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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参考文选

2019-11-05 21:51:43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目录

  全面从严治党 承载起党在新时代的使命

  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

  六中全会为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

  严格执纪问责 确保《条例》贯彻落实

  关于新修订的条例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化的基本遵循

  准确把握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要义

  把握新形势新特点学习贯彻好准则


  全面从严治党 承载起党在新时代的使命

  王岐山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源自党章、臻于实践,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必将在党的历史上留下浓重一笔。

  新时代承载着新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从1840年开始的。中华儿女从来就没有甘心屈辱,无数志士仁人前赴后继、奋起抗争,在黑暗中找寻光明。中国共产党正是在中华民族蒙受苦难、探索复兴之路的逆境中应运而生,历经革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事实雄辩地证明,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实现民族复兴是完全正确的。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阐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后,特别强调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民族自信的源头,历史文化传统决定着道路选择。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同5000年绵延不断、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融合起来,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文化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的最好诠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党的庄严承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启,要以坚定的信心抓住宝贵战略机遇期,战胜困难挑战,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现党在新时代的使命,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中国共产党能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个重要法宝。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突出问题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有的领导干部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与共产党人的信仰完全背道而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当成“官”,管党治党被置之脑后,对错误行为三缄其口、听之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严肃查处周永康、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以坚决的态度和强烈的自信,查处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系统性贿选案,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六中全会以制定《准则》、修订《条例》为切入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寓示着新实践的开启。

  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大党,正处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历史节点,更离不开核心的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党的领导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展现出坚定的信仰和信念;坚持问题导向,对党自身存在的问题从不回避遮掩,透视出深沉的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大势,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赢得党心民心。“四个服从”根本在于全党服从中央;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最终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不能作为标语口号。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最终看实际成效。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实事求是优良传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和行动上确保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政治觉悟。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着鲜明而丰富的内涵,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制定和实施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上。中央巡视组发现的突出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的中央部委司局级干部党建常识测验连“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都答不全,甚至忘记了自己入党是何年。如果政治意识淡漠,搞政治虚无主义,党内政治生活必然失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就会被削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任务是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确保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理想信念宗旨决定了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是共产党人的灵魂。每一名共产党员入党时都要举起拳头,对着鲜红的党旗宣誓。拳头代表的是心,入党誓词就是发乎于心的承诺,守不住这个初心就做不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共产党人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有政治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是政治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总布局,与时俱进契合了人民群众实现全面发展的新期盼。广大群众不仅要求经济发展、生活富裕,还要求社会和谐、公平正义,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亦是反映了群众对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诉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相互联系、有机统一。从来就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当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拨乱反正,其本身就是政治。发展是第一要务,体现着党的宗旨,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定人民立场,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一切为了人民的政治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党内政治生活要有原则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造成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首要原因是使命意识弱化,丧失了忠诚与担当,批评和自我批评刀枪入库。有的领导干部搞好人主义,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知道身边的领导干部问题严重,却不向党组织报告,有的在干部被审查了还说“感到很意外”,有的则采取“马后炮”的方式向组织反映早就发现的问题。共产党是先锋队,要有战斗性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我们党之所以能够自我净化,靠的就是批评和自我批评。有了矛盾和问题就要摆到桌面上,对同志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开展真诚的思想交流和交锋。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积攒到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要随时随地开展,抓早抓小、见人见事,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警觉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内政治生活最为重要的遵循。老一辈革命家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视同生命,现在不少干部却对此意识淡漠、麻木不仁,认为违反政治纪律无所谓,只要不拿不贪就是好同志。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无论违反哪方面的纪律,发展到一定程度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是破坏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要害在增强政治警觉性,没有警觉性哪有政治鉴别力,又怎么能够发现问题?党的高级干部要保持政治警觉,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把准政治方向,尤其要警惕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的权力,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治安全。

  探索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们是一党长期执政,最大挑战就是权力的有效监督,持续破解这一难题,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党经历过多次错误,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是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具有自我修复的能力。历史和现实都证明,解决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本要靠强化自我监督。党的执政地位决定,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缺失,其他监督必然失效。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重要方面,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现在有的党组织对“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认识不深,只讲信任不讲考验,忽视在管理监督中培养。信任就是考验。领导干部从接受权力那一刻起,就肩负着党的重托和沉甸甸的责任。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背负的信任越多,风险就越大、责任就越重,越要严格监督,考验其忠诚干净担当。信任和监督、自律和他律辩证统一,没有监督的信任就等于放任。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这是一条铁律。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个理念,体现在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上,把监督的螺栓拧紧,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牢,使领导干部心怀敬畏和戒惧,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确保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党的领导包含着管理和监督,离开了监督就谈不上管理。党内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重要手段;狭义监督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管理和监督是领导的重要内容,没有管理监督,党的领导就会落空。管理监督不能大而化之,看住人盯住事必须多设“探头”,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的工作见诸日常,唯此方能致远。领导的重要职责是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既要把严把牢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和廉洁关,又要强化管理,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委监督作为重点,规范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体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监督执纪问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来源:2016年11月08日,人民日报)


  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从严治党上进行了新探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接过历史接力棒的第一天起,就深刻认识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坚持管党治党不松懈、反腐肃贪不停顿”,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治国理政战略布局,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实现中国梦中的战略地位,回答了为什么必须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形成了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

  一、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治国理政战略布局,回答了为什么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抓住从严治党,就抓住了治国理政的关键。习近平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治国理政战略布局逐步形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了治国理政的总布局。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调研时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标志着“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战略布局的形成,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了党治国理政战略布局。

  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治国理政战略布局,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下,党必须以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核心。习近平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的问题

  新的形势下,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明确、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习近平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在新的历史时期,“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所有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各级党委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要求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所有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注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是用好追责机制。习近平指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三、阐明从严治党重点,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抓什么的问题

  1、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思想建党是中共的政治优势,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十八大之后,针对党的建设实际,习近平突出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明确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习近平指出:“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

  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要“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不能牛栏关猫;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降低制度执行成本;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2、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指出:“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这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是搞家长制、独断专行,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在这种情况下,把党内政治生活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起来,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做了专题研究,形成全党共识: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 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习近平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

  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要把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

  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生活, 要让全体党员“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其中的看齐,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我们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党内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

  3、从严管理干部。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习近平指出:“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因此,要“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 “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从严管理干部,“总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 具体讲, 要坚持新时期好干部的20字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提拔任用干部,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成败。习近平强调,要“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一定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绩,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

  要健全考核机制,制止简单以票取人。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干部,零距离接触干部,“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把关作用。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分清选任干部和委任干部的区别,弄清选票在不同类型干部管理中的分量,避免一刀切。习近平强调:“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对于竞争性选拔制度的方式方法也要改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对于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要完善政策,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人选产生方式。

  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习近平指出,这些年,“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这里面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总结。”

  要重视干部培养。要重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这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

  要加强对干部的约束与监督。“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 “我们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 “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领导干部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领导干部“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

  从严管理干部要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把‘认真’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强化干部讲规矩意识”。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深入改进党的作风。

  作为执政的党,党的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习近平指出:“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党的作风问题,核心是党群关系问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党的作风,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上面“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党的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把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要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党的各方面“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

  5、严明党的纪律。

  “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习近平要求:“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严明纪律是现代政党的共同属性。“现代政党都是有政治纪律要求的,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不能成其为政党。就是西方国家,主要政党在政治方面也是有严格约束的,政党的重要成员必须拥护本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包括本党的意识形态”。他指出:“一个政党,不严明政治纪律,就会分崩离析”,就是乌合之众。“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习近平指出:“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 “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习近平强调:“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6、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腐败零容忍。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反腐倡廉建设,以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取得显著成效,群众交口称赞。但是,“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反腐败不封顶、不设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习近平强调,反腐不设限,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高发频发的势头。习近平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尺度不变,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一再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

  领导干部要“按照制度规则行使法定权力。”做到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既要积极作为,又不能乱作为,要做到“行有所止”。“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领导干部要为政清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作为党组织,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做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习近平强调:“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了许多实践探索,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主要是:(1)“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2)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与监督,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下级纪委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的,必须严肃问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3)改革纪检派出机构和巡视制度。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4)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有力地惩治腐败。(5)在具体制度方面,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等。

  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7、加强党内监督。

  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要求。他强调,党内监督 “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习近平指出,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纪委监督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

  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即,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习近平指出,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从立法、执法到司法,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层,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因此,监督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是党内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

  习近平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有的软弱涣散,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内民主得不到充分保障,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受不到有效制约。不能“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加强党内监督,要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适应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需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新经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制度化、规范化。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共8章、47条,分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列了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习近平指出,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习近平强调,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

  强化党内监督的目的,在于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国家监察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强化群众监督是为了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扎实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指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在组织设置上,针对在市场体制下的新情况,要在非公经济组织、社会领域、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加强党的工作,“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做好全覆盖,固本强基,防止‘木桶效应’”。

  在组织功能上,要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要转变领导方式工作方式。要“建立严密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

