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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院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文本

2021-07-22 14:43:46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当事人也是平常人,都有冲动的时候,只要我们能够换位思考,只要我们能够付出真心,对待每一起案件都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衡量以公心和良心,相信终会赢得理解和支持。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法院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1年法院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文本【一】

  45天的预备法官培训已于3月29日结束,时间虽然有点漫长,但是我感觉很充实。总体来说,虽然培训时间集中,但课程安排基本上面面俱到,非常合理。既包括理论法,又涉及实体法,同时涵盖程序法。除了安排法律方面的课程外,还安排了职业道德、社交礼仪和心理健康知识的课程。课余学习之外,还有丰富的文艺、体育活动,丰富了大家的课余生活,加深了大家的友谊。

2021年法院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文本

  预备法官培训就是这样一个机会与平台,前辈们对我们寄予厚望,希望我们尽快成熟起来,能够将司法神圣使命担当起来;基层法院工作很忙,能有这么长的时间专门提高自己,我深知学习机会的难得与不易,我对此倍加珍惜。培训地点虽然比较偏僻,生活多有不便,但学院领导已经为我们创造出最好的学习条件,方方面面考虑的都很周到,因此尽管离家在外,但未有不适,反而感到舒心舒展,有一种家的感觉。

  作为未来手握司法裁断权的预备法官,我时常思索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好法官。通过这45天的学习,我认为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好法官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有优秀的政治品质。审判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性非常强的工作,需要法官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眼光,良好的政治修养。在我们国家,审判是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大众的利益服务,要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必经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司法为民。为老百姓主持公平和正义,让党放心,人民满意。

  第二、要有现代的司法理念。司法理念是法官的灵魂,现代的司法理念核心就是独立、公正、民主。司法理念是提导和规范法官办案,处事和言行的准则,而现代司法理念的确立,在于对审判工作的本质,法治的精神,职业特点的深刻理解,在于思想解放,锐意进取,在现代社会,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有开放意识,重视知识更新,始终站在法学前沿,把握时代精神。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始终站在时代前沿,才能使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第三、要有完美的道德品行。法官必须是具有良好道德品行的人,必须是高尚的人,法官的道德品行,不仅代表了个人的形象,更是代表了法院的形象,代表了社会进步的道德现,价值观。因此,一名法官只有在自身具备完美道德品行的情况下,才能正确把握社会主义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来评价是非,分清善恶,在单位做一名好法官,八小时以外做一个好公民,以自身的道德力量来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

  第四、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审判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而实践又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作为一名法官,应该是法学方面的专家,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法学理论内容广泛,但对于一个法官来说,有两个层面上的理论尤为重要,第一是法学基础理论,第二是专业理论。近年来我国法学基础理论的发展突飞猛进,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和理解,才能转变理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法学思想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运用好专门法律,做好审判工作。

  第五、要有厚实的文化底蕴。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具有广泛的知识。法学既是一门专门性很强的学科,又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等学科内容交叉,联系紧密,因此,法官的知识面不能仅仅局限于精通法律,而应当具有渊博的知识既是提高一个人的内涵和修养,又是获得他人尊重和仰幕的重要基础。所以成为一名优秀法官,一定要努力学习,善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提高文化层次培育高雅气质。

  第六、要有高度的自律精神。自律是一个法官最起码的准则,这是由于我们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我们担负着维护法律秩序,惩恶扬善,止纷定争的职责,应当明辨是非,真善和假恶,因而他要求我们必须为官清廉,一身正气,毕生追求高雅,耐得住清贫和寂寞,淡泊人生,保持高风亮节,在实际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各项审判纪律和院里的规章制度,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一名让党和群众信赖的法官。

  当然上述的体会也许很肤浅,更谈不上完善,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可能还会有其他更深层的理解和体会,我会慢慢的品味,谨慎的处理。这次培训我的收获很大,学习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让我了解一名合格法官应具备的素养。因此,就我个人认为,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合格的话,我们的法院队伍又将是另一派景象,当然,我也深知我离之的距离很遥远,但我愿穷其一生而为之奋斗!

