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党中央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
通知强调,《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2014年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二】
近日,陈希同志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切实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要打造干部考核“无尘车间”,确保干部考核高质量推进,考核方案科学有效、考核过程精准真实、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是重要前提。
考核方案要科学、有效。考核方案是组织部门进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其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关系着干部考核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这就要求组织部门在制定考核方案时,一方面,本着对干部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吃透中央和上级政策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干部考
核的细化方案;另一方面,还需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归纳总结,针对本地干部的共性和个性,结合多年来干部考核工作的实践和积累,制定多元化的考核方案,确保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科学有效。
考核过程要精准、真实。在考核方案的指引下,要管控好考核过程,确保整个过程精准指导、正中靶心,如实反映干部政治表现和工作表现。因此,要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善于从干部的一言一行之中捕捉有效信息,工作总结范文从干部的正面侧面如实“画像”,从干部的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全方位掌握“干部行踪”;落实好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等,从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剥离删减最能直接反映干部真实表现的线索,为综合研判干部提供重要的依据;坚持干部考核考察进家庭、进小区、进物业,近距离了解干部在家庭、小区的现实表现、人格禀性。
考核结果要客观、公正。考核的最终目的是选拔优秀的干部,激励更多的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就要求组织部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精准掌握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以及干部身边人和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并结合干部的优缺点、正反面等进行综合研判,确保结果客观公正,并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关爱工作中,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完善干部信息档案库,将干部综合研判的结果及时输入干部电子档案库中,并注重平时对干部表现的收集、输入工作,真正实现“一人一策”“一人一档”,确保随时能调用、一键出结果。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三】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因此,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坚持干部考核正确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实践实干实效,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使求真务实在全党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要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四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实施绝非一朝一夕之事,高素质干部的培育也非一时之功,需要长期和持续地加以努力推进,这客观上要求新时代党政干部的考核评价绝不能仅仅满足于“结果式”的总结性考评,更应立足于“过程式”的角度作出动态考量,以此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的。该条例于2002年7月9日颁布实施,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干部考核条例》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这一要求。
《干部考核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把“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落到实处,主要体现在考核结果确定和考核结果运用两个方面。
要求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增长速度与质量效益、显绩与潜绩、发展成果与成本代价等情况,防止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或者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得票得分多少来确定考核结果,确保考准考实、不出偏差;客观分析评价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理直气壮地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考核认定作出重大贡献的,及时通报表扬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嘉奖、记功、授予称号。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这些年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需求和一些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对于如何落实、贯彻和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到位的规定,它确立了一整套措施和办法。新时代,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怎么在这种新时代的需要之下坚定不移地落实、贯彻党员领导干部的原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给予了回答和解决。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和规定了选拔任用好干部的标准。首次明确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五个方面、五句话、的 “好干部”判断标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调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工作从严管理、从严治吏的要求。对领导干部的这支队伍,一定要从严管理,从严治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一章纪律和监督,主要是谈严格纠正、防范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而且明确了在选人用人上违规、违纪、不正之风,造成后果后的责任追究,这就是从严治吏。要想把一支队伍治理好,首先就要对干部管理的这个队伍管理的规则制定好,干部管理的规则制定不好,选拔任用的标准确认不好的话,这个队伍的管理、队伍的建设也是无从谈起的。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六】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切实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干部考核激励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关键是要树起干部考核的“硬杠杆”,突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不断激励广大干部心无旁骛、一门心思干事创业。
要多方面激励,让有为者“有味”。对于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特别是在重要专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勇于担当、敢于奉献、表现突出的干部,要通过记功、授予称号、宣传表彰等形式及时奖励,让干部感受到成功的“甜味”;要优先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等,鼓励干部持续担当作为,让干部尝到收获的“喜味”;要优先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等,不断提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本领,在“壮筋骨”“长才干”中体会到成长的浓浓“醇味”;要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__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大胆前行,范文写作在实现个人价值和国家利益中享受到关爱关心的“暖味”。
要多岗位历练,让有为者“有位”。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的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参考依据,从而调动干部干事热情,激发创业激情。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和职级晋升,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职称评定。对于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缩短职级晋升所需要的任职年限,在上级遴选、从“三方面人员”考取事业编和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录,不断打通干部使用“天花板”,创造更多施展才华的平台。
要多形式严管,让无为者“有畏”。要建立考核负面清单,对于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含糊、矛盾面前知难而退、危机面前畏畏缩缩、歪风邪气面前不敢斗争的干部,要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知行不一、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干部,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不称职等次。对于在重大任务中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的,特别是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后果的,要降职或免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低,经批评教育、培训锻炼后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坚决纠正“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不正之风。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此次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而做出的修订,符合现阶段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思路。
安邦治国,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部分就提出了建设忠于党和人民、廉洁自律、敢于相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并提出要重视基层、重视实践、善于发现和选拔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等要求,鲜明的体现出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并积极推进素质培养体系建设,路径也更加优化。
怎样选好干部,怎样做到用人得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的任选和管理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初和执着,久久为功,让每一个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新修订的《条例》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实现了与相关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并从条文上确定了在前置环节中就要把关和核查的有关事项,从严选拔,把“双签字”和“凡提四必”等要求进行了制度固化。干部考察的主体责任细化,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职。新修订的《条例》以科学、公正用人为关键,高度重视人选条件把关,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重点,并注重对干部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常态化核查廉政情况,使得对干部选任人选的要求更为精准。
新的管理制度,把握的是时代的脉搏,携刻下的是出自于实践的真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和鲜明导向,就是坚持事业为上,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当今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正是顺应了新形势新时代新任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创新的总结提升,是对人民干部的负责,更是对人民事业的担当。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八】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对政治方向、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情况的考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政治素养,深入研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思想决定行动,只有用这一系列政治理论来武装自己,才能在做事的时候不犯规、不逾矩,将这些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坚持“四个自信”。自信是个人发展的驱动力,是国家昌盛的源泉。通过我党多年的实践探索,如今我们走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一次次验证了正是坚定的走这条道路我们才迎来了小康社会,我们坚信会迎来更多的胜利。
第三、坚定党的群众路线。人民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必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在做任何工作的时候,都要考虑群众的感受,时刻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很好的诠释了党政领导考核工作条例的精髓。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将政治标准作为要求自己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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