  在党员队伍管理上,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

  在发展党员问题上,“党组织要严格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要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总结、探索从严治党规律,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怎么抓的问题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设成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必须认真总结我党从严治党的经验,深入把握从严治党的规律。习近平指出:“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影响从严治党的因素更加复杂,我们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正确把握掩盖在纷繁表面现象后面的事物本质,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这就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怎么抓”的问题。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从严治党规律进行了有益探索。

  1、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就把党的建设与统一战线、武装斗争作为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法宝”。十八大以来,党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带领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在这个过程中,坚持以党的事业是否成功、以人民是否支持来评判从严治党效果,把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落脚到从严治党、使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上,实现党的建设与党的中心工作的良性互动。习近平指出,这“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

  2、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领导革命、建设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优良传统,如注重思想建设和党性修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提倡艰苦奋斗,党内互称同志,不称官衔,等等。这些优良传统已经被证明是符合国情党情、符合政党政治发展规律的,是我党的宝贵财富。但是,时代毕竟在发展,优良传统的某些具体表现形式需要与时俱进。比如,德才兼备的具体表现,在不同时代有不同要求,联系群众的具体渠道、形式和制度化程度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工作方式在不同条件下需要不断改进与创新,等等。改革创新原本就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是与继承党的传统相通的。

  3、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

  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信念坚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政治优势和力量所在。共产党人的根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信念动摇,就会精神懈怠、意志消沉,淡化党的观念、漠视党的纪律,最终会滑向违纪甚至违法。

  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守不住的,必须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的问题,要靠理想信念宗旨引领,靠严明纪律规矩保障。《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了共产党的德,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为党员划出高线,又突出党规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充分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有机结合。

  4、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结合。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必须衔接好党内法规建设与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关系。党内法规是从严治党的依据,宪法和法律是党依法执政、治理国家的依据。习近平深刻指出,法律是规范全体公民行为的,党规只对全体共产党有约束力。党的执政地位和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党领导依法治国,必须把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各自的优势。在党和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的关系上,党要依法实施领导,党员要成为带头实施法律的模范。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上述机构中的党组织,要“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5、遵守纪律与基层创新相结合。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与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有序、风清气正,保证党的大政方针能够得到执行,防止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走样变形的底线。基层创新是保持党的生机活力的源泉。遵守纪律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党才能既有统一意志、统一步调,又生动活泼,充满活力。改革开放以来的全部历史都证明,很多新问题都是在基层率先被发现,并在基层实践中进行创新、实践,最终总结、提升为党的政策的。因此,在保持党的大政方针、政治方向一致的前提下,鼓励基层创新,激发基层的创造活力,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这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的不二选择。

  6、总结党自身建设的经验与借鉴世界其他政党经验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重视和善于总结经验。现在,党已经完成了两大历史性转变,即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转变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转变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领导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党自身也面临党建制度改革,党自身也必须具有开放性,必须在不断总结自身建设经验的同时,善于总结世界上其他政党,尤其是许多大党老党失去执政地位的教训,从中探索政党政治的一般规律,促进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习近平强调:要“把总结自身经验和借鉴世界其他政党经验结合起来,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作者:刘炳香,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 来源:2016年11月07日 ,人民网-理论频道)


  六中全会为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核心提示: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视野开阔、总揽全局、求真务实,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本报告就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若干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时需要把握的问题,以及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四个问题进行深入讲解。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视野开阔、总揽全局、求真务实,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

  2016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今天汇报四个问题:一,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二,十八届六中全会若干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三,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四,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全面从严治党作贡献。

  一、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召开的,是在2017年即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前夕召开的,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旦把十八届六中全会放到如此国际国内的背景下,我们就会清楚知道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份量。

  (一)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我国发展新特征而提出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战略抉择。

  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分别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部署。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的专题就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最后一个布局——全面从严治党。至此,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样一个整体设计,随着六中全会的闭幕也就全部完善和完成。

  (二)全面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

  毛泽东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邓小平说:“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既是全面的(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这六个方面的建设),又是有重点的。党的建设与前五位其它建设不是并列关系,而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改革开放后,党的建设取得很大成绩。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但由于多年积累,也出现不少十分值得注意并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有的理想信念动摇,不信马列信西方,不信马列信金钱,不信马列信鬼神;二是有的价值观改变,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利用职权千方百计为个人名誉、地位和小家庭过好日子营生;三是有的民主集中制观念淡薄,对上要民主,或是对上特别是第一把手从来是看眼色行事,对下讲集中,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一言堂的家长作风十足;四是有的对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漠不关心,对各种错误思潮听之任之,对真理敬而远之,不敢旗帜鲜明支持;五是有的在党内和社会上拉私人关系,热衷于搞同乡、同学、酒场等宗派小圈子;六是有的热衷于找靠山,搞攀附、依附那一套;有的拉拉扯扯,吹吹拍拍,拿原则做交易;七是有的做多面人,会上一套、会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八是有的侵犯党员选举权利,使选举流于形式,诱导甚至胁迫选举人体现自己的意志,为拉选票不择手段;九是有的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骗取信任、荣誉和奖励,纵容、暗示、诱使、命令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十是有的不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把党的秘密泄漏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该知道这种秘密的人,甚至从中捞取好处;十一是有的毫无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观念,甚至把政治纪律和规矩视为儿戏;十二是有的纪律观念和法律观念严重缺失,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甚至践踏党纪国法;十三是极少数人高级干部中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等等。

  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讲到存在的问题时说:“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这“十个主义,一个风气”是党内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而极少数人高级干部中政治野心膨胀、搞政治阴谋活动则是以上“十个主义”,特别是个人主义的极端发展和极端表现。

  因此,只有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执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抓起,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才能进一步保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贯彻执行,才能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才能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根本的政治保证。

  (三)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和实现“两个一百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1962年1月,毛主席《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五十年内外到一百年内外,是世界上社会制度彻底变化的伟大时代,是一个翻天覆地的时代,是过去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不能比拟的。处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必须准备进行同过去时代的斗争形式有着许多不同特点的伟大的斗争。”

  50年内外:1962+50=2012。2012年,十八大召开,形成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起草十八大报告时,习近平同志坚持把“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写入十八大报告。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们已经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只有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执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有可靠保障。毛主席所说的100年内外,就是1962+100=2062,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前后,也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说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时。因此,今后几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的关键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为2050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抓住和应对国内外前所未有机遇与世所罕见挑战的需要

  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世所罕见。国际上最大的机遇就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金融危机仍未见底,且在深化。这是资本主义世界推迟多年、推迟多次不得不爆发的危机,绝不是三、五年和八、十年内能轻易走出去的危机,更大的危机可能在后头。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化必然带来世界政治格局多极化的深入。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正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好时机。

  毫无疑问,我们当然要进行全方位的外交,努力争取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合作,但国际上最大的挑战就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想运用其“软实力”搞垮我国。美国“软实力”主要体现在意识形态霸权、金融霸权、规则规制霸权和科技霸权上。军事霸权是其以上软霸权的后盾,并以期进一步形成威慑和控制其他国家人们心理的精神霸权。

  国内最大的机遇就是诞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政治的上层建筑中最为重要的现象。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并对经济基础和文化的上层建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反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政治的上层建筑这一具有决定的现象,决定着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为纲领奋斗的实然的各种状况,并进而决定着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科技、教育、外交、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状况。

  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特别是GDP居全球第二。我党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开放和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但国内最大的挑战就是党所面临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等问题亟需解决,财富占有和贫富差距亟待缩小,支撑我国38年经济高速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式也亟待转变。

  2016年5月9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刊登了的权威人士专访中指出:“中国经济运行不可能是U型,更不可能是V型,而是L型的走势”。我个人赞成这一观点。我国经济高速发展30多年来,在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的同时,原有的土地大规模进入商品开发领域不再合理,城乡居民巨额存款再投入资源缺失,高投入低产出所必需的各种物资要素在相对萎缩,先污染后治理的生态环境亟待转变,对外贸易、基础设施投资和城乡居民消费这“三驾马车”动力相对不足,低价劳动力红利即将结束,外来投资也不可能再有大规模增长的基础,依靠以上七个资源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亟待转变,我国经济已进入经济增长方式亟待转变的新常态。

  2016年5月10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习近平同志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说:“守住底线,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及时化解矛盾风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在国际国内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都不少,决不能掉以轻心。”

  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还引用了毛泽东同志在七大上的讲话: “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上作结论报告,在讲‘准备吃亏’、准备困难时一口气列了17条困难:第一条,外国大骂;第二条,国内大骂;第三条,被国民党占去几大块根据地;第四条,被国民党消灭若干万军队;第五条,伪军欢迎蒋介石;第六条,爆发内战;第七条,出了斯科比,中国变成希腊;第八条,‘不承认波兰’,也就是共产党的地位得不到承认;第九条,跑掉、散掉若干万党员;第十条,党内出现悲观心理、疲劳情绪;第十一条,天灾流行,赤地千里;第十二条,经济困难;第十三条,敌人兵力集中华北;第十四条,国民党实行暗杀阴谋,暗杀我们的负责同志;第十五条,党的领导机关发生意见分歧;第十六条,国际无产阶级长期不援助我们;第十七条,其他意想不到的事。”

