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滁州市社会保险职工增加表》。
并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1)参加社会保险的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地税部门的税务登记证;
(5)劳动用工登记证和加盖劳动用工审核章的花名册
(6)参保人员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7)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
注意: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参保流程
对用人单位填报的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以及电子报盘,须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经社会保险登记科经办人审核、科长复核完毕,符合规定的,报分管主任同意予以登记办理。
《滁州市社会保险参保办理操作流程》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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