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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宪法征文

2016-11-03 12:11:27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我读宪法 征文

“我读宪法”征文

略知孔子三分礼,不犯萧何六尺条

------我读宪法有感

翻开《宪法》,我的思绪开始神游在古圣先贤的掷地有声的经典理论中。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齐法家。齐国是“管仲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立礼法并用的制度。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

法家代表人物大都源自三晋大地,从中华法系第一部成文法典的著者李悝,到“礼法并重、邢德并举”的荀况,再到“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避匹夫”并且提出权力制约理论的韩非,以及吴起、商鞅、慎到等。其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共同构成三晋法家文化的精髓,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东汉末年,随着士人群体意识的自觉以及曹操父子政治方略的转

变, 法家学说的文化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又得以上升。史载曹操“揽申、商之法术”,受先秦法家思想影响很大,不官不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南北朝时期统一北方的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在政治上推崇法家。博士公孙表献上《韩非子》一书,劝他用法制管理臣下。

隋唐时期法家继续发展,唐朝的科举中也设有法家科目。在后来的历史中,偏好法家理念治国的人还有诸葛亮、隋炀帝杨广、王安石、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张居正、清世宗胤禛等。可见法家的脉搏仍然存在,法家在许多重要历史时刻都顽强地表现了自己,如诸葛亮治蜀、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时期。使历史一次次向前迈进。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特定背景之下,出现了章太炎、梁启超、沈家本等“新法家”,他们反对传统上对法家的不合理批评与抨击,大力为法家平反正名,并在此基础上开出“新法治主义”。这一开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改革的关键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发展而成的,任何国家都无法完全割裂自己的历史而凭空创造出一种全新的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同样如此。

我们研究借鉴法家文化精华,把其中崇尚法治、公平正义的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建立起一种法治文化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培育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

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而今《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我国法律工作者的集体智慧。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

从古到今,我们的民族既不缺少法治的哲人,也不乏德治的圣贤。 “略知孔子三分礼,不犯萧何六尺条”是我国法治文化的集中体现。也应当是每个合格公民的自我规范。

吉林油田实验中学

梁宇帆

联系电话:13351559407

篇二:我读宪法征文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

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新中国成立以来,经

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无到有,以宪法为核心,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立法领域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如立法质量需要进

一步提高;有的法律不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部门化、争权推诿现象较为突出,立法工作效率不高,有时因利益博弈,久拖不决。“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面对立法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实际,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科学立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

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决定》明确提出,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关键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

威也在于实施。《决定》就严格公正执法从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政府职能能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转变关系着依法治国方略能否走下去。政府部门要从以前的权力集中向权力下放转变。要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要加强对政府行政权力的制约,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二是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

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积极推

行政府法律顾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

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讨论,确保做到依法科学决策。建立重大决策终身

责任追究制度及倒查机制,落实决策领导责任制。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理顺行

政强制执行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责任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

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

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

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

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

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是重点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当前,

司法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公平正义要靠制度来

保障,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和落实

好办案人员终身负责制,谁办案、谁签字、谁负责,对违法办案导致错案的,“一

案双查”,既要纠错又要追责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有效抓手。既要保证依法独立公

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又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司法人员的追责。要以“零

容忍”的态度严查司法腐败案件,保持司法队伍的纯洁。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建立一支专业化、

职业化、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依法治国

的生动实践来认识和对待,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实现司法公

正,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公正

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

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

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

司法公正的难点是司法能否独立。《决定》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

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

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

民商事案件。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排除地方对审判工

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有效制止行政机关违法行使

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事项的发生。推行以审判为中心

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守法是保障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

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

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

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中小学

开设法治课,从小培养法治意识和守法精神。建立公民诚信档案,在违法必究硬

约束的同时,完善诚信档案软约束,促进全民守法。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

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

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

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

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更为关键的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自觉依法活动,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化

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带动全民守法,使守法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一种公民美德,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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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我读宪法征文

法,与爱长存

“有些爱轰轰烈烈,如及时雨倾盆而下;有些爱默默无闻,如细雨润物无声;有些爱却无需语言的表白,可以深深埋藏在心底,从不被提起。”有人看到这段话时,可能会想到父亲、母亲、朋友或是伟人。可是恰恰相反,我想到的却是“宪法”。也许在某些人心中,宪法是严肃的、宪法是冰冷的,宪法是难以亲近的。是的,宪法带给我们的感觉也不外乎是这些。但谁想那冰冷的面纱下却藏着对全国人民的爱呢?

提起法律作为中国人的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我们的“母亲”——中国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国家。不能不提到的就是我国正在落实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还记得吗?“十八大落幕二十余天,七起高官涉嫌违纪落马”的事情。事情主要是包括四川省副书记—李春成、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英德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等在内的七名政府高官涉嫌违纪而因此落马的事件。十八大以后,多名高官因违纪而落马,这彰显了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同时也体现出我国正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此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作为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来活动,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我们究竟受谁的制裁呢?毫无疑问,那就是我们的“母法”—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

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012年12月4日,我国迎来了现行宪法颁布的30周年纪念日。也是在2014年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样可以使公民在日常的生活中真正的感受到宪法的价值和权威。如果大点说,它加快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推进了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往小点说,它突出了宪法在普通法律中的核心地位,巩固了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和党的执政基础和推动了宪法实践。

自从“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以来,在全社会普及了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了公众的法制观念,推动了法治的发展与进步。而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背后,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如何宣传?如何使法律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国也作了不少努力,例如上面提到的“宪法日”,可为什么如今还无法解决呢?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人们口中有法而人们心中无法。少数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种心理进行犯罪活动。致使有些未成年人也深受毒害。

记得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黑白记忆》。片中的主人公默默是一名京剧学员。一天,她放学回家后,看到妈妈正躺在地上样子十分痛苦。无知的默默按照妈妈所说的药店购买“药”。可谁知那“药”竟是海洛因!后来她的妈妈疯了。他妈妈吸毒的消息也传遍了京剧团。默默在失去亲人的呵护下,不慎认识了几个贩

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自己也吸了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警方缉拿归案了。主人公默默也只能在戒毒所浪费了自己的花样年华。脱离影片,回归实际。我扪心自问:“如果再这样下去,法何在?”这种行为是蔑视宪法的行为,无视宪法的行为。要知道,法律无处不在,犯罪行为必然受到制裁。任何时候都请请记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谓“天网”顾名思义,就是法律所织成的网。而宪法就是那织网所用的总准绳。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曾经有人问:“法治”与“人治”有何种区别?它们的区别在于,在法律和个人的意志发生冲突时,是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的意志高于法律。“法治”崇尚法律的权威,“人治”崇尚个人意志。如果法律带有感情色彩的话,那法律就无法公正公平地判断对与错了。

庄严的宪法看似无爱却满满的全是爱。宪法对每个人的保护是坚不可摧的,而这种爱护又何尝不是一种爱的表现呢?因此当法与爱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那一刻,阳光在小树的枝叶上飞舞,那份明亮,那份温暖,直入灵魂深处。

作为祖国花朵的我们,在努力学习,助国昌盛,为国争光的同时,也应多学习宪法,增强法律意识;在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传递给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也了解宪法,遵守宪法。让我们一同携手,共同为充满正能量的中国而奋斗吧!

不知不觉间,当风吹起蒲公英的那一刻。爱与法,永留心间……

姓名:肖曼

学校:前郭县八郎镇中学 班级:九年一班

指导教师:王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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