  习近平同志还引述了毛主席的话:“许多事情是意料不到的,但是一定要想到,尤其是我们的高级负责干部要有这种精神准备,准备对付非常的困难,对付非常的不利情况。这些,我们都要透彻地想好。”

  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而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居安思危,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等问题,从而坚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稳妥地逐步解决其它存在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创新和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和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5·17”讲话中说:“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我们不能辜负了这个时代。”

  新中国成立后到今天,或者说冷战结束后到今天,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在实践上都给我们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十分丰厚的经验教训。中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且是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规模是世界第二,人口是世界人口的1/6。当今中国,只要全党上下,认真总结各方面的经验教训,结合新的无比波澜壮阔的丰厚实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完全有条件创新和发展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和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我们也一定完全能够实现毛泽东同志关于中华民族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的宏伟遗愿。

  未来三五年到十年,是真正决定我们的党、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前途命运的十分重大而又关键的时期。只有从这一广阔的国际国内背景下,才能更加认清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在经济全球化、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在国内改革开放历经近40年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今天,在国际国内机遇与挑战都前所未有和世所罕见的今天,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十八届六中全会若干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

  (一)强调“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全会由过去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式改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

  领导核心的确立,决不仅仅是一个组织路线的确立,更是正确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的确立。这是在党的事业遇到重大机遇与挑战的情况下,经过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的检验,在应对挑战、探索道路的斗争过程中产生的。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领导集体中核心地位的确立,对于全党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二)强调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全会强调:“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三)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全会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灵魂、根本立足点和根本归宿,也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合法性所在。

  (四)强调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并第一次把这四个路线相并列

  强调党的政治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并强调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

  强调党的思想路线。其准确表述如党章所说:“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强调党的组织路线。一是根本制度,即民主集中制。它是所有组织制度的核心,是其他制度赖以成立的原则和基础。二是基本制度,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的干部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这些制度是规范机构运作和党员行为的法定程序和规则。三是具体工作制度,包括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这是维持各级组织日常工作的规程。

  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如党章中表述:“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认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五)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认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六)强调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认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七)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

  认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八)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认为这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九)强调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

  认为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十)强调监督

  认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十一)强调关键少数

  认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要求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要求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

  三、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

  “四个全面”中的四项不是并列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是手段,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则是我们的目标,并且这一目标也是泛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也不是仅仅管到2020年,它至少要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周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2050年。

  尽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是手段,但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因为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这已经被苏联亡党亡国的惨痛教训所证明;也已经为当今存在的让人震惊的党内和社会上的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所证明。我们只有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即保持党和政权永不变质,才可能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变成现实。

  同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既有目的手段、内因外因、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也有相互制约、阴阳相济、综合平衡、协调前进等各种因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各有侧重,也是完整的统一体。不能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各取所需,进行人为分割,更不能人为对立,必须把它高度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统一于坚持党的领导,统一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统一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之中。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学习和掌握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唯有如此改革才能大有作为”。

  (二)坚决维护领导核心与始终相信、依靠人民群众的关系

  《准则》指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准则》又指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坚决维护领导核心与始终相信、依靠人民群众的关系,本质上是群众、阶级、政党与领袖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一旦进入阶级社会,群众便划分成为阶级。政党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但是,政党并不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同时产生,它是阶级斗争发展到近代的产物,是近代社会中特有的政治现象。政党不是阶级的普通组成,而是其最积极、最能代表其阶级利益的那一部分。一般来说,阶级往往通过政党来领导,而政党通常由领袖来主持。正如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所说:“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在通常情况下,在多数场合,至少在现代的文明国家内,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

  毫无疑问,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领袖仅仅是人民群众的优秀的、突出的代表。我们坚决反对历史是由个别英雄创造的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但是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否定过领袖的作用。杰出的领袖,往往是本政党乃至本阶级的领袖。特别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领袖,与其它政党的领袖相比往往有着很大甚至根本的不同。他们对历史所起的推动作用是其它政党的领袖所不可比拟的。他们是工人阶级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是党、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宝贵财富。因此,人民群众应该尊重和爱护自己的领袖。

  但是任何领袖的个人作用,归根结底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其作用的大小,客观上取决于其政党的成熟程度和当时的历史环境,主观上取决于他们对于历史发展趋势、人民群众对于时代的认识和要求的认识程度及其个人的品质、意志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他们对于人民群众要求的认识和本质上依赖、依靠。因此,一个先进的政党和领袖,必须与人民群众时刻保持血肉联系,听取人民的呼声,既代表人民的眼前利益,更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刻也不能脱离人民群众。

  2016年10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社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次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

  (三)坚定理想信念与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关系

  全会指出:“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全会还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我们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实行的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各个市场主体来说,我们必须用必要的经济利益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用法律、纪律、道德、理想来规范人们的言行,防止方方面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侵蚀。这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任何忽视制度建设,忽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正确的。

  但是,也要正确认识人的理想信念与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关系。这二者也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是从统筹理解邓小平改革开放之初和其晚年的相关论述看,制度及体制机制与人相比,关键在人。1980年8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在论述上述观点时,是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改革开放刚刚开始之时,邓小平特别强调制度及体制机制即法治建设,是完全正确的。

  在经历了我国的“六·四”政治风波和苏东剧变之后,1992年邓小平说:“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他又说:“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只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常委会……什么乱子出来都挡得住。”

  这与毛泽东早在1949年9月所强调的“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是完全一致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毛泽东所说的“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和邓小平所说的“关键在人”都内含了人与制度及体制机制相比,人高于制度及体制机制的道理。我们常讲以人为本,不能在这里变成了以制度及体制机制为本。

  二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基本原理看,人是生产力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人决定上层建筑领域中的制度及体制机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人则是生产力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而制度及体制机制则是社会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制度及体制机制靠人来确立和完善,也要靠人来遵循或变革。

  三是在阶级或有阶级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从不同的人对不同的制度及体制机制有着不同的态度和不同的作用看,从根本上说,恰恰也可以说明是人决定制度及体制机制。资本本性是胆怯的,它会逃避动乱和纷争,并在一定的法的制度及体制机制内运作,以谋取稳定而又可持续的利益。但是,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则是资本的最高准则。“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四是从世界观及人生观、价值观即人的理想信念这一内因与制度及体制机制这个外因的关系看,内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党反腐倡廉最可靠的保障是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其次是社会主义道德,再次是组织、财经纪律等,最后才是法律这一不应逾越的底线。如果只崇拜制度及体制机制即法纪教育,而忽视正确理想信念的教育,这可能唤出“为了300%的利润,就敢冒绞首的危险”这一资本的恶魔。腐败分子往往用体制机制不健全为自己的腐败行为辩护。

  五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们是一元论者,人与制度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应把人与制度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就是二元论甚至多元论。另外,对一些人来说,可能是制度起决定作用,而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则是人起决定性作用。如果解释为制度起决定性作用,则无法解释在同样的制度及体制机制下,有的人成了一心为公的焦裕禄,而有的人则成了刘青山、张子善和成克杰等人。

  其实,早在1958年,毛泽东就不赞成制度决定一切的观点,阐明了制度与人的关系。他明确指出:“应当承认社会主义制度很年轻因而不完善,但制度不是万能的,它要人们运用,运用的结果因各人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因此,人的理想信念是内容、是血液,体制机制是形式、是血管。我们常讲以人为本,不能在制度与人的关系上,变成了以制度及体制机制为本,人倒成了辅、成了末。

  (四)党的基本路线中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关系

  《准则》指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我个人认为:邓小平理论的最大贡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政治成果则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说:“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从一定意义上说,这可以被视为邓小平的政治遗嘱。

  一是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完整表述中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把握。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完整表述就是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所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则是对党的这一基本路线的简明概括。其实,在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的“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都已经包含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但有不少同志,往往只记住了朗朗上口并通俗易懂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而不记得甚至根本不知道有党的基本路线的完整表述,不知道党的基本路线中还有“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这一重要思想,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不少重大偏差。比如,往往只是想着GDP,并把经济建设的重心放到了跑要项目和招商引资上,忘记了十分重要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等。

  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然要争取外援,并尽最大可能利用世界各国方方面面的资源,但是这个立足点,只能放到我们自己的长时段的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上。企图用金钱买回或用资源换回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可能不只是幼稚,而是太幼稚了。2014年5月22日,习近平在上海考察中国商飞设计研发中心时指出:“我们要做一个强国,就一定要把装备制造业搞上去,把大飞机搞上去,起带动作用、标志性作用。中国是最大的飞机市场,过去有人说造不如买、买不如租,这个逻辑要倒过来,要花更多资金来研发、制造自己的大飞机。”这就旗帜鲜明地倡导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

  二是从政治经济文化组成的社会结构中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把握。党的这一基本路线,是一个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完整的统一体,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邓小平在其晚年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就在四项基本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指的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则指的就是改革开放。