2021年法院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文本【二】

  此次实践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xx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2021年法院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文本【三】

  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是神圣而又庄重的理想。参加预备法官的培训后,我们就必须在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有效维护司法公正,成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合格法官。下面是关于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全文:

  参加预备法官培训,如同站在法官职业的门前,此时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当然是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神圣职责。关于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给出定义:“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并提出了“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将这一要求牢记心中,认真践行。要达到这一基础要求,我们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要修“心”。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其一,应当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著作《宗教与法律》中曾经这样表述。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作为最接近法律,最应当守护法律的群体之一,法官必须怀有对法律的虔诚信仰,并将这种信仰当做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支点,时刻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让内心对法律的纯正信仰成为指引自身工作、生活的最高准则;其二,应当保持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作为预备法官,应当尽快实现思维转变,认识到法官职业的神圣与伟大,培养对法官职业的赤诚热爱,树立身为人民法官荣誉感、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其三,应当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人民法官具有人民性,每一名法官必然来自人民,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践行法官职责,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做到时刻怀有感恩之心,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行为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解难,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人民、回报社会,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要修“德”。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成为合格的法官,必须恪守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法官职业道德。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公正、廉洁、为民”,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法官履行神圣职责的共同思想基础。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司法理念。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人民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二,要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公生明,廉生威”,坚守廉洁司法,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法官的清正廉洁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其三,要谨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思想。要确实树立为民司法的价值观,并通过具体工作中的言行将这一原则认真体现和落实。作为法官,应当有一颗爱民之心,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三要修“知”。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常存好学之心,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扩展自身知识层面。首先,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研习,及时掌握最新法律规定及法学研究成果,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质,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其次,要注重对其他各学科知识的学习,了解。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总是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纠纷,往往涉及各种学科的知识,法官注重对其他学科的延伸学习,掌握各种基础学科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经验,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有助于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从而更有效地做出正确裁判。此外,我们的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官在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纠纷的特点同样不是一成不变的。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水平,以应对社会发展对法官带来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新期望。

  四要修“能”。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注重学习各种实用技能。首先,要培养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如果仅有严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决心,却没有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结果往往是纸上谈兵,,最后处理的案件往往既违背了法律的本意,也与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作为一名法官,首要就是正确把握这种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技能,为通过自身工作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奠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把握行之有效的审判艺术。在司法工作中,要讲究案件的审理方法,经常性的就审判实践中有价值、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从而实现办案艺术的不断提升。同时,更要加强调解艺术的研究,提高调解的能力,要保持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掌握和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并从中切入来实现当事人双方各自利益的归属,真正做到定纷止争。再次,要提升自己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质能力。法官是矛盾的最终裁决者,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担当着裁判是非曲直、调处社会矛盾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具有妥善应对各种突发性案件状况,综合掌控全局,控制案件节奏的能力。这样,才能形成过硬的业务素质,切实办理好各类案件,处理好各种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2021年法院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文本【四】

  古语里,是这样诠释法律的[法"字:左边是三点水,代表法律[公平之如水",而右边的[去"字的原型,是上古传说中正气凛然、明辨是非的独角神兽,寓意是将[曲者"去之。是[公正、公平和正义"的化身。不言而喻,做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硬件"就是正气。

  有容乃大,无欲则刚。正气可以让人心胸坦荡、精神愉悦;可以让人求真务实

  、献身理想。做为社会矛盾最终局的裁判者,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该是我们不变的座右铭。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身正气,是执法者和法律工作者最可贵和必须的品质。法官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邪恶望而止步;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百姓对我们信服;只有一身正气,才能*方方面面、形形**的诱惑,坚守真理和正义。

  其实,法官应当是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法官应当如菊,即使[风霜重重恶",但[本性能耐寒, 风霜其奈何?"法官应当学松,[虚心属秉性,高节贵终生"。

  历史的洪流里,况钟汤斌,长年在基层奔走;包拯海瑞,也绝非权倾朝野;为什么千百年来,他们能比太多的帝王将相被*更多的传颂和膜拜?就是因为百姓对公正和公平的召唤,对法治和正义的向往。法律工作者的成就感并不在权力和影响的余荫下;并不在处理大案要案的威风上;而在于明廉如水、两袖清风的品格里;在于心系百姓、服务*的事业中;当我们古老的民族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走向未来的时候,作为法律工作者,当用决胜永恒的执着,用公平无私的正气为国徽增光,为天平添*!我们要珍惜此刻的身份,牢记时代的责任,用正气去写就青春、去铸造忠诚,做让党放心、让*满意、让亲友自豪、让自己无愧的时代先锋!

