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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马背上的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2021-06-27 13:50:1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反应的是我国现代司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践。影片讲述了在云南西北山区,崇山峻岭,层峦叠嶂,十多个少数民族零星散落于大山中,过着平静而质朴的生活。五十多岁的老冯是县上的法官,为了解决山区村民之间的纠纷,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牵着马匹、驮着国徽穿行于寨与寨之间,组成了一个奇特而庄严的流动法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观《马背上的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观《马背上的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一】

  在文章的开头我想问几个问题,但不知道大家会是怎样回答。为什么他们选择了条件艰苦的乡村?为什么他们不顾群众的误解而依然翻来覆去地做群众工作?为什么他们在办案时自己掏钱来解决那一个又一个的民事案件?为什么老冯视如生命般地守护着国徽?

观《马背上的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马背上的法庭》正反映的是我的家乡的法治情况,当我和我的同学一起观看那三位法官的生活、工作条件时,一方面是满满的感激,另一方面是满满的心酸。2006年的小凉山沐浴在党的温暖政策中,但这里的法治道路艰难而曲折。那时候的那个地方没有乡村法庭,当需要开庭的时候,老冯他们随便找个地方挂上象征国家权力的国徽就开始行使国家审判权,没有桌椅,他们就站着工作。没有床,他们就围着火塘打着地铺睡觉;没有大鱼大肉,他们只煮一壶浓浓的茶,烧几个糊了的土豆,一把盐,几根青椒。没有电灯,当他们想念家人的时候,就拿起家人的照片透过微微的火光来看看。虽然我家没有在那个农村,但是我听说过那个地方交通不便,来来往往的运输都靠人背马驮。这样的工作,这样的生活相信大家都觉得很不容易。

  法律是管理国家事物,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把亮剑。但是,法律本身不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冲突。特别是在法的实施中不久要依法办事,而且要结合其他社会规范,即要合法也要合理。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中的法官老冯在办案的时候,即遵守法律法规,也看重人情;即着眼于当事方的经济,也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风民俗。老冯在其中即扮演着法官的角色(运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也在其中扮演着长者的角色(用长者的理、智教育年轻人)。

  《马背上的法庭》让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三位法官生活、工作之艰苦,更值得我们效仿的是他们的工作热情。写到这里我不经要问:是什么力量使他们永不放弃地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很热情地工作?

  第一,是三位法官对国家法律的信奉。电影里我相信大家都已经注意到了老冯对国徽的敬重,无论是在途中运输国徽,审判中摆放国徽,还是国徽被盗时的焦急。这一切都体现出国徽对老冯的重要性,也反映了三位法官对国家权力的负责。

  第二,是对工作的热爱。日日夜夜他们坚守工作岗位,不放弃,不退缩,不怕苦,不怕累,始终坚守在法治的一线。对工作态度是无私的,纯洁的。

  第三,是对边疆,特别是贫穷地区的同情。作为一名法的使者,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看到身边的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而露出满意的笑容;作为一名对边疆有感情的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看到边疆的人民因自己的付出而露出满意的笑容。热爱边疆,心系边疆,建设法治边疆是老冯等三位法官生活工作的全部。

  通过《马背上的法庭》,我想作为一名法学生我必须热爱法律,我愿意为我的家乡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胸怀大志在这意气风发的年轻时代,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培养一颗忠于法律的、积极的心。用法律思维来塑造自己,使自己早日成为能够建设家乡法治文化的人,使自己早日成为中国法治的建设者。

观《马背上的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二】

  ???法庭,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名词,俨然是神圣的。这部《马背上的法庭》,也是从一个 侧面讲述了这个司法权力运作的空间维度。

  ????影片讲述了一个“司法下乡”的故事,五十多岁的即将退休的法官老冯、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以及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的彝族大学生阿洛三人组成了一个特殊的法庭——马背法庭,在这个移动的法庭上,他们在情与法碰撞中定纷止争。在一般的法律人或中高层阶级的眼中,纠纷应该通过传唤当事人到法庭的方式解决,但对于基层甚至是底层司法来说,却有可能是另一番景象。