  经过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的奠基,基本上消除外部强敌入侵危险,并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在1957年2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一定意义上讲,这就是党的基本路线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即“一个中心”的理论依据。四项基本原则,是在解放、发展生产力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必然坚持的立国之本。而“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政策、措施和手段,也如邓小平所说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选择好的政策”,从而赋予了四项基本原则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时代内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根本任务,改革开放是基本国策,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性质,并且是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根本政治和制度的保证。

  在四项基本原则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主要是在经济范畴;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在政治范畴;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则主要是指文化范畴。经济、政治、文化,这就组成了一个大社会。这也就是说,四项基本原则已经涵盖了一个大的社会的全部。党的基本路线把经济建设这一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开放这一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基本国策从四项基本原则中单列出来加以特别地强调,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三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中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把握党的基本路线。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都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忽视科学技术和资本当然是一个绝大的错误,但也不能只记得科学技术物化后的生产工具和从劳动所产生的财富中分离走的资本,而忘记了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的人的本身。保护和发展生产力,首要的就是要保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马克思指出:“机器正像拖犁的牛一样,并不是一个经济范畴。机器只是一种生产力。以应用机器为基础的现代工厂,才是社会生产关系,才是经济范畴。”问题“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因此,机器与牛本身只属于生产力的范畴,而不属于经济范畴亦即生产关系的范畴,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应提出机器与牛的本身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而机器与牛本身归属于谁所有才属于经济范畴亦即生产关系的范畴,才有一个“姓社姓资”这样一个重大甚至是根本的问题。

  有的人认为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私有制这一生产关系才能保护和发展我国的生产力,这是没有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原理所造成的。当今世界,以互联网为领衔,加上3D技术和机器人等大发展,可以预见,在未来三、五十年内,劳动生产率会大幅度提高,大量的无人工厂甚至会在世界生产中占着统治地位,而这一新型系列的生产工具的大变革,则必然会使得失业人员急遽增加,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必然在全球范围内要求生产关系的大变革,即呼唤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方式的产生。

  1993年9月,邓小平与其弟邓垦的谈话中满怀忧虑地指出:“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

  四是从四项基本原则的四个方面的内部相互关系中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把握。邓小平说,四项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坚持党的领导。这里一是讲经济领域,二是讲政治领域。但邓小平还说,要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把握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就必须认识到,四项基本原则每一条都很重要:“四个坚持是‘成套设备’”;“如果动摇了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和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

  按照邓小平同志的原意和十三大报告的精神,我们可以明确看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三方面,不是一个层面的概念。千万不能把这三个不同层面的东西等量齐观,并列对待,更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其中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之中要完成的根本任务。

  必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准则》指出:“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

  (五)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与发扬党内民主和党员权利的关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全会还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与发扬党内民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必须指出的是,任何一个文明,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政党,都必须要有权力核心,必须要有能够为事关国家人民利益的选择时做最后决断。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

  列宁明确指出:“现在差不多每个人都能看出,如果我们党没有极严格的真正铁的纪律……那么布尔什维克别说把政权保持两年半,就是两个半月也保持不住。”“俄国无产阶级专政取得胜利的经验向那些不善于思索或不曾思索过这一问题的人清楚地表明,无产阶级实行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与此同时,列宁又说:“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从原则上给工人政党的纪律的意义和概念下了定义。行动一致,讨论自由和批评自由——这就是我们的定义。只有这样的纪律才是先进阶级的民主政党所应有的纪律。”

  毛泽东说:“有许多人总是不爱跟人家商量一下。许多同志口里赞成集体领导,实际上十分爱好个人独裁,好象不独裁就不象一个领导者的样子。当一个领导者不一定要独裁,你晓得!资产阶级有个资产阶级民主,它讲究阶级独裁。”但是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从根本上说,这是由我们的唯物史观所决定的。

  (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历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在党内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创造性运用。

  在党内生活中,民主和集中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它们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列宁曾经指出:“我们在自己的报刊上一向维护党内民主。但是我们从未反对过党的集中。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的实质和关键是少数服从多数,是在正确集中的指导下,广大党员和党组织意志、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我们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要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集中和行动,必须建立在民主基础上,这样才真正有力量。我们讲全党服从中央是“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一条。我们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专断;又要加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好人主义和无人负责的局面。

  (七)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关系

  《准则》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1956年3月23日,毛泽东在讨论赫鲁晓夫秘密报告时说:“实现共产主义是空前伟大而又空前艰巨的事业。不艰巨就不能说伟大,因为很艰巨才很伟大。在这艰巨斗争的过程中,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走的是前无古人的道路。”

  我们之所以看重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因为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党必须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和必须为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谋利。因此,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敢于接受批评和监督,都要乐于接受批评、勇于改正错误,同样,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有向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对党负责的表现,是坚持党性原则的体现。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批评必须出于公心;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说:“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

  四、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全面从严治党作贡献

  《准则》强调:“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一)人怎样活着才有意义

  如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个人认为,从最形而上学上讲,就是要弄清人怎样活着才有意义?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在这里,我把自己最近出的《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本书的主要观点介绍如下,供大家批评。

  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空观,宇宙无边无际,时间无始无终。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无边无际和无始无终的一个特定的时空交叉点上来到人间。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在我们这个地球上的诞生是必然的,而每个人在这个地球上的出生却是必然中的偶然。我们每个个体生命能够作为地球的万灵之长的一份子,在茫茫宇宙中我们在这个地球上生活百年左右,这本身就很值得庆幸、骄傲和珍惜了。想通这一点,就是一位乐观主义者,就不会皱着眉头过日子。但仅弄清这一点还远远不够。从一定意义上讲,人活着是形式,人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才是内容。弄清人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和价值,这才更为重要。

  人为什么而活着,本质上是人应该有什么信仰。在当今世界上公认有三大宗教:基督教信仰上帝,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有原罪,只有上帝才能拯救自己。伊斯兰教信仰真主,认为今生虔诚信仰真主,后世就是天堂。小乘佛法修度自身,大乘佛法修度众生。

  国内外有些人常说,中国人没有信仰,13多亿人没有信仰来凝聚,多可怕。这至少是误解。1945年党的七大的闭幕词中,毛泽东同志就曾鼓励全党:“一定要坚持下去,一定要不断地工作,我们也会感动上帝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1965年2月19日,毛泽东在会见坦桑尼亚总统尼雷尔时又明确强调:“上帝就是人民,人民就是上帝。”

  从根本上说,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就是人民,即全心全意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也就是说人民是共产党人心中的“上帝”。在阶级或有阶级的社会里,普通劳动大众始终占社会的绝大多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意愿、意志和力量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最终决定历史的发展方向。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真谛。人民不仅是真实的存在,而且世世代代永生。信仰人民,这一信仰高尚而光荣,并是社会的现实和历史的真实,而不是社会和历史的虚幻。无数中国共产党人用自己的汗水、热血甚至生命,为着民族的独立解放,国家和人民的繁荣富强,默默实现着这一信仰。

  以私有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的基本经济、政治及文化制度本质上是为极少数人服务的,它希望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持有“拯救自己”“虔诚信仰”“修度自身”这样的价值理念,以为极少数人压迫、剥削绝大多数人这样的社会制度的长治久安服务。因此,私有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的基本经济、政治及文化制度与它所提倡的价值理念是不一致的。

  而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经济、政治及文化制度是为了全体人民的,它需要共产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经济、政治及文化制度与它所提倡的价值理念是一致的。当然,现在有一些共产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说一套、做一套,有的甚至贪赃枉法,这并不能说明我国基本经济、政治及文化制度与它所倡导的价值理念不一致,相反,这是一些人脱离、背离乃至背叛了党和政府的宗旨所致。

  在一定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教义有相通之处。但是,不论是哪种宗教,总是教导信徒放弃对现实幸福的追求,而是求诸内心修炼,以达安于现实的苦难;而马克思主义是教导人民群众通过实践和变革,运用客观物质力量改变不合理现实,以实现现实幸福。一个是求诸内心,一个是求诸行动,前者是宗教信仰,后者是科学信仰,二者不应混同。

  前几年,我从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篇彻底改变美国同事对毛泽东看法的文章——《纪念白求恩》”。这是一位赴美创业的华人与其美国同事的对话。这位赴美华人的同事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他开始对中国共产党人所做的事极不理解,甚至极为反感。这位华人对其美国同事说:“来美国前,我认为美国是个自由世界。但我到了美国之后才发现美国是个宗教信仰至上的国家。美国人民坚信这片土地是被上帝挑选的,美国人民是首先被上帝挑选的宠儿。为此美国人民自傲骄傲,热爱这个国家。尤其是我看到那些徒步行走的传教者们,穿着朴素简单,吃最简单的食物,他们眼睛里是真诚朴素坚定的,他们让我想起了中国老电影里的共产党员。中国原来也有这样的一群人,忘我、无私,为了信仰可以承受一切苦难,可以献出生命。不同的是,美国的传教者们是在上帝的指引下,而中国的共产党员们是在共产主义信仰下,更具体地说,在毛的指引下。”经过近两个月的艰难对话,其美国同事回答:“我想我有点被感动,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当其美国同事看了这位赴美华人推荐给他的毛主席的《纪念白求恩》英文版后,这位美国人说:“我很震惊。如果你不告诉我这是毛写的,如果我把里面所有共产主义或意识形态字眼去掉,如果有人在我面前朗读,我会以为我在聆听上帝宣讲。毛说的这些,和我曾经在教堂听到过的几乎完全一样”,“我真得非常感谢你。你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毛,我想我开始尊敬他了。我更感谢的,我突然心变得很开阔了,我觉着整个世界的门在朝我打开,共产主义和毛已经不再是我心里的障碍,我更了解了中国,我非常高兴,我可以拥抱这些,我想就可以拥抱一切。”

