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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方案

2019-01-30 09:52:15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方案

  【篇一】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春节期间的有利时机,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确保本局困难干部职工、贫困党员、联系村村干、农村返乡人员、返乡贫困户及贫困党员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同时开展动员和引导广大农村返乡人员留乡就地创业就业,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局班子结合实际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19年2月1日—2月10日。(各小组慰问时间由联络员请示领导后确定)

  二、慰问对象

  困难干部职工、联系村村干、贫困户及贫困党员、返乡的在外务工、经商办企人员,返乡党员,返乡的退休干部、复员军人、乡镇医生、乡镇教师和其他乡贤。

  三、慰问形式

  以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慰问活动

  四、慰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xx县xx局2019年春节慰问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xxx

  五、活动内容

  (一)进村入户走访:我局要结合春节慰问、访贫问苦活动, 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到困难干部职工、联系村村干、贫困户及贫困党员、返乡人员家中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创业就业方向,主要困难、问题和需求。宣传讲解政策:大力宣传和讲解最新的扶贫政策、惠农政策和鼓励返乡创业就业的金融贷款、税费减免、项目用地、劳动力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内容。引导支持家乡建设:动员农村返乡人员留在家乡创业就业,用实际行动支持家乡建设特别是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和参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

  (二)发放慰问品:对生活相对困难的干部职工、联系村村干、贫困户及贫困党员、返乡人员等,发放慰问品(米、油)或慰问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切实加强对走访返乡人员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活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上报活动成果。各股(室)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走访返乡人员活动,全面收集信息,按照要求填写《农村返乡人员座谈会记录》《农村返乡人员走访记录》《走访农村返乡人员情况汇总表》,并于 2019年春节收假前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开展的成效、亮点,举措,典型事例等)及《走访农村返乡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办公室汇总。

  (三)用好活动成果。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活动中掌握的相关信息,利用好相关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

  【篇二】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方案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区工委、区管委会同意,近期将由区领导带队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企业、重点慰问对象活动。现就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走访慰问的区领导及走访对象范围

  (见附表)

  二、走访慰问时间及安排

  走访慰问时间为2018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具体走访时间及详细行程安排由各牵头承办部门拟定方案,报区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走访经费的筹集和慰问金发放标准

  慰问金发放标准为:按照区里规定的标准发放。

  四、有关工作和要求

  (一)各走访慰问组每到一地,要代表区工委、区管委会向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众表示慰问,并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检查各地安排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各牵头承办部门要抓紧时间与区领导和走访慰问有关单位及对象联系,安排好走访行程。走访慰问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赠送和接收礼品、土特产。

  (三)切实做好走访慰问经费的安排准备工作。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走访单位、走访家庭、走访群众的数量和慰问标准,准备好慰问金及物品。

  (四)认真做好走访慰问的宣传报道工作。在走访慰问活动期间,区工管办宣传处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爱,努力营造团结奋进、欢乐祥和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三】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有关工作的精神要求,及时将党委政府和社会爱心关怀送达到户,确保让他们过个温暖、祥和的节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两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xxx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行政主任xxx任常务副组长,各社区驻点领导任副组长;纪工委、党政办、工会、组织室、财政所、卫计办、综治办、关工委、老干办、城管办、民政办等相关站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由办事处副主任xx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xxx、xx同志配合。

  二、慰问对象和范围

  辖区内的特困职工、特困信访户、特困学生家庭、特困留守儿童、困难离退休老干部、特困党员、特困计生家庭、特困环卫工人、特困90岁以上老人、特困优抚对象、特困低保户、三无人员、孤儿、特困残疾人、军烈遗属、特困受灾户。