  ????《马背上的法庭》中,“法庭”是处于一种主动上门服务性质的,这也油然成为了中国法制的一大特色。因为地区差异的关系, 另外再加上种种自然的、 人文的和历史的不定项及无可避免因素, 我国的国家权力对某些农村乡土社会的控制相对来说还是较为松动和薄弱的,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思想基础,以及各方面不等的基础层面,因此,“司法下乡”一词也成为了国家权力在其权力的边缘地带试图以法律的方式建立自己的权威的有效屏障和保证,这也从另一个方面使得国家意求的秩序得以了贯彻落实。在浩瀚的中国历史长河中,国家权力对广袤的农村都是显得望成莫及,渺小而卑微,曾经的“农村包围城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今,却也只是没多大性质度的存留,而在影片中,也只有国徽和法官服昭示着国家权力的存在,仿佛成为了一种信仰,有些许宗教意味了吧,但或许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而已。“猪拱罐罐山案件”或许是对这部影片的一个小概括,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话语系统,一种是以老冯为代表的乡土性话语系统,一种是以阿洛为代表的精英化话语系统。精英化话语系统是现代化的,在现阶段中国话语系统中处于强势地位,它总是表现为一种对传统的革命态度,对西方文明的推崇备至,以法治为其主要精髓。而乡土性话语系统是中国传统的表述,一种依靠传统生活的生存态势,它注重伦理亲情、传统习惯,法律成为解决纠纷的补充性手段,是退而求其次的策略性手段。现代化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但是,中国不应该在现代化的过程中迷失方向、迷失自我。一个社群之所以称其为民族,就在于它拥有自己独特的生存模式,法治究其实质就是规则之治,是一种能够有效运作的生活模式,在建构规则的过程中,不能总是照搬西方模式,更应该的是“量体裁衣”。

观《马背上的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三】

  第一次看《马背上的法庭》这部影片,从字面理解其实就是有关于法律的。没有想到电影的背景拍摄是在山区里。电影的开场镜头就是一座座大山、稀稀疏疏的树木,村民放牧的吆喝声。我是被吆喝声吸引的,我和同学在猜是什么少数民族,听声音本以为是藏族。后来才知道这部影片是在云南省的宁蒗县拍摄的,这里的民族以摩梭族为主,还保存着母系氏族的社会形态。也是后来才了解到,这部看似简单的纪录片,获得了第六十三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地平线最佳影片奖。前前后后看了三遍,才感觉看懂了一点。

  电影的主人公只有三个,法官老冯,因为政策原因即将提前退休的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新分配到法院工作的大学生阿洛。还有一匹驮着国徽的马。办案的法庭也是属于流动性的,哪里有案子,就在哪里只个凳子、桌子,挂个国徽,然后开庭审理案件。然而审理案件的过程可以说是滑稽可笑的,也可以说是带有讽刺意义的。按理来说,送法下乡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可以帮助老百姓无偿办案,解决纠纷,也可以让老百姓知法懂法。而这部影片里,帮助老百姓解决纠纷几乎是没有运用到法律,或者说没有根据法律程序来办理。

  乡亲邻里之间发生摩擦很正常,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搬到法庭上来审理真的是小题大做了。老冯做了多年的法官,遇到这些琐碎的事情,其实可以不用审理,可是这样就达不到送法下乡的目的。可是接受审理,也让他哭笑不得。比如,第一桩案子就令人忍俊不禁。两个兄弟分家产,妯娌之间因分不了一个菜坛子而告上法庭。杨阿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两妯娌互相让步化解纠分,但苦口婆心的劝说丝毫没有效果,老冯只能将菜坛子狠狠摔碎在地上,然后掏出5块钱让两妯娌买两个新坛子,一人分一个。自掏腰包的办法才将问题解决。第二桩案子根本没有“上法庭”,完全成了老冯一个人调节的乡民纠分。一个村民家的猪在村边拱了另一个村民家的罐罐山(书面语“祖坟”)。祖坟被拱的村民认为祖宗因此受辱并且带给家里晦气,要求猪的主人赔两头猪和一场法事来消灾解难。两个家族的人互不让步形成打斗的架势,关键时刻老冯亲临现场以将心比心的策略化解这场武斗之前的纠分。让人意外的是,猪主人不让其他的村民牵猪,只能等外出办事的老爷爷回来才能牵猪,无奈之下老冯以法官的身份将猪牵到另一家,官司才算告结。这两个案子,显然是老冯“赔了夫人又折兵”!审理案件运用法律程序,村民不听,也许还没有村长的话管用。结案了村民照样不让牵猪,说是老爷爷来牵才可以,这法律还不容老爷爷好使呢!最后还是老冯自己去牵猪,全然没有了法官的形象。调解纠纷不管用,说破嘴皮子一个菜坛子也分不出个你的我的。老冯知道跟这些村民怎么说都没用,法律对他们根本没有约束力,最后罐子摔了自己赔钱才算结案。之后,诸如此类的案子太多,老冯基本上都是以这种方式来结案的。