  有的人把活着本身当信仰,奉行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哲学,为了活着甚至不惜做叛徒、汉奸、卖国贼。而曾任中共第五、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蔡和森同志1931年6月间被原先负责中央保卫工作的叛徒顾顺章出卖,在狱中他受尽了酷刑,最后,他的四肢被敌人的几个粗大的长钉钉在墙上,敌人还用剌刀把他的胸脯戳得稀烂,他仍坚贞不屈。牺牲时年仅36岁。

  有的人把吃好喝好当信条。而东北抗日联军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杨靖宇同志和他领导的抗联部队对日寇坚持了长达九个年头的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使得数十万日军不能入关,创造了惊天地、泣鬼神的斗争业绩,有力配合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后来,他被叛徒丁守龙出卖、被日本侵略者杀害。侵略者丝毫无法理解杨靖宇在完全断绝食物的条件下能坚持抗战一年之多,最终解剖杨靖宇遗体,看到的却是“胃里连饭粒都没有”,只有野草、树皮和破棉絮。牺牲时年仅35岁。

  有的人为金钱而活着。而以救国救民、变革社会为己任中国共产党早期农民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海陆丰农民运动和革命根据地的创始人彭湃出生于有名的富有人家。他当众把自己家族分得的田契全部烧毁,并宣布“日后自耕自食,不必再交租谷”后投身革命。1929年8月24日因叛徒白鑫出卖后英勇就义。牺牲时年仅33岁。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历史是公正的。凡是个人的理想信念行动与历史进步方向相一致的,他的生命就融进了历史,获得了永生;凡是个人的理想信念行动与历史进步方向相悖的,这就是历史的歧路,直至被历史所淘汰。党和新中国永远铭记着蔡和森、杨靖宇和彭湃等同志。在新中国成立67周年之际,蔡和森、杨靖宇和彭湃同志入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出卖他们的叛徒却永远被历史钉上了耻辱柱。

  人为什么而活着?说到底,是个信仰和世界观的问题。有了正确的世界观,才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死观、权力观、地位观、苦乐观等等。正确的理想是生活光辉灿烂的太阳。觉悟、忏悔不分先后。

  (二)要有正确的理想信念

  《准则》指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学习会上明确指出:“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革命理想高于天。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

  什么是正确的理想信念?泰戈尔曾说:“鸟在黎明的黑暗时,感觉到光明唱出的歌。”我们所说的理想信念,是指不单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蓬勃兴盛时,更要在其十分困难时,看到它的生命力,看到它必然的发展趋势和光明的前途。美国著名诗人惠特曼说:没有信仰,就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就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土。

  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种精神动力。什么是信仰?信仰决不是一种空洞的说教和理论。它是被一种理论所征服,并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依然自觉自愿、斗志昂扬、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地去为之奋斗,这才叫信仰。

  有没有这一信仰,大不一样。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失去了这一信仰,极有可能害人害己。不少犯错误的领导干部在受到党纪国法处理时,几乎都痛哭流涕反省说,自己放松了学习,丧失了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这是根本的缘由。

  千万不要认为理想、信念、主义、道路虚无缥缈,与我们离得很远或没有一点关系。2003年在伏尔加格勒大学与一位30多岁的年轻女教师交谈时,我问她苏联解体的经验教训在哪里?她低下头半天不语。我很纳闷,等她再抬起头时,我发现她的眼眶里充满泪水。她说:“你问的这个问题平时我们都在回避,这是我们心灵上的疮疤。平时不想,心里还好过一点。你这一问,把我心上的疮疤又揭开了。我的心正在流血。30多岁的俄罗斯人对苏联解体前后的社会发展状况都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和对比。苏联解体后,绝大部分普通民众的实际生活水平突降了一半,吃到嘴里的东西整整减少一半;伏尔加格勒州男性人均预期寿命整整减少了10岁,女性减少了5岁。过去我总认为,‘理想、信念、主义、道路’这些东西虚无缥缈,与我离得很远甚至没有任何关系。我的理想一是有个好工作,二是有个好家庭。但俄罗斯近十几年社会发展实践的惨痛教训告诉我,那些似乎虚无缥缈的‘理想、信念、主义、道路’,实际上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乃至于我们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命运都息息相关。”

  什么时候容易产生低潮呢?一是重大事件之后,如巴黎公社失败和1990年左右苏东剧变之后。二是伟大人物去世之后。现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无疑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低潮。世界社会主义低潮之时,往往是共产党人和普通百姓受难之时。在世界社会主义低潮之时,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显得更为重要。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应有这份乐观和自信。

  在中国革命史上,毛主席一家为革命牺牲过6位亲人。徐海东大将的家族有70多人牺牲。何长工为革命献出家人及同族亲人40余人,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还被国民党反动派极其残忍地剁成肉酱,装到罐子里。贺龙宗亲有名有姓的烈士就有2050人,其中一个15岁的亲弟弟被放在笼屉里活活蒸死。红一方面军的开国上将韦国清的220多位亲人族人牺牲。红四方面军的开国大将王树声全族全村317口青壮男女皆参加革命,建国后只剩三人。红二方面军的任弼时家族有47位烈士。

  从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到1928年上半年,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的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就达31万多人;在土地革命时期,仅红军由长征前的30多万人减少到长征后的不足3万人;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军民伤亡3500万人;在解放战争中,我军民共牺牲上百万人。从1921年到1949年,英勇牺牲的有名有姓的共产党员多达379万多人,比新中国建立时全国300万党员的总数还多。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贯穿着强烈的担当意识,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是领导干部的时代责任。我们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不能让几千万先烈的鲜血白流。

  (三)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

  《准则》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

  读书苦,但苦中有乐。东晋诗人陶渊明的“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宋代诗人杨万里的“不是老夫朝不食,半山绝句当早餐”应该翻新成为我们当代共产党人的境界。现在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当今世界上有近4000万册名称不同的书,而且每年还在以大概百万种以上的数量增加。我国现有图书260多万种,仅2008年就新增24万多种。现在到书店,各类出版物琳琅满目。那么在这种情势下,该如何读书?

  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同志撰文说:“毛泽东是热爱学习马列著作的典范,是全党的楷模……从1920年起,他把《共产党宣言》读了56年,每年都要读几遍,不仅读中文版,还读英文版……毛泽东把《资本论》通读了3遍,《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个策略》各读了6遍,《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读了10遍。”这种精神是多么令人钦佩啊!我们要学习弘扬这种精神。党政高级领导干部、理论研究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甚至家长的理论素养更为重要。

  我们的高中生还比较单纯,但是大学毕业特别是研究生毕业后,却满脑子是美国统治者的思维。林语堂就曾说:“中国就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在动物世界里找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这可能是一些人受眼前利益影响,但更多的是西方意识形态侵蚀的结果。

  要读马列、读经典。《道德经》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1958年6月29日,毛主席说:“在写文章和讲话时,不要批评苏联,教条主义是我们学习问题,不是苏联先进不先进问题。”

  马克思主义不只是为了解决鸡毛蒜皮的小事,更不是一些文人借以炫耀的小学问,而是人类与人性的大智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都在直接间接地讲述着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规律。这些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讲述的往往都是几百甚至上千上万年的事,决不能仅凭以十或数十为单位的短暂时间来评判其正确与否和功过是非。

  坚持和创新要认认真真读一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著,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千万不能没有认真读过马克思主义的相关原著甚至根本就没有读过,仅凭别人的结论就轻易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我们党的创新理论。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与方法真正学懂弄通并能灵活运用,就可以套用并翻新《华严经》里这样的意境叫做“入于真实妙法界,自然觉悟不由他”。

  现在,各种出版物斑驳陆离。因此,读书要有选择。主要是读好书,同时也要读点“坏书”“坏文章”。不读点“坏书”“坏文章”,好书、好文章就不可能真正读懂。因此,对比着读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读书方法,不可不用。读书时,要坚决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牢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牢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要带着问题和挑剔的目光读;要从党、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不断变化着的时代和国情出发,不断与时俱进,始终勇于创新。我们这个地球与社会是一个有着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我们认识事物需要从各个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作为切入点,去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与规律。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学习历史唯物主义,这非常重要。只有真正掌握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目光才犀利,才有穿透力,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端倪看发展。

