是裁判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事实失实,则无公正裁判可言。因而,我们在认定事实时,一定要依据证据判断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力争使裁判事实客观真实,要坚决杜绝主观臆断,虚构甚至歪曲事实的现象发生。2、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是裁判的依据,是判断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一般来说,适用法律正确则裁判公正,适用法律错误,则裁判不公。适用法律正确,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都适用正确。3、自由裁量合情合理。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能否做到合情、合理,也是判断裁判是否公正的一个标准。在很多案件中,由于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较大,自由裁判选择不当也往往造成裁判不公。因而,审判人员一定要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争使裁判合情合理。要坚决杜绝假借自由裁量权,进行不公正的裁判。

  三、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建立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和法官现代化,是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法治理念现代化是法官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官职业本身的要求。

  在百姓的眼里,法官是国家和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法官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审判工作的规律性和特殊性,要求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必须具有独特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和丰富的痉?/a〉经验,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知识背景和教育经历,接受统一的职业训练。这样才能使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不出现偏差,才能保证司法公正。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可以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坚定的法治信仰、良好的专业训练、娴熟的司法技能、优秀的职业素养以及高尚的职业道德的整体,从而形成特有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近年来,我国许多学者、专家呼吁法官队伍应当由“社会精英”组成,要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这是因为法官肩负着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案件的重任。这不仅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关系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法官必须加强修养,使自己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法官如果不加强自身修养,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法的法官。

  要达到这一目标,法官必须坚持学习科学理论,即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用辩正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观察事物、办理案件,正确、适当、合理地处理严格依法办案和“三个有利于”的关系,力求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实践证明,要做到这一点,法官只具有深厚的法律修养、司法技能和良好的品行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三是法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这里所说的品行,不是特指法官职业道德,而是指法官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个人品质和道德操守。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作一名好的公民。实践证明,一名好公民,不一定可以成为一名法官;但一名法官必须是一名好公民。法官只有在日常生活和处理个人事务以及社会关系中,模范地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才能得到公众的尊敬,才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进而树立法官的个人魅力和权威,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需要。

  当前司法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增强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官的信赖。近年来,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极少数司法人员甚至徇私枉法,这与法官队伍素质不高有直接关系。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关键在于全面启动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以培育一支具有很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精湛的专业技能的法官队伍。只有全面提高法官素质,才能唤起人们对法官的高度尊重,才能赢得更高的社会公信力,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也才能使“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真正得以实现。

  (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司法权威,保障法官司法独立的需要。

  不难设想,法官的职业化有利于保障法官中立和独立的审判地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在现代法治国家,法官是维系国家法治的特殊群体,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的实现程度,对法律功能的发挥起着很大的作用。法官职业化的重要尺度在于审判的中立和独立程度,因为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审判越独立,法官职业的专门化程度也越高;相反,法官的职业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审判独立和公正。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地对法官提出严格的职业化要求,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这是一条必由之路。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三】

  最近一段时间,我对警示教育活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观看了任长霞先进事迹和王怀忠走向腐败道路的记录片,从正反两方面受到了深刻教育,感到一批党的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丧失了政治信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能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在这个时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确是十分必要的,符合人民群众的医院和要求。见贤思齐,见不贤而深自醒,我对自身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明确了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不足主要有:

  一、在思想作风上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没有实现理论学习的广泛深入开展。对理论的钻研不深入。缺乏“挤”劲和“钻”劲,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2、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实现共产主义远x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理想信念相对淡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对社会上存在的“共产主义渺茫论”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以及资产阶段腐朽思想批判不够,抵制不力。

  二、在工作作风上

  1、业务知识不足。这几年,虽然完成了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些相关知识,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未达到实际工作的要求。

  2、对工作有畏难情绪。面对工作压力,自己有时还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出现了畏难情绪。

  3、工作方法跟不上时代要求。一是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二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三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做思想工作时的切入点有时把握不准,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三、在纪律上

