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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

2021-11-29 09:44:22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拉响警钟,守住红线。实际上项目一直比较重视党风廉政工作,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廉洁,就必须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为根本,扎实开展忠诚企业、以身践行等活动。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一】

  为深入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5月11日下午,市民政局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

  该警示教育片以多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例为素材,详细记录了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以及涉案人员的沉痛忏悔,透彻剖析了部分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仅从片中看到了违法违纪人员的蜕变轨迹,更看到了他们的悔恨和泪水,也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漠视党纪国法的后果和付出的惨痛代价。

  观看结束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春鸣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警示教育片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不断警示自我,净化自我,牢记使命,不忘初心。要加强学习,坚定信念;要以案为鉴,廉洁自律;要脚踏实地,乐于奉献,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服务于民政事业发展。

  这些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深刻变化,党员干部不断面对很多诱惑,从而出现了很多腐败事件,以来,党中央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引起了党心民心得强烈共鸣。中央政治局同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了让党员干部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描绘出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高线”和党规法纪“底线”。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广大党员干部们需要坚守的“高线”, 这个“高线”可以说是每位党员干部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而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丧失了理想信念,就容易导致自律能力下降、禁不住利益和私欲的诱惑,最终导致严重违纪乃至违法。有的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认为违反纪律是小事,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犯严重的政治错误就行了,他们出入私人会所、和企业家们玩牌吃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殊不知很多贪官的堕落就是从一包烟、一瓶酒、一包土特产开始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成为人民的罪人,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 小节失守就是日后成为贪官亘古不变的前奏,这和温水煮青蛙的故事所讲述的道理是一样的。党员干部只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广大党员干部们不能触碰的“底线”,它把党员行为整合成6种纪律并且开列了“负面清单”,明确标明党和人民不能容忍的“底线”,它和前段时间“三严三实”中“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三严”要求是相契合的。减少了党员干部“不知法而犯法”事件的发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既然是“负面清单”,那么清单上未禁止的事情就是可以做的,有人说:“巨匠是在严格的规矩中施展他的创造才能的。”领导干部要勇做“政治上的巨匠”,坚持用法管人、管事、律己。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把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决不能逾越章法,蔑视制度,久而久之才会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只要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条“高线”,又能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那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将离我们越来越近。

  7月26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市纪检监察机关拍摄的《勿越“红线”》纪录片,真实记录剖析了蒋某、张某、白某等人无视纪律存在,在民生资金面前目无法纪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通过参加支部组织的围绕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专题讨论,个人决心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党章党规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自觉做到筑牢防线、守好底线,不越红线。

  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时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培养高尚情操,在复杂环境中保持清醒头脑,在明辨是非中锤炼品行;时刻为自己敲响廉洁自律警钟,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觉悟,守得住根本,经得住考验,始终站得稳、行得正,做一名公道正派的共产党人。落实《廉政准则》需要从自身做起,我认为概括起来就一句话,要“管住自己”、就要守住“第一次”。万物的起点,有什么样的开始就可能有什么样的结果,要克服“仅此一次”的侥幸心理,古人说:“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在第一次面对诱惑时,不论大小多少,一定要信念坚定,不要因一念之差而酿成终身之祸。因此,要管住自己:一是要注重守住细微处,领导干部如果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也很难在大事上过得硬。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朽分子,而是从不注意细枝末节开始的,步步演变,到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管住自己,就要筑牢“防火墙”,抵制诱惑、远离诱惑,远离是非之地,不涉足;远离是非之事,不介入,远离是非之人,不交往。二是要注重守住第一次。从领导干部岗位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大多是因为心存侥幸,没控制住第一次,个人嗜好被他人利用,从量变到质变,一步步地被拉下水。因此,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增强自律意识,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产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始终保持一个清醒和警惕的头脑,应该走哪一步,不该走哪一步,心里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抉择,不能由贪心支配自己的行为,把握住了“第一次”,坚固的思想防线就不会被突破,牢牢守住“第一次”,就一定能够在反腐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要坚持率先垂范,守好底线。增强贯彻自觉性,严格自我要求,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严守思想“防线”,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不断提升思想境界、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免疫力;严守纪律“红线”,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始终坚持党纪政纪不可逾越;严守道德“底线”,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