  从影片中可以看到,这个山区里的人们以母系氏族社会形态生活着,他们有着自己的民族习俗,他们都是跟着自己的传统文化生活下来的。别说是法律知识,我觉得在他们的部落里,受过教育的人都应该很少。宁蒗县地处云南西北部的山区,山高路远,道路和经济条件很差,人口21万,有12个少数民族。至2004年底,全县仍有19万余人的年人均收入不足650元人民币。在这种落后的山区里运用法律,实行法律制度,真的是件很艰难的事。中国有千千万万个像这样的山村,而现如今实行法治的社会,法律的普遍性渗透不到这样的落后村落里,也是本片想要反映的社会现状之一。我们可以从这部影片里,清晰的看到中国法制存在的问题。这部影片展现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

  可以看出法律在这里是寸步难行。他们不懂得什么是法律,桌椅板凳挂国徽的开庭方式对他们来说像看节目一样。老冯也知道不能因为一个罐子或一只猪就叫警察来抓人,还不如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来解决。可是这让刚从大学毕业出来的阿洛认为,老冯没有依据法律来办案,没有坚持法律的原则性。所以为了拥护法律,经常与老冯发生冲突。有一个案件是发生在阿罗妻子村里的,岳父是村主任,宰杀了邻村越界的羊违反了法律民主,老冯让阿洛以自己的身份告诉岳父的做法不合法,可是岳父觉得阿洛胳膊肘往外拐,一个生气不让他们结婚。阿洛连夜带着新娘跑了,就因为自己的婚姻关系有法律的保障,可是这却违反了当地民族习惯,让老冯也下不来台。杨阿姨也是个命运悲惨的人物。自己努力从山村里考出去,可是没多久政策改革,都聘用大学生参加工作,杨阿姨就这么被大学生挤了下来,即将提前退休。看了影片都可看出,老冯与杨阿姨都对对方有好感,多年培养出的感情,可是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或者说老冯不想越轨,害怕突破不了世俗观念。

  最终老冯一行三人,经过一次丢国徽之后,也变成了一行一人,陪伴他的只剩一匹马。他对着大山喊了一句“我要坚持走这条路,一直走一辈子!”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法官老冯决定用自己的一生,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故事,才让我们感受到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朴素真挚感情。可是影片的结尾也让我心里一沉,走山路打瞌睡的毛病,让老冯在之前老友坠落的山崖那里结束了生命。我想从电影院出来的观众跟我的心情应该一样吧!心里一阵沉默,说不出此刻的心情,为老冯生命的结束悲哀,也为他执法的艰难心酸。

观《马背上的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四】

  在我国南方蜿蜒曲折的山路上,法庭一改端庄肃穆纯白敦实的形象,化身为挂在马背上的国徽,和三个徒步行走的法律人,摇摇曳曳艰难地向前行走着。最后一次走由鸡头到鸡尾的疲累历程的摩梭族干部杨阿姨;第一次走“消化不良”的磨合之旅的学生娃法官阿洛;还将(抛开意外不论)一直在这条路上“像一泡屎拉了出来”地继续磨合下去的老法官老冯,用各自的方式,让法庭、法律、法律意识与当地的人民、风俗、约定交织。

  这是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所展现的乡土法制真貌,一共五起案子,和一起迫于民族文化压力而无法加以解决的偷马案,这些也是种种矛盾的浓缩体现。