  1、对工作纪律抓落实不够。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由于碍于情面,有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大胆地进行批评,对各种违规行为处罚不力。

  2、在廉洁自律方面略有不足。防微杜渐意识不够强,自我要求不高,对一些小问题上有所放松。有时因工作联系,宴请或接受宴请,把同志关系庸俗化。

  针对不足,我明确了以下努力方向:

  一要勤学习。现在机关学习机会一直很多,关键我们要在真学上下功夫。运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勤学政治理论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党性修养与完美人格培养结合起来;勤学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日新月异新形势的要求。

  二要真抓实干。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探索本职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针对实际困难出主意,围绕干部群众需求想办法,按照工作要求想点子,努力提高工作针对性。

  三要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纪律。公道办事,照章行事,不搞变通,不走形式,敢于坚持真理,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四】

  为深入贯彻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3月29 日,**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了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从三个方面做了详细部署,进行充分思想动员,确保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全院范围内推动作风与反腐倡廉建设。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为迅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法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部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司法公信力、事关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大事抓实抓好,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二、强化教育,促进司法廉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过多样的教育方式,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及警示教育,特别是重视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已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典型教育。通过教育让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用好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以权谋私。把制度建设同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审判、执行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省级有关廉政建设文件、指示,将廉政制度学习规范化、常态化。着力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用科技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实

  严格制度建设,有效保证法官作风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全力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力度,严格按照“五个严禁”的要求,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本工作。把制定、修改、完善规范审判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坚持用规章管事,用制度管人。要坚持司法公开,强化监督用权,构筑拒腐防变防线。加强自查监督,通过周查月报、每季度队伍分析会等,认真检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召开座谈会。按照法院工作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剖析反应的热点和依法问题的薄弱点,有针对性、时效性的进行整改,切实解决极少数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纪律观念不强、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扎实有效的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五】

  近日,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先后观看了《“四风”之害》、《生命线》和《廉政准则》情景短剧等,电视片《生命线》传递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正能量,展现了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所形成、发展和升华的历程。电视片《四风之害》通过现实生活中一些具体案例,概括了“四风”的外在表现形式,挖掘了“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阐述了“四风”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的严重危害。影片《廉政准则》通过演绎具体的故事场景论述了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严肃党内风气,规范党员行为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情景短剧进行了故事化诠释,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廉政准则》的生动教材。

  通过观看电视片《生命线》,使我受到深刻的教育,充分认识到:只有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深入宣传党的群众路线,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才能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之中。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做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官,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承担着服务群众的重要责任,只有自觉贯彻群众路线,才能确保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和方向,才能更好地发挥民事审判法官为民排优解难的重要作用,在工作中要将群众工作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执法”,“执法为民”。

  通过观看《四风之害》警示教育片,使自己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危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认识到四风问题严重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当前群众最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急需解决的严重问题,是损害党群关系的主要根源。解决好四风之害的问题,就能使我们党的作风和党群干群关系有大的改观。如果轻视“四风”问题,让其长期存在和蔓延扩散,必将腐蚀到党的肌体,阻碍社会主义建设步伐和经济社会发展,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和地位。

  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坚决抵制四风之害,要加强自身修养,求真务实,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清除“四风”赖以滋生的思想根源,要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人。

  通过观看《廉政准则》案例引发了我强烈的震撼,重重的敲响一记警钟。我应当善于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时时刻刻警醒自己,努力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和道德素养。在今后工作中要做到:

  一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大量反面的案例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容易浮躁,欲望就容易膨胀,就会拒绝不了诱惑,最终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作为法院干警,必须要坚持认真学习,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事理,识大局,要时刻不忘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要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以典型的腐败案例警示自己,从思想道德上构筑起牢固的防线.