  第三,要结合工作实际,不越红线。领导干部一旦在道德情操、生活情趣上打开缺口、出现滑坡,廉洁从业的底线必然失守。通过观看“勿越红线”我感到,经济腐朽与生活腐化往往是相互纠结在一起的,腐朽变质的领导干部,大多是从生活上不检点、作风上不正派开始的。生活作风出现问题后,权力就会迅速异化为获得金钱、美色的工具,从而跌入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深渊。因此,领导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也要注意在日常生活中坚守心灵的“防护堤”,不要放纵自己的欲望,为欲所困、为欲所害;更不能把那些低级趣味当做新潮、时尚而趋之若鹜。生活作风无小事,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个人的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作为领导干部要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自我修身、自我完善,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选择正确的个人爱好,提高道德素养,摆脱低级趣味,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把自己锻炼成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再次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方向。各级党组织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或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或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是说情拉票、跑风漏气。凡此种.种,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这些问题如果不下大力气整治,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最终严重危害党的肌体。

  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哪些?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不守规矩开始的。在讲话中,提出了“五个必须”,这正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尤须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纪律是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把纪律当耳旁风必然要付出代价。很显然汪祖敏没有经受住尺子的衡量,越过了纪律的红线,最终付出了党内警告处分的代价。而有的党员干部抱着自己分文未拿就不算违纪的错误想法,突破防线,触犯了党纪党规。这样的案例,亟需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戒,拉响警钟,守住红线。

  守住红线,扎紧制度的藩篱。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要防止泛滥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无论何种社会,都要扎紧制度的藩篱,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这是在政治层面上遏制违反经济纪律的根本方法。汪祖敏能够轻易的虚假上报奖金人数、超标准发放奖金,就源于“一言堂”、独断专行,没有受到制约和监督。对此,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基层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通过制度约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牛栏关猫”现象。

  守住红线,牢记为官的信念。一个人倘若无法战胜自己,制度建设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感“,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把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思想的”总开关“,始终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常剪思想行为的岔枝杂叶,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守住红线,扫清思想的尘埃。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深入开展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帮助领导干部常扫“思想尘埃“,做到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工作做到位,避免”汪祖敏“们以不清楚组织纪律为由来为自己开脱。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必须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则利欲熏心、贪赃枉法。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哪一个不是从无视以致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犯罪的?古人云“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周永康、__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藐视法律、破坏法治,导致法治不彰,教训极为深刻。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让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

  落实“四个全面”是全党的重大战略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纪律检查机关落实“四个全面”的重要切入点,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抓早抓小、违纪必究,切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真正体现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早抓小,从严正风肃纪,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积习甚深,当前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沾染不良习气,无视规矩和纪律等行为仍然不在少数,如果不从小处入手,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刹住一股股歪风,任其发展下去,养痈遗患,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这既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也是对干部的不负责任。“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实践证明,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多是从不守规矩、漠视纪律开始的。从主观上说,党员干部自身的规矩意识、纪律观念淡薄是原因之一;从客观上看,由于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错误没有及时得到提醒、纠正,逐渐演变为大问题、大错误,最终滑向了腐败的泥潭,是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仅要解决好“不敢腐”的问题,更要解决好 “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要慎始慎初、关口前移,注重细节、防微杜渐,能管多早管多早,能管多小管多小,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的红线。