2021年法院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文本【五】

  诉讼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所以,判断证据、适用证据规则是法官的看家本领。在初接触案件的过程中,常常会在听原告的请求及被告的答辩时陷入困惑——“谁在说谎”“应该保护谁”?在处理一些案件后,逐渐发现只要抓住证据这个关键就能抓住案件的实质。如,一起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双方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名下有两处房产,遂诉至法院,请求分割。男方抗辩称房产登记的身份证不是其身份证,而是与其同名同姓的远房亲戚的身份证,该亲戚亦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均围绕这个身份证到底是谁的进行举证和激辩。后经调查,发现购房合同和权属登记申请均是男方持该身份证办理。如何处理这个案件,是从身份证是谁的入手吗?这个思路总觉不够清晰,说理也不能充分。后来想到证据规则中关于证明力的判断原则,即一般情况下,书证的证明力要大于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从这个角度分析这个案件就觉得迎刃而解了。

  前段时间,高级白领姜岩自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第三者问题的讨论,并对婚姻审判中因第三者介入破坏婚姻的无过错方保护不力的问题进行了评价。婚姻案件中,要证明对方有第三者并构成婚姻法确定的过错标准的确难度较大。很多婚姻案件,法官虽然形成了内心确认,但按照我国的审判模式是不能作出这样的判决的。这种情况下,法官应该怎么办?是机械的适用法律?还是技术性、职业化地彰显正义呢?这里有两个层面的问题要回答。首先是大家比较公认的法官应该彰显正义。第二个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有没有能力彰显正义。我认为法官除应有正确的价值观及道德取向外,还要勇于彰显正义。当然这种彰显不是单凭一腔热情,而是要学会运用自由裁量的空间以及充分利用调解手段。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了钱不给反而指责债权人过了诉讼时效,实在是不知廉耻。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不是给赖帐的人找保护伞。法律对社会有很强的指导功能,即便是一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和判决结果都会对当事人的行为起到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因此,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尤其是对一些一方因证据问题不能保护自己权益,而另一方明显属于不道德的案件,要在处理时体现出你的正义感。如,一个修车个体户讨要修车费的案件。

  原告是外地文盲,在京打工,自己刚东借西借弄了个小修车铺。被告原是的车队的头儿,他手下的司机在原告处修车,每次修车只在原告的本上签个名。要从证据上讲,原告难胜诉。但是这个案件要直接判原告败诉又于理不符。原告很穷,也没有文化,只觉得自己被骗了,一心想着要是输了就与被告同归于尽。而从被告的表现中,我也发现他虽然经咨询知道原告没证据,但是也不敢确认法官会不会确认这些司机的签名,同时,内心也有些心虚,这就是自然法理论中谈到的自然公理起的作用。我抓住他的这些心理做工作,最后促成双方调解。

  民事案件中这样的情况不少。对普通老百姓来讲,专业的证据意识都没有树立,不少当事人对诉讼技巧和证据作用尚处于懵懂阶段。这种情况下,法官应该多做些案外的工作,尽可能的让自然法的正义得到体现。同时宣讲法律,提醒一方当事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逐渐减少因证据问题丧失法律保护的情况。

  民事案件可以类型化,可分为婚姻案件、相邻关系案件、侵权案件、析产继承案件、合同案件等。每一种类型的案件,法官要查明的事实基本上可以归纳出几点,根据这几点就可以做出法律判断。如,如果能把同类型案件的事实特征总结出来,形成统一的庭审提纲,法官在审理同类型案件时,这些庭审问题是必须要核实的,就可以避免重复开庭,并且提高庭审的质量,使法官在初次庭审中就能归纳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因此,审理方法的类型化是提高效率的一个好方法。这种审理方法的类型化可以具体体现在庭审提纲类型化、办案程序类型化、法律适用类型化。在这几种类型化的工作中,庭审提纲类型化和办案程序的类型化是基础工作,相对也比较容易。比较难的是法律适用类型化的工作,需要做好大量的实证调研和法律论证工作。这项工作虽然难,但是意义很大。对初任法官来讲,是很好的学习教材,对老法官来讲,则是保证案件质量的法宝。因此,审理方法类型化的工作很有必要,需要在实践中留心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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