  (四)一定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准则》指出:“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全党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

  1945年二战即将结束之际,时任美国情报部门高级官员的艾伦·杜勒斯详细勾勒如何用和平办法促使苏联的演变:“战争将要结束,一切都会有办法弄妥,都会安排好。我们将倾其所有,拿出所有的黄金,全部的物质力量,把人们塑造成我们需要的样子,让他们听我们的”。“人的脑子,人的意识,是会变的。只要把脑子弄乱,我们就能不知不觉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我们一定要在俄罗斯内部找到我们思想意识的人,找到我们的同盟军”,“我们将从文学和艺术中逐步抹去他们的存在”,“我们将不知不觉地,但积极地和经常不断地促进官员们的肆意妄为,让他们贪贿无度,丧失原则”,“我们将以高超的手法,在不知不觉间把这一切都神圣化,让它绽放出绚丽之花”,“只有少数人,极少数人,才能感觉到或者认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们会把这些人置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把他们变成众人耻笑的对象;我们会找到毁谤他们的方法,宣布他们是社会渣滓。”

  西方绝大多数媒体,只是在输出“观点”,并没有输出“事实”,即本质真实,亦即全面、客观、严谨的事实,只是在输出精心剪裁的局部真实甚至谎言。

  1956年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后,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艾伦·杜勒斯的哥哥约翰·杜勒斯宣称资本主义世界要有这样一个“基本的信念”:“如果它继续要有孩子的话,而他们又有孩子的话,他们的后代将获得自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西方帝国主义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共产党第三、四代人身上。毛泽东敏锐地抓住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战略策略重点的改变这一重大问题,旗帜鲜明地提出防止“和平演变”并成为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一个战略方针,以保证国不变色、党不变质,这无疑是一个极富远见的思想,是毛泽东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大贡献。但十分可惜的是,也正是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在国内实施的过程中,发生了“左”的偏差,直至发动了“文化大革命”,给我们党和国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1980年8月,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时说:“搞‘文化大革命’,就毛主席本身的愿望来说,是出于避免资本主义复辟的考虑。”“我们决不会像赫鲁晓夫对待斯大林那样对待毛主席。”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产生的205名中央委员中,65人有过上山下乡的经历,占这个群体的31.7%。其中,25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有7位是上山下乡的知青,占比为28%。最高层的7名政治局常委中,有4位有过上山下乡的经历,占比是57.1%。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北黄土高原一待就是近八年。当年上山下乡的一大批知识青年,现在正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岗位上和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2004年,习近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的成长、进步应该说起始于陕北的七八年间。最大的收获有两点:一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实际,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叫群众。这是让我获益终生的东西。二是培养了我的自信心。这几年‘上山下乡’的艰苦生活对我的锻炼很大,后来遇到什么困难,就想起那个时候,在那样困难的条件下还可以干事,现在干嘛不干?你再难都没有难到那个程度。一个人要有一股气,遇到任何事情都有挑战的勇气,什么事都不信邪,就能处变不惊、知难而进。”

  我国在一个相当的长时期内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与中国人口中最多的、最底层的农民朝夕相处,对中国这一特有国情的亲身体悟,已经是这批知识青年终生极为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宝贵财富。这可能是打断帝国主义预言家们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代或第四代身上的预言链条的最可靠的战略之举,是帝国主义的预言家们难以逾越的一道障碍。从一定意义上讲,杜勒斯兄弟创立了“和平演变”理论,毛泽东创立了“反和平演变”理论。只不过他们所服务的对象根本不同:一是为着世界上的极少数人,一是为着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他们各自所创立的理论都仍在实践中并相互较量着,这种实践和较量甚至是刚刚开始。

  (五)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认真关注、深入思考重大问题

  《准则》指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要“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聚焦现实问题”。毛泽东同志说:“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要走弯路,就是S形。”忧患兴国,多难兴邦。我在读到已经去世的我国著名书画家吴冠中先生的这样一段话时受到极大的震动:“艺术只有两条路:小路,娱己娱人;大路,震撼人心。100个齐白石抵不了一个鲁迅。”《国际歌》中有这样的句子:“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国歌》中也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资本主义民主是少数人为多数人负责,而社会主义民主是人人起来负责。这是二者的根本区别。

  让我们姑且承认资产阶级政治学关于精英政治的观点,我们是党员,是政府工作人员,我们不应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这就要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关心党、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关心国内外宏观、战略、前瞻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现在,流行着“细节决定成败”的警句。任何真理都是有条件的,不讲条件的所谓“真理”是谬误。正确的方向和战略决定之后,关键性的细节当然会决定成败。但是,不讲正确方向和战略的细节有可能将人引入歧途。古巴人民的领袖卡斯特罗说过,首先,“重要的是战略”,不是“策略上的细节”;“战略是社会主义!战略上国家控制经济,国家的财富为人民的利益服务。这是战略。”

  我个人认为,未来三至五乃至十年内,我国将面临“五大安全”问题:一是经济特别是金融安全。二是社会特别是就业与分配安全,背后是所有制安全,实质也是社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安全”,即《宪法》总纲中所说的社会主义这一根本制度的安全。三是周边安全。四是中华民族的基因安全。2014年6月24日台湾地区的《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中山科学院研究部将大陆基因研究成果无偿提供给美国军方和各大生物制品企业,被美国称赞为极其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作为微软的创始人之一,比尔·盖茨正在使用他的数十亿的慈善基金(免税),通过比尔及梅林达·盖茨基金会来解决第三世界国家粮食短缺的和消除贫困的问题,对外的名称是“优生学”。比尔·盖茨在加州长滩“2010特纳”论坛上发出了这番言论。他的演讲题目是“创新到0”,即在2050年之前人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变成零。在演讲到四分半钟的时候,比尔·盖茨说:“首先我们要面对人口问题,现在世界上有68亿人口,而且会增长到90亿人口。如果我们在新疫苗、医疗健康、生殖健康服务方面做出一个好成绩,我们可以降低10%或15%的(人口)。”五是以互联网霸权领衔为背景和工具的意识形态安全。

  从一定意义上讲,以上五个安全中,意识形态安全最重要。意识形态安全了,在思想、理论和政治上真正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四个安全都好应对。真正要做好以上“五个安全”,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关键在人”。全面深化改革,也是关键在人。

  (作者:李慎明)

  (来源:2016年11月10日 ,宣讲家网)


  严格执纪问责 确保《条例》贯彻落实

  日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的颁布,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修订《条例》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修订《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问:《条例》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修订这部党内法规?

  答: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修订《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比如,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不够,监督有盲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乏硬性规定,有的没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监督一把手有效管用的办法措施不多,有的一把手成了脱离监督甚至监督不了的“特殊人”;对监督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刚性约束不足,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其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把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把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焕发出来,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修订工作的主要过程?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纪委机关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论述,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历史沿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等20多个专题进行研究,总结党史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创新实践,梳理《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中的深刻反思,提炼行之有效的实招,形成10本研究材料。后来,党中央统筹考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决定将修订《条例》纳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修订《条例》与制定《准则》同步进行。

  今年3月1日,党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就文件起草的重大意义、重大问题和做好文件起草工作的要求等发表重要讲话,为文件起草工作指明了方向。在8个月时间里,文件起草组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反复讨论修改。至六中全会召开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文件稿。8月初,文件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部分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作出重要修改。可以说,两个文件的起草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动员全党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反映各界共识的过程,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典范。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

  问:《条例》修订过程中把握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领导本身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五是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

  问:新修订的《条例》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订?为什么要这样修改?

  答:这次修订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在体例上改变了以前监督主体与监督制度分别规定的做法,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以监督责任为主轴,针对不同主体,明确监督职责,规定具体制度,以实现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同时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明确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四是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的划分上,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等。五是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统地总结十八大以来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有效实践和成功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上升为制度规定。六是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强调加强党组织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七是在监督成果的运用上,强调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以倒逼更好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倒逼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专章规定中央组织的监督,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问:《条例》专辟一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如何理解作出这样的规定?