  真正做到纪律和规矩面前“零容忍”。在纪律和规矩面前是区别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对“小枝小节”是盯住不放还是听之任之,这是管党治党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在纪律和规矩面前 “零容忍”,就是要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对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固然不能放过,对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同样不能忽视。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简单地理解为只查处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只要违纪就要审查,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使纪律真正成为刚性约束。要校正纪律检查机关不正确的政绩观。要摒弃“办案就要办大案”、“轻微违纪问题可以先放一边”等错误认识,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损害党纪的严肃性。要破除对小毛病、小问题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错误认识。有些党员干部认为吃点、喝点、拿点都是小毛病、小问题,无关大局、无伤大雅,甚至习惯于用“潜规则”办事,还不以为然。纪律检查机关就是要盯住这些别人不以为然、习以为常的“小节”,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时时刻刻向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要摒弃小节不影响大局,下不为例的错误做法。纪律检查机关不能把法律底线当成最高标准,不能因为党员干部不守规矩、不守纪律的小毛病、小错误还没构成违法犯罪,就搞下不为例,放在一边不管,不追究、不问责,最终养痈遗患,使“好同志”成为“阶下囚”。

  找准纪律审查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纪律检查机关要前移关口,以更加严格的执纪,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要盯住权力的运行开展纪律审查。大量的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走向腐败,大都是从轻微违规违纪,以权谋小利开始的,渐渐由小打小闹演变成欲壑难填。纪律审查的关口前移,就是要对任何一点轻微的违规违纪用权苗头都不能放过,保证权力在严格的纪律约束之下规范运行。要盯住干部的作风开展纪律审查。作风出了问题,腐败就会随之而来。加强对干部作风的纪律审查不仅要抓常抓长,还要抓细抓实,对干部工作、生活作风中的不良苗头,要从小处抓起,时时、处处、事事都要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要盯住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纪律审查。重大节日往往是违纪违规行为的高发期,有很强的规律性,纪律检查机关要盯住这些重要的时间节点,持续加大力度,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逐个时间节点、逐个具体问题的抓,对作风方面的问题,一经发现,不管问题大小都要高度重视、露头就打,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党员领导干部是多年培养起来的宝贵财富。曾感叹,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这也提醒我们,即便从成本的角度看,党风廉政建设也需要加大“防患于未然”的力度。否则,不仅是人力资源上的巨大浪费,甚至可能陷入“割韭菜”的困局。肌体健康,不仅要剜除毒瘤还要对症施治;既治已病又治未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

  正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这篇文章中所用的比喻,抓案子、抓线索,是“树木”;强纪律、严规矩,才是“森林”。中央纪委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并非简单的名称改变,而是职能定位的深化。腐败滋生蔓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地方出现的系统性腐败、家族性腐败和塌方式腐败,莫不证明这一点。反腐败不仅仅是守住法律的底线,更要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严明纪律,各级党委、纪委不能当甩手掌柜。年初,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划定的20xx年重点工作,第一条就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xx发生破坏选举案,原市委书记虽然自己没有收受贿赂,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没有担责、玩忽职守就是违纪。对违纪行为要抓早抓小,对不讲规矩、不听招呼的党员干部,要敢于拉下脸来批评、亮出剑来肃纪、点起名来曝光,放任自流只会养痈遗患。

  纪律退一分,腐败进一尺。看看苏共亡党的沉痛教训,不正是党员丧失组织纪律的苦果吗?听听蒋介石败逃x后总结失败时说“共产党有纪律,国民党没纪律”,不正说明党不以规矩则乱吗?今天重温历史教训,重提政治纪律,重讲政治规矩,党员干部更需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政治的生命线,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

  相对于查处大案要案产生的“震撼力”“震慑力”,严明纪律释放出一种“沉潜的力量”。不敢腐、不能腐,需要的是纪律竖起一堵防火墙,直至纪律倡导的价值内化于心,才能真正达到不想腐的境界,让党风廉政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二】