  三、资金筹措

  1、特困职工的慰问,人员名单和慰问金由工会负责。

  2、特困信访户的慰问,人员名单和慰问金由综治办负责。

  3、特困学生家庭、特困留守儿童的慰问,人员名单和慰问金由关工委负责。

  4、困难离退休老干的慰问,人员名单和慰问金由老干办负责。

  5、特困党员的慰问,人员名单和慰问金由组织室负责。

  6、特困计生家庭的慰问,人员名单和慰问金由卫计办负责。

  7、特困环卫工人的慰问,人员名单和慰问金由城管办负责。

  8、特困90岁以上老人、特困优抚对象、特困低保户、三无人员、孤儿、特困残疾人、特困残疾人、军烈遗属、特困受灾户的慰问,人员名单和慰问金由民政办负责。

  9、各社区必须筹措不少于1万元的资金用于慰问。

  本次慰问人员原则上不重复,花名册将使用统一格式(附件1),各站所、各社区将人员名单纸质档、电子档于1月18日前将报送民政办统一汇总;慰问资金由各站所、各社区交至财政所,由财政所按名单进行分配。

  四、时间安排

  按照在2018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日)前走访慰问活动基本结束的原则,所有走访慰问活动集中在1月29日-2月5日进行。

  五、具体实施

  1、本次春节慰问活动由全体班子成员根据挂点和分工负责进行落实。

  2、区级领导下基层慰问由民政办负责落实。

  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基层慰问由站所各自负责落实。

  4、社区帮扶单位和在职党员下基层慰问由社区各自负责落实。

  5、党政办及时衔接好各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6、民政办负责协调调度,并将有关慰问情况及时上报。

  7、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

  8、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分配。

  六、工作要求

  1、各站所、社区要对困难对象进行摸底,在确保慰问对象精准的同时,筹措资金组织实施,并制订好慰问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党政办。党政办、民政办要及时掌握辖区走访慰问活动的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将本辖区活动结果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和驻村办。

  2、慰问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体,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众增加负担。整个慰问过程受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名单将在街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出现优亲厚友、克扣挤占等现象将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篇四】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让阳光照耀到需要的地方、小康路上不让一人掉队”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8年春节慰问工作,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爱心送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让他们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xx县2018年春节慰问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慰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慰问时间

  2018年2月3日至2月8日

  二、慰问对象和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优抚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或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非常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等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至4万元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等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1)年度内患病且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困难家庭。

  (2)有两个(或以上)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困难家庭。

  (3)因灾因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特殊困难群体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每人慰问1000--2000元)由县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打卡发放和列表发放相结合。1-4级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慰问标准2000元/户);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标准2000元/户,其中:现金1000元、物资1000元);5-10级伤残军人、企业退休伤残军人(慰问标准1200元);参战人员、带病回乡、烈士子女、铀矿开采、企业军转干部(慰问标准1000元);无军籍职工(慰问标准1000元)。以2017年12月在册人员为准。

  2.孤儿慰问(每人慰问4000元),打卡发放。

  3.一次性生活补助。

  (1)全县低保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实行打卡发放。

  (2)全县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集中供养的每人600元,由各敬老院统筹,按400元/人的标准至人,2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散居的每人1000元,打卡发放)。

  4.2017年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成员意外死亡的困难家庭,每户慰问2000元;近5年来家庭成员见义勇为殉职、抗洪抢险殉职的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由县民政局从机动资金中列支)。

  (三)佐证材料

  1.重度、中度、一般困难家庭均需提供佐证材料交村(社区)存档备查(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必要的医药费发票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必须是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22日之间的;因灾因事故等原因造成重大开支证明材料)。

