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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司法局)

2019-07-17 17:13:33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司法局)

  根据全国、省州市扫黑除恶会议要求,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xx司法局结合工作的职能职责,及时组织布置,积极开展工作,为工作的有序开展和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好充分准备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惩处声势,以“法律九进”活动为载体,以最大限度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为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扫黑除恶震慑力,为依法扫黑、依法除恶、依法整治,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法治环境。在乡镇、村委会(社区)粘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148份,悬挂宣传标语10条,在司法所设置举报信箱10个,广播宣传20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印制“扫黑除恶”专题宣传资料5000份,发放到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委会、村民小组,在人员密集场所的车站、农贸市场进行粘贴摆放。

  (二)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严格落实 “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的监督管理。一是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体系,将全市346名社区服刑人员100%录入信息动态化监管系统,重点服刑人员100%纳入GPS手机定位。二是加大排查监管,统一组织对全市“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在每月开展的一次集中教育活动中,开展涉黑涉恶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截止目前,尚未发现“两类人员”涉及参与黑恶势力团伙。

  (三)切实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的指导。一是加强律师执业道德教育,强化行业监管。组织32名律师认真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教育、引导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第一责任人,完善律师事务所接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加大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律师代理行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月报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截止目前,我市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共12件。

  (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对139个村委会(社区)开展排查工作,积极引导村组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引导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切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落实好扫黑除恶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xx司字〔2018〕5号)文件,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州市的安排部署上来,将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整合资源,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融入各项职能工作。

  将局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协调,形成层级负责、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局面,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二是各股室、基层司法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打出声威、打出震慑、打出效果,切实履行好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要求。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抓落实。局领导班子、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切实转变作风,抓主抓重,把正确的意图变成积极的行动,把工作指导在基层,经验总结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强化指导抓落实。实施机关干部联系司法所工作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工作方法,把主要精力放在基层落实工作任务上,提高工作效率上,指导基层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和做好,切实推进司法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三是强化督查抓落实。将日常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认真做好督查;把责任目标完成、检查考核结果与兑现奖罚相挂钩,并作为干部职工业绩评定、评优选先、推荐选拔的重要依据,确保了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四是建立完善制度,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完善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建立健全投诉、调查、听证、处罚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三、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湖北武汉召开推进会的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为指导。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州市的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加强学习、加大宣传领导。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切体会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盼望彻底铲除的迫切心情,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以实际行动许党许国、为民惠民。二是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做好“啃硬骨头”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不间断地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着眼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打深打透,通过创新完善侦查手段,采取依法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务必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络、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围绕打、防、管、建,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三是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要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具体表现,确保心中有底、心中有数。努力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四是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打得有力、打得精准。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推动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五是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以保护和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探索让群众来评价专项斗争成效的措施方法,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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