  妯娌间因为分家争夺一个无法被平分的水罐而闹上法庭,杨阿姨调解无效,老冯以甩水罐再自掏腰包补钱的方式平息了纷争;因为自家罐罐山被别家的猪拱了,阿洛直接以“这是封建迷信”拒绝审理,而老冯设下一计让人将心比心,判以赔猪(并暗示法事自行解决)来结束了案子。这两起发生在鸡头寨。

  在杨阿姨的老家鸡肚寨,老冯一行人的马和马上的国徽被一起偷走了,虽然找回了国徽和马,但阿妈却以“我们不能这样没有良心”拒绝说出偷马贼。在这期间,老冯靠用150元买下欠钱者家的小猪解决了债主讨债而欠债者无力归还的案子。

  来到鸡尾寨,在杨阿姨劝解无效、老冯说理无效、阿洛批评无效的情况下,仅因男方主动提出不离婚,几乎毫无法律审判,不当侵占前夫父亲房屋且将其赶出的案子有点“荒谬”地得到了解决。而在阿洛的婚礼上,姚葛因为凭“村民公约”杀死了破坏自己庄稼的羊而与羊主人发生冲突,而羊主人们则因阿洛带姚葛姑娘出走而拒绝将官司继续下去。

  这些矛盾看似很小,是鸡毛蒜皮、领里纠纷,但如何解决这种问题、能否根治——或者至少减少——这种问题的发生,反映出的,却是我国的法律、法律的实现方式、法庭的形象与乡村现貌、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的精神家园间的矛盾纠葛。

  之所以最初会认为案子“小”,我觉得大概是由我们对“法律的范围”“法的内容”——即,法的定位——的观念造成的。我们或许认为,法律管辖的、所需要调解的矛盾,或者说足以闹上法庭的矛盾,都应该是对人、群体、国家的权利(生命、财产等等)造成较大侵犯、损坏的事件,审判也需要大量事实证据、法条依据。但电影中的许多案件却显得如同领里纠纷,似乎不足以经由法律审判的严肃流程,而的确,法官在解决这几起案子时实际呈现出的角色,也更像是一个“社区调解员”(关于电影中案子的解决方式我希望在后文继续讨论)。

  看似将法律、法庭大材小用,但这在中国乡村,尤其是电影中呈现的少数民族地区,却并非如此。第一是因为大多数乡村经济条件落后,一个水罐、一个小猪已代表了其生活的很大财产和权利;二是因为由于习俗和迷信,触犯禁忌会造成人与人间的巨大矛盾,他们也会倾向于从习俗和迷信中寻找解决办法,正如“老祖宗托梦”、“老祖宗说这猪他们家不能牵”一样,但这常常无法使当事双方均信服,所以必须有一个有威严且被认可的外力介入进来,进行裁决和调和。

  而法律是干脆、果断的,其因多年不断研究和修订也是较为科学和理性的,也“不支持封建迷信”,但又不得不接触并调解和封建迷信有关的矛盾。阿洛是现代法律、强制执法的一个化身,他的“不支持封建迷信”、“不予判决”所表现的一板一眼、按照法律硬性处理问题的手段,在电影中被证实是适得其反的。因为某些观念是根深蒂固在特定群体心中,一时难以根除,不能粗暴地尝试铲断或否定,只能与其斡旋。否则,可能不但两相残杀造成严峻后果,更严重的是使人民感到“法”与自己的价值观和家族利益的相违背、毫不伸张自己期望的“正义”,从而在本就不具有法律意识的情况下,排斥法律排斥法治,那么即使再有矛盾产生时,也不会有人诉求法律来得到解决了。

  由此,也引出了电影中所展现的一个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法庭、法律,在中国的偏远乡土,究竟在民众心中有怎样的一种形象?而这种形象,从侧面反映了偏远乡土中法制观念的缺失和偏颇。

  其实我一直在想,老冯摔罐子买小猪等等行为,虽然一方面的确是也让双方的利益得到满足,但另一方面,这种方法得到人民的欢迎和信服,又有多大程度上依赖于老冯多年来行走乡土间所建立的威严和信任呢?而姚葛姑娘跟着阿洛逃跑,导致乡邻直接拒绝相信法律,包括阿洛所言:“我看你是在给自己买形象”,则从另外的方面传达出:在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思想中并无法将法律、法治、法庭,和具体的法官、具体的人和事理性分开。法官处理法案的作为固然代表了法院的形象,而他们其他的一举一动,也势必影响着人们对法的认可度。而对法的认可度,则决定了法律判决和法官的调解所能起作用的能力。

