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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育保险本省行政区域内转移接续

2018-04-18 13:54:07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生育保险本省行政区域内转移接续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55号)第4条

  4.办理条件:无

  5.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审核(10个工作日)→办结(5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

  (1)转入

  ①原参保地开具的生育《参保凭证》(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2)转出

  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8.办件类型:承诺件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10.年检需求:不需要

  11.审批决定证件:无

  12.注意事项:

  (1)办理生育保险参保后方可办理转入。

  13.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22116805(窗口)

  投诉电话:0595-22104966(中心)

  医保分中心网址/表格下载:www.qzyb.com

  医保分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地税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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