  答:《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重要突破,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于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是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列专章,全面规定了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以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监督职责,这是对党章要求的具体化和细化。

  第二,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监督,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自上而下监督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在党内监督中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切实把握好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关系,实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高度统一,始终做到“四个服从”,特别是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来自于各级党组织,主要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就要从党的中央组织做起。《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组织带头履行监督职责,这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监督,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第三,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对全党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的中央组织在领导监督、开展监督的同时,本身也要接受监督,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首先要做到。对此,《条例》分别对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自身监督职责作出了规定。从近年来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看出,破坏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不力的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重损害中央权威,教训极其深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力越大、影响越大,越要自警自律,越要自觉接受监督。

  问:《条例》第二章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这一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答: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少数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求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就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上海、广东等地推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经商办企业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能够发挥引领示范和标杆榜样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自身做起,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始,在方方面面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赢得了党心民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能取得实效,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中央领导同志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发挥了巨大带动作用。

  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确保《条例》贯彻落实

  问: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中央纪委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答: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不执行,就会形同虚设;好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就是一纸空文。中央纪委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将督促《条例》的执行与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衔接起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督促抓好《条例》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督促各级党组织发挥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党内谈话、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作用,全面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坚决纠正不落实、落而不实的问题,尤其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办。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中央纪委将适时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了解党内监督中发现问题和线索办理、整改落实、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看问题和线索有没有如实记录、集中管理,有没有建立台账、分类处置,有没有及时核实并交相应部门处理,有没有制定整改方案,对发现的问题有没有做到条条整改、件件着落,存在不存在打击报复监督者的情况,有没有保障监督对象的合法权益。各级纪委也要组织开展相关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专项检查后,要汇总有关情况,提出下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中央报告。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纠错整改不力,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不整改、该查处不查处甚至隐瞒包庇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执纪问责,灵活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妥当处置。对在问题和线索处置中通风报信、泄露秘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尤其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适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党内进行通报,选择一些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向全社会曝光,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来源:2016年11月14日, 新华社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二)

  关于新修订的条例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1.新修订的《条例》如何体现继承和创新的统一?这次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订?为什么要这样修改?

  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在2003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来的。试行条例施行以来,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是这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一方面,试行条例中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需要继续坚持的,新《条例》都予以了继承和发展。比如,关于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的规定,与试行条例基本一致;监督的主要内容中有关遵守党章党规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的要求,试行条例中也有类似要求;将6类主体整合归纳为4类,分别明确其监督职责,是对试行条例相关规定的丰富和发展;有关具体监督措施的规定,有的来源于试行条例的成熟做法,有的结合新情况进行了深化。另一方面,新修订的《条例》着力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反映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新经验新做法,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新观点新举措,体现了时代性、创新性。

  这次修订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在体例上改变了试行条例监督主体与监督制度分别规定的做法,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以监督责任为主轴,针对不同主体,明确监督职责,规定具体制度,以实现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同时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明确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四是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的划分上,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等。五是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统地总结十八大以来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有效实践和成功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上升为制度规定。六是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强调加强党组织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七是在监督成果的运用上,强调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以倒逼更好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倒逼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总的来看,修订后的《条例》,较好解决了试行条例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清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做到了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有利于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新修订的《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突出的特点?

  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47条、6600余字。内容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重点是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监督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对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了规定。第二章是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试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该章中主要规定了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以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监督职责。针对党的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违纪问题,明确提出中央委员会成员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纪等问题,必须坚决抵制并及时报告,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第三章是党委(党组)的监督,是整个《条例》的重点,围绕落实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巡视监督、严肃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重要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干预记录等方面明确监督职责和措施。明确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强化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第四章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围绕维护党章党规、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派驻监督、早发现早报告、受理信访举报、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约谈函询、执纪审查、通报曝光等方面提出监督职责和制度。强调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第五章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主要就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等作出规定。强调党员应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第六章是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主要对党内监督与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社会监督及舆论监督等的关系作出规定。强调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其他监督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对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衔接作出程序性规定。第七章是整改和保障,分别就分类处置、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监督者和监督对象的权利保障等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不履行责任的严肃问责。第八章是附则,主要包括授权规定、解释机关、施行日期等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突出尊崇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18处提到“监督”,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等提出原则要求。《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相关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强调党内监督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强化监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第二,突出“两个围绕”,强化担当精神。“两个围绕”,即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各种问题同监督责任没有落实有很大关系。《条例》坚持权责对等,以监督责任为主轴,依据党章对党的工作主体的划分,明确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4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规定了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职责。同时,对监督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这些规定构成了党内监督的严密体系,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监督保障,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扛起主体责任,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第三,突出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按照从严的要求,把民主集中制真正严格起来、执行下去。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条例》通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既强调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首先来自于党的组织,要正确集中,强化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自上而下的监督责任;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监督作用,实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第四,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这是由领导干部所处的位置决定的。“关键少数”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他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将会对所在地方或部门产生良好引领带动作用。反过来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对党造成的损害更大,影响更为恶劣。《条例》明确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五,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务实管用。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提炼有效做法,提出具体招数,增强可操作性。

  3.《条例》专辟一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如何理解作出这样的规定?

  《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试行条例的突破,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于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是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党章第三章专门对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等党的中央组织的职权作出规定,明确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列专章,全面规定了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以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监督职责,这是对党章要求的具体化和细化。

  第二,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监督,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自上而下监督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在党内监督中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切实把握好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关系,实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高度统一,始终做到“四个服从”,特别是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来自于各级党组织,主要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就要从党的中央组织做起。《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组织带头履行监督职责,这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监督,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方面作了许多探索。比如,中央政治局及时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中央政治局带头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并听取全党落实情况汇报;听取中央巡视组每轮巡视情况汇报,等等。这些都是党中央强化党内监督的新举措,取得了很好效果,《条例》关于党的中央组织监督的相关规定正是在总结这些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三,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对全党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的中央组织在领导监督、开展监督的同时,本身也要接受监督,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首先要做到。对此,《条例》分别对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自身监督职责作出了规定。从近年来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看出,破坏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不力的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重损害中央权威,教训极其深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力越大、影响越大,越要自警自律,越要自觉接受监督。

  4.《条例》第二章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这一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条例》第十四条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自我监督作出规定,其中要求“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少数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求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就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修订印发的《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上海、广东等地推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能够发挥引领示范和标杆榜样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自身做起,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始,在方方面面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赢得了党心民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能取得实效,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中央领导同志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发挥了巨大带动作用。

  《条例》的该项规定,是对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新经验的总结和固化,回应了社会关切,也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监督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起到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

  5.《条例》规定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应当从哪些方面抓好落实?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的有效途径。《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并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中央政治局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全党作出了榜样。为了使中央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条例》专门就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出了规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发现、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必须严格贯彻《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着力突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民主生活会应定期召开,遇到重要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就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突出问题。要以整风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让每个党员、干部都在思想和灵魂上受到触动,真正解决问题。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巡视、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等发现的问题,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和领导班子实际,找准突出问题,确定主题。有了群众反映,接到揭发检举,经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组织约谈函询提出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批评。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班子成员,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三是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开好民主生活会,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这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真正做到触及思想和灵魂。无论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到既诚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满腔热情欢迎批评包括尖锐批评,不能“马列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做出表率示范。四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抓整改要动真碰硬,不达目的不罢休。无论班子整改还是个人整改,都要严明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兑现承诺。五是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是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要坚持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有关负责同志要按规定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

  6.《条例》规定,党员应当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在现实中,如何保障党员的这一权利,又如何避免揭发的党员被打击报复?

  党章规定,“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是党员的权利。《条例》贯彻党章要求,将党员民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党员应当“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在赋予党员该项监督权利的同时,《条例》也从制度设计上完善了保障措施,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此外,党章和其他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也都就如何保障党员权利作出了规定。党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特别是《党纪处分条例》将打击报复揭发、检举人的行为定性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并且规定对该类行为要按照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等法规中也都规定了相关保障措施。

  综合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们党一贯是支持、鼓励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也对避免党员因行使揭发、检举权利而被打击报复作出了详尽的考虑和制度安排,努力为党员行使相关权利创造良好环境。

  7.《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要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请问这方面工作目前开展得如何?纪律检查机关如何防止“灯下黑”?

  纪律检查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干的就是“打铁”的活,自身更要过硬。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率先在全国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对纪检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摸底排查,带头对自建培训中心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纪检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巡视组、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组织管理;严明审查、巡视、保密纪律,要求干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强调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决杜绝泄露工作秘密、擅自处理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室主任、处长未经授权不准与联系地区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在系统机关内设立纪检干部监督机构,从严管理监督,坚决清理门户,回应党内外关于“谁来监督纪委”问题的关切。截至2016年8月,中央纪委机关查处魏健、曹立新等严重违纪违法纪检干部14人,全国纪检机关共处分纪检干部6795人。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更要受到严格的监督,条例第三十四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刀刃向内,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是持续转变作风,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动广大纪检干部磨炼党性心性,提高政治觉悟,着力改变不敢担当、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等问题,做到无须扬鞭自奋蹄;发扬严细深实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二是强化自我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纪检干部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完善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把执纪审查这个纪检机关最重要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研究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执纪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以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为主线,认真查找关节点和风险点,严密流程制约,强化监督制衡,规范权力运行。

  四是推进公开透明,继续办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坚持开门搞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去除神秘化,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对相关渠道反映的纪检干部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不护短、不遮丑,确保纪检机关的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来源:2016年11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化的基本遵循

  ——学习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主题,适应时代变化新情况、事业发展新要求,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之后,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的建设领域的具体实践,从标准和手段上为全面从严治党确立法治支撑,为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铁笼;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制度治党兴党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历史担当和治理智慧,展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坚定信念,开创了党的建设新格局、新境界和新气象。

  优化顶层设计,推进依规全面从严治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依法依规治党是党在全面依法治国大格局下管党治党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深刻诠释了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共生共存的密切关系:“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决定》同时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明确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系统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直面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吸收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贯彻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彰显法治原则,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规则,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化的重要制度创新。