  即使有自己多年的威信作支撑,但老冯仍然把国徽看得非常重要,甚至挂歪了一点要马上调整,也不许阿洛将天线盖子遮在国徽上。国徽对老冯而言,是一个仪式化的象征,国家和法律,才是支撑着他的每次判决的真正坚实的力量。而阿洛虽然非常恪守、坚信法律,但,无论是对国徽的不严谨,还是凭“我们是合法夫妇”毅然出走,都表现出却对象征性的事物看得很淡,而是更坚持实质性的东西。阿洛知道国徽的重要性和所代表的内涵,但却并不觉得这个物体本身是一件多么大不了的事。就像老冯经常说“你还是个彝族”,阿洛所代表的是现代的,也是与过去脱节的精神追求,实际上是不完整的。这样的不完整,势必在于大量过去思想残留的地区打交道时产生冲突。

  但对于民众来说,与其说偷马案反映了民众对法的不尊重和蔑视,不如说是反映了其对国徽和法律的“不知情”“不为意”。围着国徽起舞的情节,导演自己也说“我也斗争了很长时间”[ 吴冠平,《95%的真实——刘杰访谈》,《电影艺术》,313期,P57],但我却认为可以从前文得到解释:村民问这东西“金的,银的?”是想借此理解那个老冯拼命也要去捡回来的东西的价值,老冯说:“这就相当于你们的佛祖”。这同样可以解释国徽找回后大家欢天喜地,嚷着“国徽请到了”。“请”是很典型的对于佛祖、神明的用语,可见民众对国徽的理解仍然是依托固有的宗教信仰和传统民俗来建立的,而非依赖对法的了解和遵循。如果对法的敬畏和对佛祖的敬畏同源,让法带上“神明”的形象,虽然看似可以让人民信法服法,长远上却是不可行的,而且毫无益于法制的真正普及。

  离婚案中女“演员”[ 电影中除了老冯和阿洛由李保田老师和吕聿来两位专业演员饰演外,其他角色均有云南当地村民出演。]的表现非常具有张力,却也真实得可怕。让人看着既为其冥顽不化倍感无奈和愤怒,又为其生活的艰难和乡村整体理性的低下感到无比辛酸和叹息。案件审理伊始,她蹲在地上,不抬头,在强势的法庭面前自己很卑微也很恐惧;随后在地上抓来抓去或蜷缩一团,也是不抬头不理会,即便三人轮番上阵也无一点眼神交流,始终自己嚎啕。这反映的恰恰是法治在乡村推行的最大困难之一:沟通的、被理解的困难。

  而这种困难,是和固有的意识形态、民风民俗相关联的,是单凭法律的介入本身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从意识形态上来改变陈旧腐朽的想法,法将永远像马背上摇摇曳曳的国徽一样步履维艰。所以我们不得不依靠教育的力量,或者电视、新闻、媒体(但鸡肚寨的人们甚至没有见过电视和车)的力量,来一点点灌输。如果老一辈已经根深蒂固,那么就需要花更多的力气在年轻人的教育上付出。这势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社会达到可让阿洛“直接行使法律”的条件之前,还有这么多老一辈的人之间的矛盾需要法律去“委曲求全”地调解、斡旋。

  如何切实地解决这些矛盾,如何在复杂的乡村、民族文化中推行和实施法律,这大概也是电影的核心之一吧。

  老冯的审判,就近乎这种斡旋。与其说是审判,不如说是建立在调解基础上的对双方的安抚。水罐和小猪两个案子,其实法庭并没有进行任何裁决;离婚案中法庭对最终结果也并无什么实质贡献(男方突然提出不离婚了,这个解决结果其实让人觉得很不心甘,也有些荒谬);而姚葛一案在电影中甚至不了了之。甚至也只有很少几个案子,是在国徽下审判的。