  这些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深刻变化,党员干部不断面对很多诱惑,从而出现了很多腐败事件,以来,党中央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引起了党心民心得强烈共鸣。中央政治局同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了让党员干部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描绘出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高线”和党规法纪“底线”。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广大党员干部们需要坚守的“高线”, 这个“高线”可以说是每位党员干部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而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丧失了理想信念,就容易导致自律能力下降、禁不住利益和私欲的诱惑,最终导致严重违纪乃至违法。有的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认为违反纪律是小事,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犯严重的政治错误就行了,他们出入私人会所、和企业家们玩牌吃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殊不知很多贪官的堕落就是从一包烟、一瓶酒、一包土特产开始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成为人民的罪人,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 小节失守就是日后成为贪官亘古不变的前奏,这和温水煮青蛙的故事所讲述的道理是一样的。党员干部只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广大党员干部们不能触碰的“底线”,它把党员行为整合成6种纪律并且开列了“负面清单”,明确标明党和人民不能容忍的“底线”,它和前段时间“三严三实”中“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三严”要求是相契合的。减少了党员干部“不知法而犯法”事件的发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既然是“负面清单”,那么清单上未禁止的事情就是可以做的,有人说:“巨匠是在严格的规矩中施展他的创造才能的。”领导干部要勇做“政治上的巨匠”,坚持用法管人、管事、律己。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把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决不能逾越章法,蔑视制度,久而久之才会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只要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条“高线”,又能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那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将离我们越来越近。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三】

  翻看违纪党员干部案例剖析时,发现这样一类现象:一些人平日无视纪律和规矩恣意妄为,在面对组织审查时,还一度感到惊诧:“怎么可能最终查到我身上?”他们忘记了纪律面前无例外,言语中显露的是一种把自己凌驾于党纪之上、拒绝接受监督的想当然。

  现实中,存有这一思想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有的因为管了钱,就觉得可以多拿多占、随意挥霍;有的因为管了人,就认为可以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有的因为管了审批,就有选择地优亲厚友、权钱交易;有的因为管了执纪,便搞区别对待,把自己置于纪律要求之外。

  这些人身上的一个共同点都是:忘记了“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把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和谋私工具。说到底,就是特权思想作祟。

  因手握关键权力,享受着公权私用带来的丰厚回报,沉浸在求己办事之人的吹捧逢迎里,陶醉在身边人编织的光环之下,久而久之,他们开始飘飘然,把很多违规之事当做理所当然,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无人能管……他们头脑中特权思想的演变轨迹,正是逐步对私欲丧失戒惧,对纪律失去敬畏的过程。因为缺乏敬畏,他们视自己为纪法的局外人,不仅将自我监督抛之脑后,更拒绝外部监督,最终一步步跌入腐化堕落的深渊。

  有所惧才能有所止。纪律的严肃性就在于执行纪律的平等性,在于违纪时被惩处的不可避免性。在纪律和规矩面前,若心中无畏,就会使自己陷入随时可能触碰纪律红线的危险,唯有始终怀着敬畏之心,方能确保自己始终在安全区域谨慎前行。

  《左传》云:“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饘于是,鬻于是,以糊余口。”这句话说的就是对权力的敬畏。不惟在位谋政,更当恪尽职守,才是用权的真谛;不惟奋发有为,更当洁身自好,才是为政的逻辑。始终以一颗敬畏之心对待权力,才能最终求得无惧之境。

  党员干部当牢记,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的性质宗旨更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存在。权力与责任从来都是对等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越需要有一颗敬畏之心,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唯如此,才能始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手中权力,以严格的标准坚守党纪原则,真正无愧组织的重托、无愧人民的信任。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四】

  一是论述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规矩,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筑起遏制贪腐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才能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是阐明了纪律建设的方向。指出,“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

  三是对准则修订提出要求。“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尤其要完善全党一体遵循的准则。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解决领导干部从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一目了然。”。

  四是对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提出要求。“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一共一百七十八条,其中七十多条同刑法等国家法律重复。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重点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五是重申约定俗成的政治规矩。2015年1月13日,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十分重要的党内规矩呢?这是因为,对我们这么一个大党来讲,不仅要靠党章和纪律,还得靠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些规矩看着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但都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五】

  是公,私是私,公私要分明。但杨文春在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不及时核销账务,处理暂借款;失职,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造成单位大量借支款长期不及时核销,违反规定。