  2.原则上申请慰问对象家庭必须为本镇户籍的困难家庭。

  (四)政策性慰问

  1.基层老干部、老党员:慰问资金由县委组织部准备,慰问对象及标准由县委组织部确定,由镇组织办对接。

  2.道德模范:慰问资金由县委宣传部准备,慰问对象及标准由县委宣传部确定,由镇文化站对接。

  3.劳动模范:慰问资金由县总工会准备,慰问对象及标准由县总工会确定,由镇工会对接。

  4.计生失独困难家庭慰问:慰问资金由县卫计局准备,慰问对象及标准由县卫计局确定,由镇卫计办对接。

  三、慰问资金安排

  1.县下拨困难户慰问190.3万元(包括一般、中、重度慰问对象)。

  2.县下拨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6.72万元。

  3.县下拨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5万元。

  4.下拨敬老院慰问金8万元(双江敬老院3万、xx敬老院5万)。

  四、慰问活动安排

  1.县级领导慰问:由县级领导带队,联系的县直部门参加,到所联系的敬老院、特困户进行慰问,慰问金和物资由各村(社区)从慰问对象确定人员,慰问时间由县级领导确定。

  2.部门慰问: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县委宣传部、老干局、教育局、人社局、卫计局、司法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单位,对口组织对分管线上的慰问,资金由各相关单位自行联系安排。以上部门之外的县直机关到镇慰问,慰问对象由各组织单位和镇、村(社区)在慰问对象名册中共同确定,不重复慰问(政策性慰问除外)。除市级以上安排的慰问项目和各相关单位自行组织的慰问外,其余均按县级慰问标准执行,对象统一纳入村(社区)、镇公示。

  3.各村(社区):依据《xx镇2018年春节慰问方案》,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春节慰问工作,做到扎实、细致、周到,让人民群众信服和满意。

  五、慰问要求

  (一)严格落实标准程序

  1.2018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1月18日前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

  2.1月24日前,由支村两委、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支村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

  3.1月29日前镇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对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村(社区)要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镇民政办,镇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4.1月29日,民政局将全县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和标准汇总后,在《xx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1.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全镇的春节慰问活动和资金管理。各村(社区)负责安排好辖区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确保慰问对象不遗漏。有慰问项目和资金的县直部门,村(社区)要主动靠上去联系,共同确定慰问对象、标准和时间,确保慰问到位、不重复。

  2.各类慰问金、物资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带队,村(社区)统一安排镇联村(社区)干部或是县直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资金、物资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要求本人签名或捺印,原则上不得由其他人代领)、上户县直机关干部、镇、村(社区)干部共同签名,并与慰问对象合照(照片命名:xx村(社区)x度对象姓名:xx-干部姓名:xx),照片整理后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报镇民政办。

  3.要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必须做到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由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2月8日前交民政办后,上报财政所记账,各村(社区)将原始发放表复印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民政办留档)。

  4.慰问活动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村(社区)干部和其他人代领慰问金;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下发各村(社区)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三)扎实组织慰问活动

  各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给人民群众送温暖,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

  (四)切实维护稳定大局

  各村(社区)要切实站在维护大局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并扎实细致做好春节慰问工作。要密切关注特殊群体,把握舆情动向,关注信访问题,制定相应预案并积极应对。

  (五)严格实行督查追责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负责人。镇纪委、镇民政办将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核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同时,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监察、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县直机关干部走访慰问到位情况和镇2018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五】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方案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我县团员青年的关心、关爱,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盐边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团县委决定开展新年走访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走访慰问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走访慰问时间

  与县委办、政府办开展走慰问时间一致。

  二、走访慰问对象

  留守学生代表、贫困青少年代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走访慰问的方式、方法

  上述走访慰问对象,由团县委分片区进行统一走访,对于交通不便,而又必须走访的对象,委托乡(镇)团委有关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四、走访慰问活动费用预算

  1.全县在岗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共计20人,300元/人,合计6000元。

  2.留守学生代表共计40人,xx、xx、xx、xx4所留守学生之家各10人,300元/人,合计12000元。

  3.贫困青少年代表共计60人,xxx镇4人、xx镇4人、xx乡4人、xx乡4人、xxxx族乡5人、xxxxx族乡6人、xxxx族乡5人、xxxx族乡6人、xxxx族乡6人、xx乡5人、xx乡5人、xx族xx族乡6人,300元/人,合计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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