  在这样特殊的土地上,如何推行法、实施法,一行三人,都没有给出最终的答案

  老冯的斡旋,都是有法官自身的介入的,无论是自身财产,还是自身的人情关系等等。因为甚至乡土的脾性,所以他的解决方案几乎都是,直接在当事人的实质利益上调和问题,非常具有针对性,小处着手,也的确是当下最有效最合理的解决方案。王华老师认为,老冯和阿洛反映出一对经典的“父子”关系对立[ 王华,《影像中的“父子”叙事与隐喻——对电影<马背上的法庭>的解读》,《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1年1月,第23卷第1期],老冯的确显示出由深刻理解民风出发的经验和沉稳,甚至在摔碎罐子是的那种威严。第一遍看电影时我折服于他精妙的做法,之后反复观看时却开始感到它的“息事宁人”:这或许一时能够抚平纷争,但能一直这样自掏腰包买下更多的小猪吗?能摔碎多少个罐子呢?暂时的利益均衡却不能避免下一次不均衡时矛盾的产生。从长远的角度上,这种斡旋是否无法实质性地改善乡土法制和乡邻关系的现貌?人们会继续为了罐罐山打得头破血流,会继续放不开鸡毛蒜皮的互相亏欠。

  阿洛的做法过分粗糙,照搬现代法律,忽略当地的特殊民情,恰恰跌倒在了沟通理解的坎上,他的底气或许来源于自身先进理念产生的优越性。他全盘否定了过去,自己也为过去感到不解,这种做法太过提前了,广大偏远地区是没有实施这种硬性的法治的条件的。但我却认为这种“子”的年轻、冲撞,是在逐渐改善乡土法治的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他使老冯的调解更加具有法律的棱角,更有力量地在冲击民众固有的价值体系。

  而杨阿姨则完全褪去了老冯的威严,几乎完全是一种调解,如同对妯娌俩所说的“发扬一点高风格”,她倾向于从人品、道德的观念上,而非法律的观念上,去引导民众。但只是言语上的劝解也显得柔软了些,漫长的发展中或许对降低矛盾的产生有很大帮助,但对法的施行而言,同样是远远不够的。但“老冯”和“阿洛”所代表的作为,如果离了“杨阿姨”柔和的调解,法的行走将会更加困难。

  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即使看着难受且揪心。我一直认为法律的使命在理想状态下,应当是去惩治损害他人或国家等的利益的人,并以此减少不公平、不人道的行为的发生,但是仅仅凭借法律(或说仅仅凭借一字一句按照法条来实施法律)是无法实现这种理想使命的。我们必须要看到社会的复杂性,和法律的复杂性。在宏观的理想职能之外,还有很多细枝末节、却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多矛盾,同样是法律需要去面对、克服的。

  《马背上的法庭》刻画了一幅无比真实也非常艰难的画面,但并非没有希望。或许希这正在于从头到肚到尾,三个人的一同前行。乡土的法治,需要我们去深入地了解乡土,用多种的方式和态度,去面对它的顽固性和复杂性。

观《马背上的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五】

  《马背上的法庭》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云南边区基层派出法庭的一个法官和两个书记员牵着一匹挂着国徽的老马行走于云南各寨开庭的故事。整部电影都用纪实的镜头语言记述中国司法发展改革过程中的一段段平凡简单的事。没有夸张豪华的场面,没有出神入化的特技效果,没有大牌人气演员……但正是因为这么简单平凡,这么亲切真实,才能让我们好像身临其境的随着那马背上的国徽颠簸的走过那段旅程。

  观看这部电影后,受益匪浅,感触良多,特别是对于基层派出法庭与我国法院组织体系的关系;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冲突;国徽的价值;法官的形象标准等等这些问题,都让我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和思考。

  以上只是我个人在观看电影后就个别司法方面的问题的认识和思考。但其实,影片还有很多让人感触很多的地方,例如只有老冯才能代替老祖宗牵走本家的猪和当老葛得知老冯“送”他一头小猪时不无荣幸感地冲着村民喊“冯法官给我送了头猪”等等都体现了边远山区的人们虽然没有完整的法律意思,但他们都承认法律的威严,法官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又如小女孩走了十几里的山路就为了给冯法官送去几个枣,也体现了山区人民的淳朴和对老冯的谢意。……

  这部电影虽已观看完了,但它所带来思想上的冲击和思考却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一直一直的盘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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