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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汇报

2018-08-02 22:17:34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按照洮督办﹝2018﹞6号文件要求,现将市城镇特殊贫困人口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城镇特殊贫困人口调查核实情况。

  按照洮办发【2017】29号文件要求,各街道办、镇于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5日采取“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记录”的五部识别法进行入户调查。。

  (二)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洮办发【2017】29号文件要求,经过研究,在城镇特殊贫困人口救助方面,市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指导精准识别人口、审核把关、动态调整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发放救学补助资金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就医、救学补助资金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特困学生信息核实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工作;市卫计局负责对患有大病的特困人口信息审核、协调指导四家定点医院做好特困人口治疗、报销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负责特困人口住院、就医、报销工作;各街道办、镇负责特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督查指挥中心负责对特困人口的认定、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市政府王天昊副市长的指示,并请示纪市长同意,2018年1月17日,由市政府办牵头召开“城镇扶贫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启动落实城镇特殊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工作。会议研究了救助工作的流程,再一次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城镇特困人口救助工作扎实、顺利进展。

  市扶贫办于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9日将各街道办、镇上报的初选特困户名单送往市交警大队、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市编办、市民政进行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到各街道办、镇。最终,各街道办、镇经过民主评议、公示七天后,最终确定城镇特困人口356户、571人(患有大病345人,特困学生68人)。市扶贫办已将名单送至市电视台、市电子信息中心进行广播、公示。

  在医疗救助方面,市扶贫办已于2018年1月18日将就医卡发放到6个各街道办、镇。截止目前,已有4人在市定点医院接受免费住院治疗,享受了免费住院治疗政策。其中,市第三人民医院2人(通达办1人、团结办1人);市人民医院4人。

  在教育救助方面,市扶贫办已将特困学生名单移送到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贫困学生的在校认定,经教育局认定核实后,全市共有68名学生纳入城镇特殊贫困人口。目前,市扶贫办已将68名特困学生名单移送到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依据相关规定发放救学补助资金。

  二、下步打算。

  为了城镇特殊贫困人口救助工作顺利、稳定开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城镇特殊贫困人口享受救助政策,下步市扶贫办将在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做好城镇特殊贫困人口救助工作。

  市扶贫办将指导6个街道办及镇在开展城镇特殊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同时,继续深入落实城镇特殊贫困人口的入户核实、调查工作。将真正贫困的老百姓纳入到城镇特殊贫困人口中,同时将核实确认后的特殊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册,档案专柜保存,坚持“一户不落,层层把关”原则,让真正贫困的老百姓享受到政府的救助,早日摆脱贫困。

  (二)做好城镇特殊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

  当前,城镇一小部分人口面临突发重大疾病需及时治疗的困难,面对这一难题,市扶贫办正在制定“城镇特殊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实施意见”,初步制定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每月5号前,各街道办及镇通过本人申请、入户调查后初步筛选的符合条件的城镇特殊贫困人口名单上报到市扶贫办,由扶贫办统一进行数据比对。各街道办及镇根据数据比对结果按识别程序进行识别;另一方面,在识别程序进行过程中需要住院治疗的人员,待识别程序完成后,根据识别结果确定是否享受【2017】29号文件规定的免费住院治疗政策。上述做法,可有效解决动态调整后新识别纳入的城镇特殊贫困人口就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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