  二要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一心为民、两袖清风,公正审判、清正廉明,这是一名法院干警最基本的行为准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跌入犯罪深渊,我要时刻不忘清正廉洁、克己奉公,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要警钟长鸣。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不求一己之利,也不心存侥幸,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要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努力为人民把好秤,掌好舵。要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行使审判权时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因此,我要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廉洁司法,艰苦奋斗,尽职尽责,真心诚意为党、为人民审好每一起案件。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六】

  近日,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先后观看了《"四风"之害》、《生命线》和《廉政准则》情景短剧等,电视片《生命线》传递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正能量,展现了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所形成、发展和升华的历程。电视片《四风之害》通过现实生活中一些具体案例,概括了"四风"的外在表现形式,挖掘了"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阐述了"四风"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的严重危害。影片《廉政准则》通过演绎具体的故事场景论述了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严肃党内风气,规范党员行为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情景短剧进行了故事化诠释,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廉政准则》的生动教材。

  通过观看电视片《生命线》,使我受到深刻的教育,充分认识到:只有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深入宣传党的群众路线,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才能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之中。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做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官,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承担着服务群众的重要责任,只有自觉贯彻群众路线,才能确保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和方向,才能更好地发挥民事审判法官为民排优解难的重要作用,在工作中要将群众工作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执法","执法为民"。

  通过观看《四风之害》警示教育片,使自己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危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认识到四风问题严重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当前群众最深恶痛绝、反映烈的问题,是急需解决的严重问题,是损害党群关系的主要根源。解决好四风之害的问题,就能使我们党的作风和党群干群关系有大的改观。如果轻视"四风"问题,让其长期存在和蔓延扩散,必将腐蚀到党的肌体,阻碍社会主义建设步伐和经济社会发展,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和地位。

  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坚决抵制四风之害,要加强自身修养,求真务实,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清除"四风"赖以滋生的思想根源,要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人。

  通过观看《廉政准则》案例引发了我强烈的震撼,重重的敲响一记警钟。我应当善于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时时刻刻警醒自己,努力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和道德素养。在今后工作中要做到:

  一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大量反面的案例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容易浮躁,欲望就容易膨胀,就会拒绝不了诱惑,最终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作为法院干警,必须要坚持认真学习,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事理,识大局,要时刻不忘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要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以典型的腐败案例警示自己,从思想道德上构筑起牢固的防线.

  二要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一心为民、两袖清风,公正审判、清正廉明,这是一名法院干警最基本的行为准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跌入犯罪深渊,我要时刻不忘清正廉洁、克己奉公,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要警钟长鸣。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不求一己之利,也不心存侥幸,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要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努力为人民把好秤,掌好舵。要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行使审判权时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因此,我要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廉洁司法,艰苦奋斗,尽职尽责,真心诚意为党、为人民审好每一起案件。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七】

  通过认真阅读《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后,对我启发和教育比较大,深深觉得在法院工作风险大、责任重,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收获很多,在今后工作中依然不能放松自己,决心从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要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因此,时时处处要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要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 产 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参考范文【八】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首先在思想上一是要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要坚持共产主义伟x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深刻认识到不正之风是我们党面临的危险,要清醒地认识到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性,其不仅严重危害到党的执政根基,更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也影响个人及家庭的幸福。二是一定要注重工作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切记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对细枝末节的小问题要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例如对案件法定审理期限要严格遵守,绝不能允许一个案件出现亮红灯超法定期限的情形;再例如要提高庭审水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等一系列细节问题要高度重视。细节决定成败,思想上绝对不能存在麻痹大意,不能觉得问题不会找自己,这种想法是千万要不得的。要是有这样的思想,那么问题肯定离自己就不远了。更不能有老好人思想,仅靠经验办案,不看法条办案,这种想法更是要不得的。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同时要加强学习民法典、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不能存在吃老本的思想。

  其次,在行动上,要严格落实各项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无论在工作中还是下班后都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追求奢侈的生活,要勤俭节约。严禁以权谋私,要杜绝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等相关人员的不当交往行为。要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工作底线,面对诱惑要有定力,坚决严格做到落实各项纪律制度。

  最后,在法官岗位上,要时刻保持过硬的工作作风。要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依法办案,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不损害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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