  《条例》共8章、47条。第一章总则、列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三、四、五章、列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这5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形成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尤其是对中央层面提出专门要求,单独设立第二章“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突出对高级干部即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成员的监督,以法宣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依规治党的重大突破,展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政治品格和担当精神。第六、七、八章、列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

  立规宗旨明确,全面规定党内监督重点

  中国共产党60多年的执政实践表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依据党的领导地位和历史使命提出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保障,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和执政活力的生命之源。“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是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代表中国共产党人作出的庄严承诺。

  《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立规目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五条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任务: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同时,概括列举了党内监督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十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瞄准关键少数,紧盯主要领导特别监督

  领导干部身份独特、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影响重大,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古语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习近平总书记则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谆谆告诫全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并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核心理念,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党的执政地位和先锋队性质决定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制度与时俱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领导干部严于一般党员干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遵守宪法法律只是基本底线,而遵守和执行党纪党规意味着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这是《条例》的鲜明特色。《条例》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在着眼对“最大多数”全覆盖的同时,致力对“关键少数”的精准监督。第六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第十四条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3200多个地方党委、440多万个基层组织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领导干部是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实践者,是党风政风的引领者。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只有通过加强重点监督,注重标本兼治,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与制度治党同步推进,才能持续培养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覆盖各级组织,明晰所有监督主体责任

  党兴则国家兴民族兴,党强则国家强民族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效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实现党的能力提升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同频共振,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制度空转悬置、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基固本。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条例》全面压实监督责任,明确清晰地规定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职责。

  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法治原则要求,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条例》突出“关键少数”,层层示范,传导压力,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监督职责。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监督义务。

  构建监督体系,党内党外监督共同发力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健全而有力的监督是防范政治腐败、权力滥用的有力武器。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加强权力监督是执政党建设的核心内容。从严治党,关键严在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失效必然导致其他监督失灵。为此,必须大力推进、完善党的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构建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监督体系,即以党章为根本,以《条例》为龙头,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为支撑,不断建立健全党内乃至整个国家治理完整科学的监督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人民是治国理政的力量源泉,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只有充分保障广大党员行使监督权利,激活党员干部的内生动力与监督活力,支持和保障群众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的高度融合,形成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才能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条例》发力党内监督体系建构,汇聚协同监督合力,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作出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

  着力党内民主,保证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浙江工作时就有深入思考,并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开辟党内民主新途径,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充分了解、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厉行权力监督、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的基本追求。民主是监督的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监督,更不可能有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发展党内民主,就是要实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形成民主、清朗的政治生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以,加强党内监督,有效制约权力,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也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关键环节、关键举措。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为保障权力的规范行使和有序运行,《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巡视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内谈话制度(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干部考察考核制度,以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作出具体规定。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来自于执行。中央有部署,全党见行动。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检验学习成效的标尺就是《条例》的规定要求。让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的精神上来,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断增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肩负起应有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作者:戴小明 )

  (来源:学习时报 )


  准确把握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要义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针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必须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关于党内监督的总体要求

  《条例》明确提出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条例》还确立了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即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条例》特别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条例》提出的这些重要原则和规定,反映了我们党对党内监督问题认识的深化。

  《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即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这些任务主要是根据当前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关于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条例》从8个方面(即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等内容沿用了《条例(试行)》的规定,其他内容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探索。比如,着眼于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条例》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着眼于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条例》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条例》特别强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条例》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全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构建起各负其责、密切协调的党内监督体系,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此,《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

  关于党内监督的监督主体和责任

  《条例》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了规定。

  关于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等。《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一个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关于党委(党组)的监督,《条例》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并具体规定了4项监督职责:一是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是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是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这是党内法规第一次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各项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还首次明确了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把“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条例》的又一个突出亮点,是对党内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的重要创新。

  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规定了3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二是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在这3项任务中,多项措施都是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新措施。这些新措施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又将压力传导给下级纪委,督促下级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二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和提出要求,也是《条例》的一大创新。关于党员的监督职责,《条例》也从监督的内容、方式、途径等方面作出了4项规定,从而为党员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基本遵循。

  关于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所以,《条例》专门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其要点有四:一是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主体在执纪执法上的协调配合。三是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此外,《条例》还对整改和保障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要求“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等等。这些都是《条例》作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

  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第一,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分析近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第二,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也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了解处置,不能都等着党委、纪委去处理。只要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就能织密党内监督之网。

  第三,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会议上,党员要勇于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提出意见,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负责地向党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各级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要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和支持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作者:潘盛洲 )

  (来源:学习时报 )


  把握新形势新特点学习贯彻好准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纲领性文献。深刻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准则》,必须紧紧抓住以下五大特点。

  对党章有关要求的具体化和系统化

  制定《准则》是党内的一次重要立法。《准则》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和依据,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着力把党章的有关要求具体化和系统化,以便更好贯彻落实。

  《准则》规定的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个方面的内容,都体现了党章的要求。比如,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内容,在党章“总纲”部分有明确要求;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内容,在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部分中有明确要求;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容,在党章“总纲”和“党的组织制度”部分都有明确要求;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内容,在党章“总纲”、“党员”、“党的组织制度”等部分都有所涉及;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在党章“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基层组织”等部分都有所涉及;关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内容、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内容,在党章“总纲”中都有所涉及;关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的内容,在党章第六章“党的干部”部分有所涉及。总之,党章是制定《准则》的总遵循和总依据。

  另外,党章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散见于各处,《准则》将这些要求集中起来,概括为十二个方面,使得党章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系统化。同时,党章作为党内的根本大法,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要求都很原则,《准则》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具体化。比如,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抓思想政治建设,党章只是提出原则性要求,强调建设学习型政党。但如何进一步细化?党章并没有详细规定。《准则》就“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这就体现了对党章要求的进一步具体化。再比如,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党章中也只有原则性的表述;而《准则》则对如何维护党中央权威作了系统阐述。同样,对其他各项原则要求,《准则》在坚持党章原则的同时,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阐发。

  当然,《准则》对党章要求的这种具体化也是相对的。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不可能面面俱到、过于细化。《准则》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形成的宝贵经验和基本规范,阐明了党关于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和立场,总体上看,其理论性、政治性、综合性很强。至于涉及的一些具体规定,有些党内有关法规已经明确了,有些要进一步在今后其他有关法规的制定中贯彻落实,《准则》本身不可能完全包括。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点,也是《准则》的鲜明特点。

  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早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古田会议决议,着重强调了从思想上建党的重要性,成为党的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文化大革命”中纪律废弛、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和党的优良传统遭到严重破坏和侵蚀的深刻教训,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980年2月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的一次重要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一方面突出强调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和政治灵魂,另一方面又突出强调要“扎紧制度的笼子”。与此同时,党中央还强调两者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形成合力。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思想,在《准则》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准则》头两条“坚定理想信念”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鲜明体现了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首要任务的思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内容,则鲜明体现了立规明矩、完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制度治党思想。同时,《准则》还坚持了两者的紧密结合和有机配合,即在思想政治建设中注重建章立制、在制度建设中注重通过思想教育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比如,在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时,除了强调思想教育外,还明确指出:对不坚定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使得思想上的软约束变为制度上的硬约束。再比如,在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时,还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好体现了制度他律与思想自律的有机结合。这些都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的重要体现。

  坚持激浊和扬清两手抓

  2016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激浊和扬清两手抓,让党内正能量充沛,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这一重要思想在《准则》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所谓激浊,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党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这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准则》强调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强调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等等。这些都是“激浊”的重要表现。

  所谓扬清,就是要理直气壮地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这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准则》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强调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等等。这些都是“扬清”的重要表现。

  坚持重点与全面相结合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即管全党、治全党;同时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形成示范。坚持重点与全面相结合,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特点,也是《准则》的一个鲜明特点。

  《准则》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纲领性文献,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无疑是面向全党,面向全体党员的。《准则》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

  同时,《准则》又强调要以高级干部为重点,特别是要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这个关键。《准则》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准则》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

  1980年版《准则》既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又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进行了归纳,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丰富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准则》也在很多方面继承了1980年版《准则》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比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和基本准则,关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关于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关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关于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关于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关于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等等。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方面要传承和发扬党内政治生活优良传统,另一方面要立足新的实际,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善于以新的经验指导新的实践,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功能作用,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除了强调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之外,还特别强调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时代性”的重要内涵。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重申1980年版《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的同时,《准则》又结合新形势和新的时代特点,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体现了一脉相承与与时俱进、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比如,《准则》突出强调树立“四个意识”,就是针对目前党内政治生活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突出强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是针对一段时间以来管党治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实际问题提出来的。再比如,《准则》强调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强调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强调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等等,这些具体规定都具有很强的时代性,都是针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来的,也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新经验的总结。

  《准则》为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全面深入贯彻《准则》,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夺取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新胜利。

  (作者:戚义明 )

  (来源:学习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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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参考文选》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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