  2014年1月至12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在开展公务活动中,先后10次向单位借支公款147500元,不及时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直到2015年8月4日才按规定正常核销76450元,2015年9月2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单位财务75000(其中含毛伟借支款3950元);2014年1月至12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达40笔334984元不及时核销,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到2015年9月才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正常核销 179500元,现金归还 155484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常委会2015年12月15日批准,给予杨文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杨文春是一名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通过多岗锻炼,成长为县人社局局长,理应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慎权、慎钱,公私分明,心存敬畏,但因公私不分,触碰纪律“红线”,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自我要求不严,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随心所欲。职务升迁了,没有意识到这是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在工作中,不认真思考如何履好职,如何报答组织的信任,而是认为自己终于扶正了,现在再没有人管我了,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莫视财经纪律,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款借支了不及时核销账务。

  放松监督和管理导致覆水难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树欲静,而风不止。杨文春涉案违纪并不是偶然,而是堆积效应。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势,工作不扎实,监督管理滞后。作为“一把手”本应带头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却在公务活动中带头违反财经纪律,借支公款后不及时核销账务,处理暂借款,致使局职工人人都效仿、复制,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却从来不核销账务,造成单位出现大量借支款长期不核销,单位财务就象断线的风筝无人问、无人管。

  权力掣肘,机制发挥不了监督、钳制作用。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权力的阳光运行。宁蒗县人社局在实际工作中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大家都充当好人,发生在身边的事不管不问,随大流,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

  案件启示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查找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绷紧主体责任弦,在实际工作中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身边的人和事,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微杜渐。

  加大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身教胜于言教,追责一人震摄一片,有案不查,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约束力,监督更没有震慑力。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纪的,既要给予纪律处分,又要追缴其违规获利;对构成违法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六】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必须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则利欲熏心、贪赃枉法。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让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七】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纠正“四风”,近段时间,我市纪委通过不同的传播方式多次对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曝光,要求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令行禁止,克己奉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多起反面典型案件,从收受贿赂到截留私分罚款,从侵占赞助费到假满不归,从贪污公款到上班时间不务正业,从市委书记到村支部书记,从市长到普通公务员,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变质、在经济上贪婪、在道德上堕落、在生活上腐化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也给我们警示和反思。门生、杜浒、周启双、刘汉军、郑鸿鸣、向书刚、廖小军等生活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无不时时警醒我们要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生活纪律。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反面典型,怎能不引起我们内心的警醒?怎能不使我们深省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怎能不让我们切身感受到权力也是风险、红线不可逾越?现实的教训、身边的案例,可谓触及痛处,震撼灵魂。剖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四风”之害的根源,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失灵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错位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淡漠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使命担当淡化了。有人说:不会从先进典型中获得激励是可惜的,而不会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更是可怕的。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以反面典型为镜子,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前前后后照一下自己,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谨慎起来,在觉悟上提高起来。同时要经常提醒自己,如果不思贪欲之害、不怀律己之心、不守立身之本,有一天就很可能成为别人眼中的“反面典型”。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惊心的反面典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震慑力,能够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忧患之心对待一思一念,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之心对待一言一行,以“恪尽职守,夙夜在公”的公仆之心对待一职一责,真正把作风转好、把问题改好,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精选范文【八】

  近日,党支部书记郑舸组织全站党员在站会议室一起观看了电教片《不可触碰的底线-x破坏选举案警示录》。

  本片主要讲诉了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3日,x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出席会议的527名市人大代表从93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投票差额选举产生76名省人大代表时,有56名当选的x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人民币,有518名x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造成对代表选举工作的严重破坏。这起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我们党的执政底线,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厉处罚。

  支部书记郑舸表示,x破坏选举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深刻,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人民代表形象和公信,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任和信心。一些人把钞票当成了选举敲门砖,把本应为人民服务代言的人大代表看成拥有特权的官帽来追逐,把人大代表头衔当成了摇钱树和护身符。我们全体党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长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深刻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始终保持与高管局、路政、治超、交警及服务对象的血肉联系,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站内每一位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郑舸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要按照湘高常党(20xx)3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自觉坚守准则树立的“高线”,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展谈心活动,诚恳征求意见,查摆剖析问题,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高质量,增强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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